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亿年后的来客
何夕
【1】
有一种说法,人的名字多半不符合实际,但绰号却绝不会错。以何夕渊博的知识自然知道这句话,不过他以为这句话也有极其错误的时候。比如这几天前的报纸上,在那位二流记者半是道听途说半是臆造的故事里,何夕获得了本年度的一个新称号——“坏种”。
何夕放下报纸,心里涌起些无奈的感觉。不过仔细推敲起来,那位仁兄大概也曾做过一番调查,比如,何夕最好的朋友兼搭裆铁锒就从来不叫他的名字,张口闭口都是一句“坏小子”。朋友尚且如此,那些曾经栽在他手里的人提到他当然更无好话。除开朋友和敌人,剩下的就只有女人了,不过很遗憾,何夕记忆里几个女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你坏死了。”
何夕叹口气,不打算想下去了。一旁的镜子忠实地映照出他的面孔,那是一张微黑的已经被岁月染上风霜的脸;头颅很大,不太整齐的头发向左斜梳,额头的宽度几乎超过一尺,眉毛浓得像是两把剑。何夕端详着自己的这张脸,最后下的结论是:即使退上一万步,也无法否认这张脸的英俊。可这张脸的主人竟然背上了一个坏名,这真是太不公正了。何夕在心里有些愤愤不平。
但何夕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的目光停在镜子里自己的嘴角处。他用力收收嘴唇,试图改变镜子里的模样。可是即使他连着换了几个表情,而且每次都用手拉住嘴角帮忙校正,但镜中人的嘴角依然带着那种仿佛与生俱来也许将永远伴随着他的那种笑容。
何夕无可奈何地发现,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词才能够形容那种笑容——
坏笑。
何夕再次叹口气,有些认命地收回目光。窗外是寂静的湖畔景色,秋天的色彩正浓重地浸染着世界。何夕喜欢这里的寂静,正如他也喜欢热闹一样。这听起来很矛盾,但却是真实的何夕。他可以一连数月独自待在这人迹罕至的名为“守苑”的清冷山居,自己做饭洗衣,过最简朴的生活。但是,他也曾在那些奢华的销金窟里一掷千金。而这一切只取决于一点,那就是他的心情。曾经不止一次,缤纷的晚会正在进行,头一秒钟何夕还像一只狂欢的蝴蝶在花丛中嬉戏,下一秒钟他却突然停住,兴味索然地退出,一直退缩到千里之外的清冷山居中;而在另一些时候,他又可能在山间景色最好的时节里同样没来由地作别山林,急急赶赴喧嚣的都市,仿佛一滴急于融进海洋的水珠。
不过很多时候,有一个重要因素能够影响何夕的取舍,那便是朋友。与何夕相识的人并不少,但称得上朋友的却不多,要是直接点说就只是那么几个人而已。铁锒与何夕相识的时候,两个人都不过几岁,按他们四川老家的说法,这叫做“毛根儿”朋友。他们后来能够那么长时间地保持友谊,原因也并不复杂,主要就在于铁锒一向争强好胜,而何夕却似乎是天底下最能让人的人。铁锒也知道自己的这个脾气不好,很想改,但每每事到临头却总是与人争得不可开交。要说这也不全是坏事,铁锒也从中受益不少,比方说,从小到大他总是团体里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他有最高的学分、最强健的体魄、最出众的打扮,以及最丰富多彩的人生。不过,有个想法一直盘桓在铁锒的心底,虽然他从没有说出来过——铁锒知道有不少人艳羡自己,但却觉得这只是因为何夕不愿意与他争锋而已。在铁锒眼里,何夕是他最好的朋友,但同时也是一个古怪的人。铁锒觉得何夕似乎对身边的一切都很淡然,仿佛从来都没想过要从这个世上得到什么。
铁锒曾经不止一次亲眼见到何夕一挥手,就放弃了那些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像那一次,只要何夕点点头,秀丽如仙子的水盈盈连同水氏家族的财富就会全都属于他,但是何夕却淡淡地笑着,将水盈盈的手放到了她的未婚夫手中。还有朱环夫人,还有那个因为有些傻气而总是遭人算计的富家子兰天羽。这些人都曾受过何夕的恩惠,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找机会有所报答,但却不知道做什么,所以报答之事就成了一个无法达成的心愿。当然,有件何夕很乐见的事情是他们完全办得到的,那便是随时抽空到何夕的山居小屋里坐坐,品品何夕亲手泡的龙都香茗,聊聊他们亲历或是听来的山外趣事。这时的何夕总是特别沉静,他基本上不插话,只偶尔将目光从室内移向窗外,有些飘忽地看着什么东西,但这时如果讲述者停下来,他会马上回过头来提醒继续。当然,现在常来的朋友都知道何夕的这个习惯了,所以到后来,每一个讲述者都不去探究何夕到底在看什么,只管自顾自地往下讲就行了。
不过,何夕并不会一直当听众,他的发言时间常常在最后。虽然光临山居的朋友多数时候只是闲聚,但偶尔也会有一些陌生人与他们同来,这些人不是来聊天的,直接地说他们是遇到了难题,而解决这样的难题不仅超出了他们自己的能力,并且也肯定超出了他们所能想到的那些能够给予帮助的对象,比如说警方。换言之,他们遇到的是这个平凡世界上发生的非凡事件。有关何夕解决神秘事件的传闻范围不算小,但一般人只是当做故事来听,真正知道内情的人并不多。不过,凡是知道内情的人都对那些故事深信不疑。
今天是上弦月,在许多人眼里并不值得欣赏,但却正是何夕最喜欢的那种。何夕一向觉得,满月在天固然朗朗照人,但却少了几分韵致。初秋的山林在傍晚八点多已经转凉,但天空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虫豸的低鸣加深了山林的寂静。何夕半蹲在屋外的小径上,借着天光专心地注视着脚下。这时,两辆黑色的小车从远处的山口显出来,渐渐靠近,最后停在了三十米以外大路的终点。第一辆车的前门打开,下来一个皮肤黝黑、高大壮硕的男人,他看上去大约三十出头,眼窝略微有些深,鼻梁高挺,下巴向前画出一道坚毅的弧线。跟着从第二辆车里下来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六十来岁,满面倦容。两人下车后环视了一下四周,并肩朝小屋的方向走来。另有几个保镖似的人物跟在他们身后几米远的地方。老者走路有些吃力,年轻的那位不时停下来等待。
何夕抬头注视着来者,一缕若有所思的表情从他的嘴角显露出来。壮硕的汉子一言不发地将拳头重重砸在何夕的肩头,而何夕也回以同样的动作;与这个动作不相称的是,两人脸上同时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
此人正是何夕最好的朋友铁锒。
“你在等我们吗?你知道我们要来?”铁锒问。
“我可不知道。”何夕说, “我只是在做研究。”
“什么研究?”铁锒四下里望了望。
“我在研究植物能不能倒过来生长。”何夕认真地说。
铁锒哑然失笑,完全不相信何夕会为这样的事情费神, “这还用问,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是两个月前在一次聚会上有个小孩随口问我的问题,当时兰天成也在,他也说不可能。结果我和他打了个赌,赌金由他定。”
铁锒的嘴立时张得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兰天成是兰天羽的堂兄,家财巨万,以前正是他为了家产逼得兰天羽走投无路几乎寻了短见,要不是得到何夕相助韵话,兰天羽早已一败涂地。这样的人定的赌金有多大可想而知,而关键在于,就是傻子也能判断这个赌的输赢——世界上哪里有倒过来生长的植物?
“你是不是有点发烧?”铁锒伸手触摸何夕的额头,“打这样的赌你输定了。”
“是吗?”何夕不以为然地说,“你是否能低头看看脚下?”
铁锒这才注意到道路旁边斜插着七八根枝条,大部分已经枯死,但有一枝的顶端却长出了翠绿的小分枝。小枝的形状有些古怪——先向下然后又倔犟地转向天空,宛如一支钩子。
铁锒立时倒吸一口气,眼前的情形分明表示这确实是一棵倒栽着生长的植物。
“你怎么做到的?”铁锒吃惊地问。
“我选择最易生根的柳树,然后随便把它们倒着插在地上就行了。”何夕轻描淡写地说,“都说柳树不值钱,可这株柳树倒是值不少钱,福利院里的小家伙们可以添置些新东西了。”
“可是你怎么就敢随便打这个赌,要是输了呢?”铁锒不解。
“输了?”何夕一愣, “这个倒没想过。”他突然露出招牌坏笑来, “不过要是那样你总不会袖手旁观吧,怎么也得承担个百分之八九十吧?朋友就是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对吧?”
铁锒简直哭笑不得, “你不会总是这么好运气的,我早晚会被你害死。”
何夕止住笑, “好了,开个玩笑嘛。其实我几岁的时候就知道柳树能倒插着生长,是贪玩试出来的。不过,当时我只是证明了两个月之内有少数倒插的柳树能够生根并且长得不错,后来怎么样我就没管了。但这已经符合赌博胜出的条件了,这个试验是做给兰天成看的,他那么有钱,拿点儿出来做做善事也是为他好。”
铁锒还想再说两句,突然想起还没有替身边的人做介绍,于是赶忙侧了侧身说: “这位是常近南先生,是我父亲的朋友。他最近遇到了一点麻烦。他一向不愿意求人,是我一定要带他来的。”
常近南轻轻点头,看上去的确是那种对事冷漠、不愿求助他人的人。常近南眯缝着双眼,仔细地上下打量何夕,弄得何夕也禁不住朝自己身上看了看。
“你很特别。”常近南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不过应该不是病,而是天生如此, “老实说你这里我是不准备来的,只是不忍驳了小铁子的好意。来之前我已经想好到这里打了照面就走。”
何夕不客气地说:“幸好我也没打算留你。”“不过,我现在倒是不后悔来一趟了。”常近南突然露出笑容,脸上的阴霾一下散去了很多,“本来我根本不相信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对我现在的处境有所帮助,但现在我竟然有了一些信心。”
铁锒大喜过望,他没想到见面这么几分钟,竟然让多日愁眉不展的常近南说出这番话来。
“唉,你可不要这样讲。”何夕急忙开口,“我只是一个闲人罢了。”
常近南悠悠地叹口气, “我一生傲气,从不求人。眼下我所遇到的算得上是一件不可能解决的事情。”
“既然是不可能解决的事情,你怎么会认为我帮得上忙?”何夕探询地问。常近南咧嘴笑了笑,竟然显出儿童般的天真,“让植物倒着生长难道不也是一件不可能解决的事情?”
【2】
常氏集团是知名企业,经营着包括化工、航运、地产等诸多产业。常家位于檀木山麓,面向风景秀丽的枫叶海湾。住宅的内景装饰豪华,但却给人简练的感觉,看得出主人的品位。
常近南将客厅里的人依次介绍给何夕,铁锒对他们自然是早就熟悉了。常青儿,常近南的大女儿,干练洒脱的形象使她有别于其他一些富家女。她不愿荫庇于家族,早早便外嫁他乡自己打拼。但天不佑人,两年前一场车祸夺去夫君性命,伤痛加上思乡,常青儿于几个月前回到家中,陪伴父亲。常正信,常近南唯一的儿子,二十五岁,半月前刚从国外学成归来,暂时没有什么安排,就留在常近南身边,帮助打理一些事务。
何夕打量着这两位,脸上挂着礼节性的笑容,从表情上看不出他的想法。常青儿倒是有几分好奇地望着何夕,因为刚才父亲介绍时称何夕是博士,而不是某某公司的什么人,印象中自已的这个家很少有生意人之外的朋友光顾。何夕的目光聚焦在常正信身上,对方身着一套休闲装,悠然地斜靠在沙发上,对何夕的到来反应极其冷淡,只简单打个招呼便自顾自地翻起杂志来。何夕并非全部时间都盯着常正信,只是利用同其他人谈话的间隙偶尔瞅一眼而已。不过,对何夕来说这已经足够获取他想要的信息了。随着对常正信观察的深入,他对整件事情产生了兴趣,同时他也意识到这件事情可能不会那么简单。起初当常近南请他来家中“驱鬼”时,他还以为这只是某个家里人有歇斯底里的发作现象,这在那些富人家里本不是什么稀罕事,但现在他不这么看了。照何夕的观察,这个叫常正信的年轻人无疑是正常的,他应该没有什么精神方面的障碍。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会令他做出那些让自己的父亲也以为他“撞鬼”的事情呢?
何夕问完话,常近南请他参观自己的书房,铁锒作陪。书房布置得古色古香,存有大量装帧精美的藏书,其中还有一些罕见的善本。何夕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这样的环境让他觉得十分惬意。
常近南一关上房门,就着急地问: “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吗?”
“老实说我觉得贵公子一切都好好的,看不出什么异样来。”何夕慢吞吞地说。
“我也觉得他很正常。”铁锒道。
常近南有些意外, “你们一定是没有认真看。他一定有问题了,否则怎么可能逼着我将常氏集团的大部分资金交给他投资。虽然……”常近南欲言又止。
“虽然什么?如果你不告诉我们全部实情,我恐怕帮不了你。”
“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常近南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仿佛还在犹豫,但最终,对儿子的担心占了上风, “虽然他本来已经做到了,但在最后一刻他却终止了行动。”
“什么行动?”何夕追问道。
常近南叹口气, “那是七天前的事。那天早晨,正信突然来到我的卧室,建议我将所有可用的资金立刻交给他投资到欧洲一家知名度很小的公司。我当然不同意,正信很生气,然后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问他是不是得到了什么可靠的内幕消息,他却什么也不说,只是和我吵。这件事让我的心情很糟糕,身体也很不舒服,所以那天我就没去办公室,不料上午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常近南迟疑了一下,然后在书桌的电脑键盘上敲击了几下, “你们看看吧,这是当天上午公司总部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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