毒誓
卫斯理
自序
无性繁殖生命又创造了奇迹,不但能复制生命。而且能使复制人有思想,不但可以有原来的记忆,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记忆——所以,一个死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一个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现代复活,而且完全适应现代生活。
这个故事上下纵横,人物更是众多,有唐朝的长安大豪,有无依的弱质少女,有被出卖的青年才俊,有驰骋沙漠上的匈奴大盗,差不多全是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复杂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卫斯理故事中较为罕见。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称“天国”的那批白衣女人,她们的身分神秘,行为诡异,其间的来龙去脉,卫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过,作了努力的追查——虽然在整个故事之中,两人实际出场的时间不多。
至于那个近乎完美,什么都知道的,来自勒曼医院的古怪医生,只怕真有点异常的古怪,宜进一步发掘。
自然,故事也表现了人若是绝对以自我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为,就会十分可怕。
倪匡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
第一部:誓言的种种
罚誓,是一种人类行为。其它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什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什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背这个声明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象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什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誓”可使人锒铛入狱。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种间接沟通——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什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它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冚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什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口——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小说《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
第二部:神秘的匕首
裴思庆的手在发着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裴思庆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白。
裴思庆舔了舔干裂的口唇——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什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着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拋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象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身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什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什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着,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么啊!”
一次,两次,裴思庆都没有反应,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可是裴思庆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庆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着,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什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着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
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
她说着,仍然是满面笑容——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着,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什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着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着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着手,大声答应着:“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什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着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着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什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热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干裂的口唇更干,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着,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三尺高下!
这是什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第三部: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主宰?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话,那只是奇异地团成一大团的老鼠团,向前滚动的速度上升之快,可能是已受着狂风来临之前的气流所推动之故。可是人的感觉迟钝,竟然未能感觉出来。
不过,就算感觉了出来,早半炷香的时间知道了会有那么可怕的强风吹来,和现在强风的突如其来,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因为风势实在太强了——刮过来的,不像是风,而像是一座山,正以排山倒海、铺天盖地之势,向前压了过来。
对了,或许事先另一个警告大风暴即将来临的迹象,也是那些叠成了三尺高的大团老鼠提供的,当许多鼠团在飞快地向前滚动之时,里在鼠团外层的老鼠,忽然都在滚动之中,向天上飞了起来,飞得极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以致在那一剎间,老鼠看起来不像是老鼠,像是成群的蝙蝠。
老鼠怎么会飞上天空呢?整个驼队的人,目光都为之吸引,有几个经验老到的人,正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时,狂风已自他们的背后发生了。
所以,整个驼队,绝大部分的骆驼,连伏下来的机会都没有,这就使得大风暴过后,损失特别惨重。只有四匹骆驼留了下来。
那四匹骆驼之所以能留下来,也全靠了那个最高经验的老向导——就是后来,裴思庆开始杀骆驼的时候竭力反对的那一位。这位老向导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去看滚动的老鼠团,也没有去看飞上天的老鼠,而是争取了极短的时间,令得四匹骆驼,及时伏了下来。
他知道,巨大的灾祸立刻就发生,老鼠并不是自己飞上天,而是被气流涌上天去的,这种气流,就像海中的暗流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可是都能把许多东西都卷上天去。
老鼠十分明白这一点,它们之所以忽然团成了一团,就是为了要对付这种气流——如果她们仍是漫地乱窜,每一只老鼠,都会被卷上天去。而如果它们团成了一团,在外层的纷纷被卷上天之际,被里在中心的,就有可能超脱大难,逃出生天。
裴思庆是后来才明白这一点的,他所想到的是,连老鼠也知道牺牲一部分,保留一部分,比全部牺牲更好的道理,而且,也未见老鼠争先恐后地要成为可以保命的那一部分,它们只是自然而然地团成了一团。
如果是一大群人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人当然不能和老鼠相提并论,老鼠只不过是老鼠,死上一千头一万头老鼠,老鼠还是老鼠。可是人是人,人命关天。
当裴思庆后来想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又进一步地想到,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来主宰的?
他率领那么盛大的一个驼队,从长安出发之后,也曾沐浴焚香,在神明之前拜祭,择定了出发的上上吉日。可是,就遇上了这场大风暴。
如果早一天出发,或是迟一天出发,自然可以躲得过去,是他选择了这一刻,还是老天早就有一场这样的大风暴在等着他,使他根本躲不过去?
当然,后来再想这种问题是后来的事了,当时,连想的时间都没有,真正没有,一切都来得太快了。
先是在大群飞向天上的老鼠尖叫声中,身后传来了一阵听来十分空洞,但是又十分猛烈的轰轰声,像是人人都置身在一个火炉的火膛之中,听着人在燃烧一样。等到人人都转过身来时,大风暴已经来了。
单是狂风,或许还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大风暴是发生在沙漠上,所以把可以卷刮起来的沙粒,都带了起来,而且又给予每一颗沙粒以强大的力量。
一座无穷无尽、巨大无比的黄色的山,带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就这样压了过来。
四匹骆驼,在事前一剎那伏了下来,连裴思庆在内,约有二十多个人,在这四匹骆驼旁边的,也自然而然,飞扑向下,有的抱住了骆驼的腿,有的拉住了骆驼的尾,有的揽住了骆驼的头,总之,都固定在四匹骆驼的附近——像团成了一大团的老鼠团一样,形成了一个整体。
而其它的所有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幸运,大沙暴以雷霆万钧之势压过来的时候,他们第一件想到的事,是要和骆驼在一起——那是非常自然的,在沙漠中,不论发生什么变故,和骆驼在一起,是不会错的。
所以,所有的人,都各自拉住了身边的骆驼,有的紧抱住骆驼的颈,有的搂住了骆驼的缰绳,有的紧扳住骆驼的硬木鞍。
可是所有人都忘记了一点,骆驼并没有伏下来,都是跑着的,在那样空前的大风暴之前,骆驼在沙漠中求生的本能似乎也消失了!
所有的骆驼都突然发足狂奔,四下乱窜,和刚才急速流动的老鼠团一样,一下子,就完全淹没在狂风暴沙之中,连呼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发出了呼叫声,也听不到。看到过烈火烧薄纸没有?火舌一卷,就那么一下子,薄纸就成了灰。
那两百八十四匹骆驼,一百二十多个人,被风暴卷到哪里去了,再也没有人知道,或许,已被压到了几十尺深的沙层之下,或许,被卷上了天,就在天上被亿万沙粒挤化了,或者,卷出了千里之外,甚至,卷到了天香国去,在再落下来的时候,身体已和亿万沙粒,混为一体。
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奇迹地活了下来,一开始,他们不但觉得身上有沙压下来,也觉出身下,有沙在涌起来,虽然他们紧伏着不动,可是身子却左摇右摆,像是正处于急流中的小船一样!
他们的确是处在一处急骤的沙流之上,狂风会在海上引起巨浪急流,也能在沙漠上引起沙浪和沙流。
沙浪自沙漠上涌起,把他们原来所伏的地方,托高了好几十尺,那使得他们免于被压下来的沙子盖住,不至于埋身沙下。
沙流就以极高的速度带着他们,向不可测的方向涌进。沙流和河流多少有点不同的是,河流的河水,流向何方,在何处盘旋,在何处一泻千里,都是由地形来决定的。可是沙流,却由风来决定。风向北吹,它就向北流,向西吹,它就向西流,风是旋风,沙流也就打转。所以,它永远是顺风向的。
沙流的速度虽然不如风速快,可是由于它顺风而流,自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暴风的压力,这也是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终于能在暴风过去之后,仍然活下来的主要原因。
大风暴说来就来,也说停就停。才一停止的时候,所有人一点知觉也没有。最先恢复知觉的,自然是裴思庆,因为他有深厚的武功根柢。
裴思庆的感觉是,大风暴一起,自己就像是被投进了一个洪炉之中,炉火一直在他四周围熊熊燃烧。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烧成灰,居然手脚和身体还在一起,居然睁开眼来还可以感到光亮,喉间感到干渴,身上感到刺痛之际,他着实发了一阵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处境之中。
然后,他陡然明白了,他明白自己已经逃过了大难,并没有死在大风暴之中。
他想张口大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口中,满是沙子。沙子不但填满了他的口,好象还一直塞到了咽喉。他先是吐,后来是呕,都无法把沙子弄干净。
而且,他也不是一睁开眼来就可以看到东西的,他只是感到了光亮和一阵刺痛,眼皮之下,也全是沙子,他要小心地揉着眼,就着涌出来的泪水,才能把眼中的沙子,慢慢地挤出来。等到他可以朦胧地看清楚眼前的情形时,他所看到的人,都在吐着口中的沙子,四匹骆驼,正在晃着颈,大口喷着气,在它们喷出来的气中,也夹杂着大量的沙子。
直到这时,裴思庆才看到,自己和所有人,以及骆驼,有一半埋在沙中,他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了一些布条,赤裸处的肌肤。却又红又肿,那是给急速吹过的沙粒所造成的伤痕。
裴思庆在这时候,首先想起的,是他的那柄匕首。他勉力挣扎,使自己挣出了沙子,下半身的裤子,也几乎成了碎片,可是腰际的匕首还在。
他把手按在匕首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又吐了一些沙粒。在这时候,他身边也晃晃悠悠,站起了一个人来,用干哑已极的声音对他说:“别连唾沫一起吐出来,每一滴水,都可以救命。”
说话的是那个老向导。老向导的话,使裴思庆知道,大风暴是过去了,可是,死亡的阴影,仍然紧紧笼罩在他们的头上。
他勉力定了定神,才用沙得自己都不相信的声音问:“我们在哪里?”
老向导缓缓摇着头:“不知道!”
裴思庆的心向下沉,他再问:“我们还剩下什么?”
他们浩浩荡荡自长安出发的时候,不但带了足够的清洌无比的山泉,甚至带了足够的美酒,更别说各种粮食和腌制得香气扑鼻的各种肉类了。
这时,裴思庆想知道他们还剩下什么,十分重要,有关他们的生死。
老向导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四面看看,裴思庆也跟着看。
这时,所有的人,都已经试着在挣扎站起来,每一个人都毫无例外,衣不蔽体,有几个,甚至已是赤身露体,狂风撕走了一切,连仅余的四匹骆驼的鬃毛都各被扯脱了一大片。
除了二十多个几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人和四匹骆驼之外,几乎什么也没有留下,唯一留下的,怕就是他那柄匕首了!
还剩下什么?
他低头向匕首看了一下,鞘上的各种宝石,在阳光下有夺目的光采。在长安,其中任何一颗都可以换一个人十年吃喝不完的食物饮料,而在这里,换一滴水都换不到。
裴思庆看到已从沙中挣扎出来的人,正踉跄地向他和老向导靠拢来,他发出了第三个问题:“别的人呢?都上哪里去了?”
老向导没有出声,只是伸手指了指天。
他的意思十分明白,这个问题,只有老天才可以回答得出。
裴思厦才从死里逃生,就能一下子问出这三个重要的问题来,可知他的镇定功夫,十分到家。这时,他站着,西斜的夕阳,正在他的左面,他伸手向右指了一指。他没有说什么,可是围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发出了一阵表示同意的嗡嗡声。
他向东指,表示回长安去,他们是从长安出发向西走的,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自然只有先回长安去再说了。这时,看各人的神情,都还是相当乐观,虽然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是老向导和裴思庆还在,他们都是在沙漠中十分有经验的人,在挫折之中,一定可以有突破的办法,这一点,从他们望向裴思庆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
裴思庆却没有那么乐观,他之所以感到自己这群人的处境十分危险,并不是由于他跨越沙漠的经验,而是他从老向导的眼中,看到了老人家正在竭力掩饰着的恐惧——一个人,如果努力在掩饰恐惧,那就是他感到了真正的恐惧,这一点,作为武林大豪的裴思庆,自然十分明白。他见过许多急于成名的武林人物,来向他挑战,而面对着他的时候,就有这种神情露出来。
他十分喜欢看到这种神情,因为他知道,不论敌人的武功多么高强,甚至大可以胜得过他的,但是只要一有这种神情露出来,只要他心中表示了真正的害怕,那么,这个人就输定了。
现在,为什么老向导的眼神之中,会有这样的神情显露?是不是老向导有什么预感,还是他的经验告诉他,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他喜欢老向导,是因为过去两次,不是没有遇到过变故,他们险些陷入浮沙的沙井,也曾经历过风暴——自然没有这次那么强烈,每次,老向导都轻松得耸耸肩,然后,解下腰际的羊皮袋来,喝上几口酒,若无其事,就像是在长安街头闲步一样。
可是这时,他的动作也有点反常,当裴思庆注视着他的时候,看到他的手在发着抖,裴思庆也看到了,老向导腰际的那只羊皮袋子,居然还在,他这时正解了下来,拔开塞子。
这是驼队中人人都见惯了的老向导的喝酒动作,只是接下来,老向导的动作,却令人有点沮丧。
老向导拔开了塞子,把羊皮袋子的口,向嘴边凑了一凑,可是他却没有喝酒,陡然手腕一翻,袋中的烈酒,就“嘓嘟嘓嘟”泻出来,落在沙子上,一下子就没有了踪影。
然后,老向导抬起头来,声音虽然哑,可是表面看来,却十分镇定,他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得到水源,没有水,喝酒会把人烧死。”他的话,使得很多人都用力点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找到水源”这句话,在沙漠之中,自然可怕之极。
只是,在当时,还不那么可怕。
老向导说完了之后,手也向东一指,他牵着一匹,裴思庆牵了一匹,把另外两匹骆驼,交给了可靠的两个人,牵骆驼的人都懂得,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不是人牵着骆驼走,是骆驼牵着人走。
人在沙漠中找水源,要看到绿洲,看到了水,才知道有水,骆驼的本领比人高得多,它会停在一处看来和别处一样的沙漠上,然后用蹄刨着,刨出一个坑来,看来也没有什么特别。
然而,就是这个特别的坑,在一个时辰或两个时辰之后,就会被十分缓慢渗出来的水填满。而且,水必然十分清洌,决不会咸苦。
当四匹骆驼,二十来个人,开始向东行的时候,沙漠之上,风平沙静,夕阳沉得更西,把人和骆驼的影子,拉得极长。
他们都走得很慢——在柔软的沙子上行走,非但走不快,而且每走一步,都加倍吃力。老向导在开始走动之前已警告过所有人:不要说话,所以,一列队伍,静得出奇,和出发时浩浩荡荡,轰轰烈烈相比较,简直一天一地,裴思庆回头看了一下,心中所想到的是:这是死亡之旅,看来,除了走向死亡之外,没有别的去路了。
于是,他偷偷靠近老向导,把声音压得十分低,问:“你为什么害怕?”
老向导的身子震动了一下,看来他想否认,可是才摇了半下头,就没有动作,过了一会,他才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猛烈的风暴。”
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当然更没有经历过了。裴思庆扬了扬眉,老向导又道:“沙漠中有这样风暴存在,我们遇上的,一定不是第一次。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风暴的原因,是因为见过这种风暴的人都死了,没有一个能活着遇见别人,把这种风暴的可怕情形,传述出去。”
他说到这里,裴思庆已经十分明白他的意思了:他们也无法活着离开沙漠,无法把他们可怕的遭遇讲给别人听,世上仍然不会有人知道沙漠之中,有如此可怕的、突如其来的大风暴。
裴思庆沉默了片刻:“我们没有希望脱困?”
老向导十分缓慢地摇着头,也用十分缓慢的声音说了这样的话:“谁知道呢?人的命,又不是自己的,全在老天爷的手里捏着哩。”
裴思庆没有和老向导争辩,可是他显然不服气,他两道浓眉,倏地一扬,英气勃勃,现出了令人望而生威的神情,手也自渐而然,按到了腰际的匕首上。在这时,他十分自然地抬头看了天一眼。
漫天的晚霞,正由艳红变成紫色,气象万千,苍穹一直伸延开去,直到天尽头处。裴思庆不禁大是气馁:天是如此之大。他意气再豪,他匕首再利,又怎能和天斗呢?就算他能在天上刺上几百下,天又会有什么损伤呢?
他迅速地低下头来,不再向天看,低着头,一步一步向前走。
等到天色黑了下来之后,天开始冷,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有的,只是被烈风撕碎了的布条,飘飘荡荡的布条,当然不能抵挡任何寒意,于是,老的、弱的,皮肤上都开始起了肌粟,使得裸露在外的身体,看来难看之极。夜越是深,寒意越是浓,每一阵微风吹上来,都像是有利刀在割裂着肌肤一样。
如果是一个吃得饱,喝得足的身体,对于这样的寒意,或许很容易抵御,大不了灌几口烈酒,也可以令得身子产生一股火烧一样的暖意。
可是如今所有的人,都又饥又渴,怎能再抵抗寒意的肆虐?
老向导来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声音低得听不见:“息一息吧。”
裴思庆点头:“好,明天天不亮就走,早上那段时间,又不冷又不热,最好赶路。”
于是,四只骆驼伏了下来,所有的人,身体挤着身体,尽可能靠在骆驼的身上。这样子才会有一点至少可以维持生命的温暖。
在这样的情形下,也格外显得骆驼的重要,一匹骆驼,至少可以使靠着它的六七个人,得到起码的温暖,所以,裴思庆一直到了三天之后,才想到杀骆驼,那时候,已经有六七个人,由于老弱饥渴,倒在沙漠之中,再也起不来了。
那是他们遭到了大风暴之后在沙漠的第一晚,裴思庆没有睡,只是闭着眼,听着自骆驼内所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听着自己肚子中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
他想着长安,想着自己的万贯家财,想着大宅中宝库内的各种珍宝,想着儿女,想着柔娘。
柔娘是他的妻子,可是并不是他儿女的母亲——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情形,也不算奇怪的是,柔娘十分年轻,三年前被他娶进门的时候,才十五岁。
裴思庆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把烛火移近柔娘时,柔娘的神情——一双大眼睛充满懊惑惊疑地望着他,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望着一个正当盛年、壮健威严的大豪富,所以她的眼光,恰如一头落到了猎人手中的小鹿。
裴思庆双手轻轻捧着她的脸,想安慰她几句,可是却没有说出什么话来,他只是轻拍着她柔嫩得出水的脸颊,告诉她:“别怕,每一个女人都是这样的,嫁给我,已经是最好的了,你慢慢会知道。”
他也不知道柔娘听懂了没有,他想,她应该懂的。三年了,柔娘当然懂的。
他又伸手按了按腰际的匕首,暗叹了一声,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那个故事,甚至是他心中的禁区,他非但不让人问,而且不让自己想。
这时,他暗自下了一个决定,真要是没有活路了,非死在沙漠之中不可了,那么,在临死之前,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再想一遍。
然后,不知怎么熬过去的,天就快亮了。
熬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不断有人倒下去,到了三日三夜之后,裴思庆终于杀了第一头骆驼,用哑得不能再哑的声音告诉活着的人:“慢慢吞,一丝一丝地吞。”
沙漠中连生火的材料也没有,可是又老又韧,生吞下去的骆驼肉,也硬是支持了人的生命。
又是三天三夜,第二匹骆驼倒地。
等到第三匹骆驼倒地时,裴思庆扯着嗓子直叫:“水源在哪里?水源在哪里?我们在哪里?”
他一面叫,一面抓住老向导的肩头,用力摇着,令得老向导的全身骨头,发出清楚的“格格”声。
第四部:最后一匹骆驼,杀还是不杀?
老向导的头软垂着,好一会,他才吐出了三个字来:“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他才忽然道:“其实,我们早已死了,想闯出沙漠去的,只是我们的幽灵。”
老向导的话是如此突兀,令得所有的人,都睁大了早已失去光采的眼睛望着他,想在他干瘪的口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
可是老向导却只是把他刚才说的话,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一个平日最强的小伙子,这时虽然嘴唇开裂得见血,可是习惯仍然不改,他最先反驳:“鬼没有影子,我们都有,怎么说我们全是鬼?”
所有的人仍然望着老向导,等老向导的回答。
可是老向导并没有回答,只是十分缓慢地摇了摇头。不过,大家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有的人低头望着自己的影子,心中都在想:虽然还有影子,可是,和幽灵还有什么分别呢?
曾经在沙漠中闯荡过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有十分可怕的一个传说:所有死在沙漠中的人,幽灵仍然不断地设法,想离开沙漠。
连幽灵都不想留在沙漠之中,可知沙漠实在比地狱还要可怕。
裴思庆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用嘶哑的声音叫:“别胡思乱想,这头骆驼,至少又可以使我们多活三天。”
在这样的情形下,“多活三天”已是十分强烈的刺激,三天,可以产生无穷的希望,可以使人绝处逢生,可以使人重临长安,可以使人在盛暑的日子,又可以慢慢地一口一口呷着经过冰镇的、来自遥远西域的葡萄美酒。
于是,人们又起劲地咀嚼着又老又腥的骆驼肉,喝着浓稠的骆驼血。
老向导蹲在一边不动,等到裴思庆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指着唯一的一匹骆驼,用哑得听不到的声音问:“这一匹,怎么样?”
裴思庆一昂首:“三天之后再说。”
在当时,把一切全都推到三天之后,是因为对未来的三天,充满了希望之故。而且,每个人都在想:三天,不算短,再走上三天,总该有新发现的。
可是三天过去了,他们仍然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三天之后和三天之前,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行列,又减少了六七个人。而剩下来的人,脚步也更缓慢,虽然还有影子,但是看起来,更像幽灵。
终于,面临宰杀最后一匹骆驼的时刻了。
裴思庆扬起了匕首,却迟迟未能刺下去——对他这个大豪来说,那是前所未有之事,在他的记忆之中,他不论做什么事,都是想到了就做,从来也没有犹豫过。
可是这时,为了一匹骆驼的生死,他却迟迟下不了手,心血翻腾,就是沉不下手去。
杀了这匹骆驼,他们可以多活三四天,可是他们却再也没有骆驼了。
在这样的沙漠中,没有了骆驼,就等于死亡——他们不知被大风暴卷出了多远——一定极远,不然,十多天下来,他们一直在向东走,早就应该回到长安了。
或许,在大风暴过后,他伸手向东指,决定回长安去,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或许,那时候,他们已在沙漠的边缘,如果向西走的话,一天两天就可以走出沙漠,向东走,反倒逐渐走进了沙漠的中心。
或许……
或许杀了骆驼,三天之内他们自己就可以走出沙漠。
或许留下骆驼,骆驼明天就会找到水源。
或许……
裴思庆自己下不了决定,他缓缓转动着眼珠,向其余的人看去。
所有的人,脸上的皮肤都开裂,看起来,每一张脸上,都没有一点生气,每一张脸,都像是用枯木刻出来的。枯木一样的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表情,那甚至不像幽灵,只是枯木。
裴思庆最后的目光,停留在老向导的脸上,他发现老向导十分平静地垂着头坐着,一动也不动。一看到了这种情形,裴思庆就遍体生凉.他伸手轻轻推了老向导一下,老向导就倒了下来。
裴思庆闭上了眼睛:老向导死了。
在被痛苦、绝望煎熬了那么多天之后,老向导终于支持不住,死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没有人会认为死亡是最后的解脱,根本没有解脱——灵魂还得不断挣扎着离开沙漠:没有人知道灵魂在沙漠中挣扎想离开的情形是怎样的,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轻松,也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更加痛苦。
老向导一倒下,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连那最后一匹骆驼,也像是感到了有更大的不幸快要降临,所以也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裴思庆甚至不是有了决定,而只是脑门子里陡然传来了“轰”地一声响,老向导的死,刺激得他非要有些行动不可,所以他一现手,匕首已插进了骆驼的脖子。
而且,他出手快绝,目光之下,只见匕首的精光闪耀,跳动,流转,像是许多妖魔精灵,在围着骆驼打转,在电光石火之间,他在骆驼的身上,刺了十七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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