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道德能否走向科学?
早期尝试
行为是道德之本
寻找新基础
科学伦理学框架
告别道义论
任务分析法
三重规定性
纤毫毕现
大数据改变局面
天网恢恢
早期尝试回本章
把道德变成科学?为什么不?至少,社会学家涂尔干就这么认为,正是他提出了“道德科学”的概念。
涂尔干认为,个体如果完全自私自利,就和任何人无关。一旦有求于人,就得与别人互惠互利。只要一群人形成社会,里面必然有道德现象。观察社会就要观察道德行为,社会学离不开道德课题。
社会学要研究社会问题,比如自杀,失业,暴力冲突等等。没有道德标准,怎么能判断哪种社会现象是问题,哪种现象不是问题?涂尔干进而把社会问题定义为社会失范,深入解剖了很多失范现象。
另一位社会学创始人韦伯以研究社会理性化著称。但是他认为,社会理性化是对人类道德动机的窒息。这个过程虽然看似势不可挡,仍然需要用道德进行纠偏和改造。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类著作中,韦伯深入探讨了信仰在推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
社会学研究群体,心理学研究个体。于是,心理学家成为道德科学化的另一批推动者。弗洛伊德基于心理咨询案例建立精神分析学,立刻踏入道德领域,把宗教当成一种神经症。后来的很多人关注精神分析学是出于道德兴趣,而非科学兴趣。他们甚至没空读完弗洛伊德那些大部头,只是拿着他的几条结论,到处进行道德阐述。
1913年,华生创立行为主义心理学流派。虽然该派当时只有动物实验和儿童实验成果,但华生志不在此,他认为,这一派的终极目标就是改造社会。斯金纳是第二代行为主义心理学家,他不仅创作幻想小说《瓦尔登湖第二》,虚构基于行为主义的社区,还写了《超越自由与尊严》,用心理学直接挑战美国社会基本道德准则。
和这些人相比,上世纪德国学者斯普兰格的名气小得多。我在网络搜索他的信息,很多还是以前我介绍他的文字。斯普兰格没有建立道德科学的宏愿,但是他总结了现实社会存在的六种价值取向,并以中立态度对它们观察归纳。这是一份重要的道德科学研究成果,这套体系从长远角度看可以量化,可惜他那个时代缺乏研究行为的技术,只能定性描述。
如今,有的高校伦理学教材就把这门学问定义为“道德科学”。不过,里面并没有针对道德行为的科学研究,而是从科学成果引伸出道德规范。这当然也是道德科学化的重要方面,但它只是次要方面。用科学手段逐个研究道德行为,才是道德科学化的主要任务。
上述尝试之所以无果,根本原因在于观念太超前。它们被提出时,对人类行为进行实证研究的手段尚未成熟。面对比天体运动或者化学变化复杂几个数量级的人类行为,一两个人根本无法系统观察。
当然,也有很多人不愿意把道德变成科学的一部分,否则就不需要我来写这本书。他们认为,伦理学不能叫道德科学,最多叫道德理论。无论道德还是伦理,都不能用科学手段去研究。甚至,科技就是泯灭道德的力量。
行为是道德之本回本章
要讨论道德的科学化,先要知道人们都从什么角度进行道德评价。相关概念叫做“道德立场”,意思是“认识和处理道德问题时处在的地位和抱有的态度”。
最根本的道德立场是行为立场,把行为当成道德判断的唯一对象,只就实际发生的行为评价善恶,关注点是别人以前做了什么,或者正在做什么。
一个人在特定场合下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对物理世界构成真实影响,而他的态度远非那么重要。很多人不喜欢上班,还是会每天早上去挤公交。很多人内心里有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但只要表面上遵守礼仪,我们无需关注他在心里想什么。
除了行为立场,历史上还有三种道德立场。首先是血缘立场,核心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我族”的范围可大可小,从家庭、氏族,部落直到现代民族。
然而,各民族都在歌颂善良、勇敢和真诚,我还没看过哪种文明在鼓励邪恶、怯懦和虚伪。并且,当人们用具体行为描述这些品质时,内容也都差不多,以致于我们很容易阅读各国古代文学作品。
所以,血缘立场大部分内容仍然指向行为,只不过相信好的行为由本民族独有,或者本民族在这方面高于其他民族。这当然有违事实,血缘立场越发展到现代,越显得不合情理。
第二种是宗教立场,基于不同宗教信仰做道德评价,认为本门本派高于异端异教,无神论者更被排在歧视链的最下端。宗教教规比民族习惯更加明确和系统,包含很多衣食住行的具体规定。所以,宗教立场更容易用于道德评价。
不过,绝大部分宗教都是小农经济时代的产物,表现为不同信徒有相对明确的居住区域,入教往往靠家庭传承,退教则会受到社区压力。所以,宗教立场就是变相的血缘立场。在印巴冲突、巴以冲突这类宗教矛盾背后,实质仍是土地问题。
近代社会又出现第三种道德立场,称为阶级立场。认为本阶级的道德高于其他阶级,还要在社会上划分出落后阶级,类似贱民,不享受正常待遇。
阶级立场来源于古代职业划分,不同阶级的人在行为上确实有明显区别。但是,古代社会职业相对固化,往往由家族传承,其核心仍然是血缘。到了近代,工业化和城市化打破旧的阶级划分,技术变革推动社会加速发展,很多人一生中并未固定于某个阶级。
于是,阶级立场往往成为变相的行为立场。和自己行为一致的就是阶级兄弟,不一致的就是阶级敌人,判断阶级成分的经济标准被模糊化。这样使用阶级立场,让它失去了严肃性。
所有道德立场最终都归结于行为。随着技术发展,个体行为越来越容易被记录和研究,那些从身份出发的道德立场日益显出荒诞性。它们与其在讨论道德,不如说是在讨论政治,讨论如何拉帮结派。一个人与我同族、同宗、同阶级,并不能保证他会行善,反之也不代表他会做恶。
最终,个体行为才是道德评价的唯一对象。
寻找新基础回本章
讨论道德的科学化,为什么又去讨论道德的出发点?因为出发点不同,决定了人们用什么样的科学去研究道德。
德国纳粹就派出人类学家,跑到世界各地研究人种,目标是证明雅利安人种的优越性,这是血缘立场的体现。如果对道德采用阶级立场,则会着重研究人的阶级性。如果把行为当成道德评价的唯一对象,那么,道德科学化就要以行为科学为基础。
1913年,美国学者华生创立行为主义心理学派。1949年美国芝加哥大学一次研讨会上,与会者创办“行为科学”。七十年代末,行为科学传入中国,1985年建起中国行为科学学会。现在,行为科学是三级学科,隶属于“管理学”中的“管理理论”。
不过,这些都是旧行为科学,能让道德科学化的基础是新行为科学。《重建行为科学》一书总结了新行为科学的成果,这里不再赘述,只介绍重要几个知识点。
心理学是行为科学的主要来源,新行为科学保留很多心理学知识,但是更强调外显行为,基本不讨论难以量化的内省材料。其实,心理学所有实验都把行为当成研究材料,而不可能直接观察内心活动。只不过心理学家经常越过行为,讨论背后的内心活动。行为科学则就行为论行为,看似不够深刻,实则更科学,与现实的结合更紧密。
人类学是行为科学的又一个来源。新行为科学借鉴了人类学中“田野调查”的方法,强调走出书斋,深入社会。但是,传统人类学更关注低技术族群,新行为科学则强调研究科技人员、官员、商人这些社会精英。
管理学是行为科学第三个来源,有关组织行为的成果被大量吸收到行为科学中来。不过,管理学更强调协调人际关系,轻视技术。新行为科学则把人与技术的结合当成重点。
要将道德科学化,还要知道科学本身是什么样,这就涉及到“科学学”,它是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和科技史的综合体。《新科学的使命》介绍了全新的科学学,可供参考。这里也不再赘述,只强调其中与道德相关的知识,那就是科学的人文化与大众化。
朴素经验科学是人类第一代科学,以结绳记事为起点。初代科学没有专职科学家,上到皇帝,下到工匠,人人都参与科研。其动机离不开服务人和社会,不是统筹建设,就是富国强兵。由于科学活动服务于社会目标,必然也涉及道德评价。
近代科学产生后,一方面形成了科学共同体,从普通人群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这个群体强调价值中立,为科学而科学,主动远离道德评价。这个过程确实帮助人类获取真知,但也形成远离大众,忽视社会需求和道德评价的缺点。
在不远的将来,前两代科学将融合为第三代科学。它将重新回归大众,从狭隘的科学共同体职业行为变成全民运动。新科学也将重新强调统筹建设和人道关怀,并着眼于人类统一。这些任务不仅都涉及道德评价,甚至必须以道德为先导。
科学伦理学框架回本章
在新行为科学中,行为被定义成“人类个体有意义的动作组合”。那么,意义又是什么?“磕长头”这种行为对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有意义,“驻守空间站”对科学家有意义。如果不研究不同的意义体系,根本无法完整地研究行为本身。
科学伦理学就是行为科学的延伸。它首先研究不同的意义体系,以及它们对行为都有什么影响。有神论和无神论就是最大的两套意义系统。前者导致责任外化,由虚构的神承担道德责任。后者导致责任内化,由自己承担道德责任。
对于这些意义系统,科学伦理学不象传统伦理学那样,只做从观念到观念的研究,更多是从行为角度予以研究。比如,华生就引入强化观点,认为宗教是以形成恐惧为目标的强化训练。
个体行为取决于自身能力与当前情境,科学伦理学要从身体与环境两方面探讨行为。人类自从进入文明时代,都在依靠技术应对环境,技术伦理因此成为重要内容。上世纪中叶兴起生态学和环境理论,与之相关的环境伦理也占据一席之地。
讨论完行为的物质层面,科学伦理学才开始研究其社会层面,传统伦理学几乎只谈论道德的社会成分。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坚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不等于现实中的马克思主义者也遵循这个原则,他们中的很多人更象传统道德家,完全忽视行为的物质基础。
研究行为的所有道德成分,开始讨论人的信仰,也就是道德的整体。科学伦理学把宗教当成传统行为体系来研究,新的科学学又认为下一代科学是彻底的无神论科学,这部分主要研究如何建立科学无神论体系。
不体现成行为的信仰毫无意义,接下来就要讨论各种实际存在的道德行为。前面所有那些讨论的对象都是抽象的,这里才有看得见,摸得着的道德行为。至此,科学伦理学恢复了行为在道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彻底排除掉身份地位和身体特征。
这些中立的研究结束后,点题部分来了,那就是比较不同道德体系的高下,明确自我修养的目标。是的,客观中立地研究各种意义体系之后,仍然要有所选择。象科尔伯格这样的心理学家,更是从行为角度划分个体道德的层次。人类道德有高低之别,个体道德自然也有。
确定目标,就要让自己接近目标,并且也要让更多的人,特别是下一代接近这个目标。所以还要探讨道德教育和“再社会化”这类话题。这里不再有价值中立,也不考虑什么多元化。谁都希望彰显自己的价值观,我为什么要客客气气?
讨论完个体道德行为,最后跳入历史长河,总结人类道德的沿革。学历史是为了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这里不妨先剧透:今天是前科学道德向科学道德演变的历史转折。这场变化可能要几十年,也可能要数百年,然而大趋势就是如此。
告别“义务论”回本章
有人为科学而科学,有人为艺术而艺术,也就有人为道德而道德。这派观点在伦理学中叫“义务论”,认为某件事本身是善事所以才要做,某件事是恶事,所以才不能做。
义务论源于古希腊德性论,当时,人们把“智慧、正义、勇敢、节制”称为四主德。古罗马的西塞罗把它加工成义务论,认为人们做事要出于道德义务,而非实际功利。他本人就因为坚持政治信念掉了脑袋。
西塞罗的《论义务》后来融入基督教伦理学,传承到近代,在康德那里形成完整体系。后面还有费希特、施莱尔马赫等人把它加工成现代形式。
最初,义务论是一个巨大进步。此前,人们仅仅出于担心惩罚才不做坏事,因为追逐利益才做好事。或者只是遵从习俗,担心脱离群体。义务论把道德建立在自我约束之上,行为不光合乎习俗,还要出自道义,这是人类道德的新标准。
要追求“为善而善”,就得知道什么是善,义务伦理学把重点转向研究道德规范。轴心时代各大文明都建立起完整的宗教原则,就是义务论的体现。
时间越到现代,各种道德规范越完善,很多人根据自己对它们的理解,反抗不公正和强权。各国革命者无论依托哪种信仰体系,都在实践中体现了义务伦理。
然而,没有科学对自然的认识,义务论哲学家只能空对空地讨论道德规范。古希腊罗马哲学家还曾经强调“实践哲学”,现代义务论却只讨论抽象规范。义务论逐渐脱离实际,流于空谈。
在《应用伦理学概论》中,作者写到,不能把技术进步和政治进步混同于道德进步,只看道德的话,人类没什么进步。这就是义务论色彩的观念。技术进步和政治进步的标准是什么?前者是为了兴利除害,后者是为了扬善除恶,都把道德内嵌于其中。过去几十年,中国人民切实获得巨大的进步,而在义务论者眼里,它们微不足道。
把义务论强调到极限,就会出现各种暴论。“宁要资本主义的草,不要社会主义的苗”、“他们失去了房子但获得了自由”,这些言论都有极端义务论的影子。只要站上道义至高点,不在乎是否行得通。
“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也是义务论的虚构。是否公平依赖道德家的评价,是否高效则有客观指标。家人生病,希望医生尽快治疗。被人盗走财物,希望警察尽快追回。遭遇自然灾害,希望政府尽快救灾。道德内嵌在所有效率目标里面。只要从某个角度提升效率,那就是善。导致效率下降,那就是恶。
主张为道德而道德,还会导致人们只求良心上过得去,不追求在行为端如何落实。很多人自己不做道德上正确的事,也不阻止他人做道德上错误的事,只满足于在口头评价他人行为,因为它能以最低成本证明自己的善良。
最重要的是,伦理学如果坚持义务论,就不需要客观实证,也就不会朝科学转化。
任务分析法回本章
是什么驱使一个人行动起来?欲望、需求、动机还是道德规范?它们只是内在驱动力,在行为科学中,行为最直接的动力叫做任务,它是目标、手段和条件的综合体,也是道德评价的首要对象。
比如,性冲动是中性的生理需求。具体和谁,在什么场合发生性行为,才涉及道德。想赚钱没什么不好,向他人提供优质产品还是假冒伪劣产品,道德和法律才会关注。
一个人只是在脑子思考,并不承担责任。一旦制定出任务就需要实施,需要运用现实资源,并影响到他人。所以,任务才是道德介入的开端。
哲学里面“动机”概念也有类似含义,但是动机仅涉及行为主体。只评价动机就会陷入义务论陷阱,把“是否高尚”当成唯一标准。而任务除了目标,还包括对技术手段和客观条件的分析。对任务进行深入考察,才能做道德判断。
比如,解放国土是正义目标。如果军官不制定作战计划,只是让士兵朝敌人火力网冲锋,那就是不负责任。解除干旱是民生目标,为此举办求雨仪式,就属于封建迷信。
很多时候,当事人未必能把任务想清楚,甚至完全出于习惯做事,比如下班后顺便买包烟。但无论自觉程度有多高,一项任务都客观包含目标、手段和条件这些要素。
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把任务表述出来,称为任务表征,它会留下能做实证研究的材料。大到国家五年计划、企业的商业计划书,小到个人的职业规划,都属于任务表征。
人为什么要把任务表述出来?大部分任务无法单独完成,为了合作,必须讲清自己要做什么。领导安排工作、企业招标、个人求婚,都需要任务表征。有时应他人要求,也要解说自己的行为动机。面对警察和法官,这一点尤其重要。
找不到行为的任务表征,只从行为本身推测原因,往往不准确。人们难以彼此理解,今人难以理解古人的行为,很大程度是只看到别人怎么做,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所以,任务表征是行为研究的重要资料。你必须阅读《我的奋斗》,才能明白希特勒为什么发动二战。
任务表征包含“远定向”和“近定向”两部分。它们最初是跳伞运动术语,跳伞者跳出飞机时看不到标靶,只能通过地貌粗略定向,下降到能用肉眼看到靶心后,开始近定向。
任务远定向就是确立长远和宏观的目标,近定向就是确立流程,两者齐备才算完整。这样的任务表征并不多见,很多情况下,个人和组织埋头具体事务,没有长远目标。另外的情况下,有人树立远大目标却无法落地。无论何种情况,都属于有欠缺的任务。
很多时候,人们只是承办他人的任务。士兵执行军令,员工完成老板的工作,都是承办行为。责任和权利会在任务承办中分散。很多人抱怨自己忙碌一生,却没什么收获,那是因为你只是在干别人交办的活。反过来,法西斯士兵在二战后往往不受惩罚,也是因为他们只是在承办任务。
三重规定性回本章
人们反感“996”式的工作时长,是因为影响到个人休息。今人能够方便地拨打视频电话,已经很难体会古人的异地相思之情。“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温馨画面不复存在,是因为我们都从商家购买服装。
所有任务在形成过程中,都会考虑到身体、技术和社会环境三个因素,它们分别称为生理规定性、技术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完全不考虑客观条件的想法只能算冲动,不算任务,也不是行为出发点。
儿童不想搬重物,老人更注重亲情,病人回避社交,都是生理规定性嵌入任务的体现。至于男女两性,更是在服装、饮食、安全等许多方面都有不同考虑。
相比于生理极限,人们更容易忽视心理极限,认为心理活动不存在限度。曾经有一阵在交通管理中实施“黄灯停”,后来不得不改回“红灯停”,就是忽视了“反应时”这个神经系统的规定性。
相反,当代工业设计中的人体工程学,则要求在设计时更多考虑行为的生理规定性。结果,我们会发现新产品越来越人性化。
当人们想实现某个目标时,第一时间只能利用手边的技术,这就要服从技术规定性。从钻木取火到使用打火机,不同时代的人只能用当时的技术生产生活。这种规定性同时包括“可以做什么”和“还不能做什么”两个方面。
热兵器普及后,猎人捕猎效率大增,结果是各国都开始实施动物保护。“网恋”这种事情需要在网络出现后才能发生,大街上的“低头族”也是智能手机普及后的现象。
每门技术都有局限,综合起来就是某个时代整体的技术规定性。采猎时代、小农时代、工业时代和信息时代,就是对整体技术规定性的描述。难道,生活在不同技术平台上的人们,道德也有不同?后面会讨论这个问题。
现实中,影响行为的另一个因素就是社会规则。从出生后,我们就不得不从他人那里接受生活资源。伴随成长,我们要和越来越多的人打交道。众人的行为共用很多资源,包括空间、时间、能源、工具和材料,社会必须建立规则统筹资源分配,这就形成了社会规定性。
社会既是个体的依靠,也对个体行为构成约束,两方面还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不久前,人们手里缺钱时还得向亲朋好友伸手,现在更多靠网络金融解决问题。只要过了征信,不用欠人情债就能借到钱。
社会规则会用文字记载下来,通过明确要求传递给人们。所以,大家对社会规定性感受最深。但一定要知道,社会规则建立在生理规定性和技术规定性之上。就拿“上班”来说,它源于机器工业,因为机器只能放在厂房里面运转。
生理规定性是很多底层制度的基础。劳动时间、交通法规、体育竞技规则、军事纪律等等,都要考虑人类行为规律。而现代作息制度、流水线生产、列车时刻表、城市交通规则等等,则是基于技术的考虑。所有这些底层制度直接决定着你的现实生活。
纤毫毕现回本章
萌兰越狱、烧烤摊打人、主播骂观众……当你关注这些网络事件时,一定要知道它们都被视频记录下来才能火。由于视频技术普及,俄乌战场和巴以战场的细节都会纤毫毕现。
没有视频技术,人类如何记录他人行为?答案就是笔和口。日本电影《罗生门》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以至于“罗生门”成了这种情况的专用名称。电影里,参与同一事件的不同人向别人讲述这一事件,都只有口头讲述,没有客观证据。如果事发现场有监控镜头,就不存在这个故事。
影像技术是行为研究中最根本的革命手段,因为它直接记录行为过程,而非只记载前因后果或者频次。1837年法国人达盖尔发明“银版摄影术”之前,人类看不到视距之外的世界。1895年卢米埃尔兄弟发明电影摄影术之前,人类也看不到任何已经消失的行为。
对视距外发生的行为,人类长期依赖不靠谱的文字表述。过去的哲学家和道德家也是如此吗?当然,他们也没有魔法去观察已经消失,或者不在眼前的行为。他们的唯一素材就是作者自己的阅历,这点和今天的普通人没什么不同。
受限于摄影器材的昂贵,直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儿童心理学家赫尔才用胶片记录实验过程。1979年“耳朵识字”的报导风行后,中国出现一大批“特异功能者”。科学机构需要检验他们是否骗子,但只有四川医学院在现场布置录像,逐祯分析,终于发现全部特异功能人都作弊。其他机构不是不想,是用不起。
今天,数以亿计的摄像头遍布车间、教室、办公室、公路和商场,很多地方已经无缝连接。普通人也用手机拍视频,导致一个人走出某个摄像头,必然进入另一个摄像头,行为被连续记录。遇到冲突,人们不再拍着胸脯诅咒发誓,而是首先要求“调一下监控”。
视频技术普及的第一个初衷已经接近完成,那就是抑制物理空间内的犯罪。同时,它也大大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很多人不是没有犯罪动机,但他们知道自己身处监控环境,不会形成犯罪任务。如果每个不道德行为都能被客观记录,就不需要“狠斗私字一闪念”。
在犯罪率高发的八九十年代,我外出时要深藏钱包,警惕接近我的每个陌生人。现在,我会在公共场合把手机充上电放到一旁,完全不管。
今天,人们很关注“校园凌霸”现象,而曝光出来的事件在我眼里却不值一提。在我求学的八十年代,更恶劣的事情在学校里都司空见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法作现场记录。即便出事,老师也只能询问当事人。现在,很多教室不止一个监控镜头,孩子们的一举一动都在记录中。
如今,视频技术已经降低到普通人都能随便用的程度。历史上从未有这种时期,个人行为被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所以,古人的道德著作看看就行,别当真。他们对人类行为的直观了解,可能不如小区监控室里面的保安。
大数据改变局面回本章
电脑会算命吗?
我说的不是街头骗局,而是通过机器学习来构建个体生活轨迹,进而预测个体生活前景。国内外很多团队都在做这种研究。当然,预测总会出错,但是重构生活轨迹却意义非凡。
用道德来评价他人行为时经常出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不知道他以前都做了什么,才导致他现在的状况。不光陌生人,就是身边的亲人,你也不知道他们背着你做了什么。现在,至少网络比你我更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
2011年,美国麦肯锡公司正式提出“bigdata”(大数据)概念。它的定义尚未统一,但基本包括“全面”和“即时”两个要素。其实,人类自古就在追求这两个目标,只有到网络时代,人们把越来越多的行为搬上网,IT公司掌握巨大的行为数据流,这个梦想才能实现。
在基于大数据的算法帮助下,网络公司甚至比网民更了解他自己。这一点,网站不断给你推送的页面就能证明。很多人发现,直到某个网页经常被推送过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正关注这类内容。
既然能全面记录个体偏好,大数据也能研究人群中有道德色彩的行为。据说,美国IT公司能区分88%的同性恋和异性恋,95%的非裔美国人和白种美国人,85%的民主党派和共和党派,82%的基督教徒和穆斯林。
当然,以前上述身份都包含道德判断,现在它们趋向中性。不过我们可以更换命题,通过大数据来研究“谁更爱占小便宜”、“谁的违约率高”、“谁的暴力语言出现频率高”、“谁参加公益众筹的次数多”。这样,网络便成为客观研究道德行为的重要工具。
1994年我从体制内辞职,十几年后,我在人才交流中心看到自己的档案,里面还是当年那几张皱巴巴的纸,包括我填写的个人资料。而我从1999年上网,从那时起留下的网络痕迹,信息量可能是这份档案的几万倍。
网络时代之前,要研究一个人的过去只能靠档案,法庭案卷,或者派人内查外调。我曾经参加过一个组,去调查某个同事。结果是否客观另当别论,光是消耗的人力物力,就决定了这种行为研究只能覆盖极少数人。
古书主要记录帝王将相,近代文献增加了富商和名流,但普通人仍然是“沉默的大多数”。不是他们想沉默,而是限于信息工具,无法被详细记载。
今天,从文字到图片,再到视频,几十亿网民出于消费动机,都在积极主动地留下网络痕迹。“网络有记忆”这句话,生动地体现了这个规律,这种记忆就是对每个人行为的客观记录。而如果道德评价的对象首重行为,大数据或者算法就是它的重要工具。今天的伦理学家如果不使用网络资料,就算是与时代脱节。
虽然大数据对研究行为如此重要,但它们掌握在IT公司或者政府手里,并不向行为科学家或者社会科学家开放,伦理学家也包括在内。科学家如何使用这份资料,里面还有很多法律障碍需要解决。
恢恢天网回本章
如何避免拐卖儿童?有个最彻底的方法,就是每个婴儿出生后都存留DNA样本,日后无论被拐多长时间,都能辨别。全民留取DNA也将犯罪率压制到最低,这些婴儿长大后几乎无法实施线下犯罪。无论在哪里,都免不了留下毛发或者汗液。
如果这显得过于科幻,在现实中,最近经常有二三十年前的积案告破,主要原因是DNA鉴定技术得到普及,当年嫌犯在案发现场留下的生物证据能够发挥作用。
生物识别技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统计学原理,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和行为特征,来鉴定个人身份。随着这类技术取得长足进步,社会日益能够通过独一无二的生物特征核实人的身份,以及他曾经到过哪里。
最原始的生物识别对象就是笔迹,自古就用于司法实践,但是要靠鉴定者的经验,错误率高,且有造假可能。现在的生物识别尽可能摈除个人经验,依靠仪器设备。如今,除了人们熟悉的基因鉴定、面孔识别和指纹鉴定,静脉、虹膜,声纹甚至步态都是生物识别的对象。
电影《让子弹飞》给我们讲述了缺乏生物识别造成的故事,在传统的中国和俄罗斯,都有这类冒名顶替的故事。技术局限造成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局限。古代社会流行使用信物,就是缺乏身份识别技术的补救措施,而信物也容易造假。
迅速发展的生物识别技术能帮助全社会建立信任基础。现在,网络收复款大量使用人脸识别,国家已经开始颁发生物识别签证。未来,向全民颁发生物身份证也并非不可能。
普及生物识别会破坏隐私权吗?基因专家乔治·丘奇作了回答。他发起建立网络基因数据库,并率先上传自己的基因。丘奇认为,古代小农社会根本没有隐私权,村子里面人与人互相认识。隐私权只是城市化形成的概念,对于并不想作奸犯科的人来说,这个概念以后也并非有必要。相反,让别人迅速确认自己的身份,才会大大提升商务和社交效率。
当然,这需要由政府掌握生物识别技术,并向有足够信用的机构(如银行)授权。对于没有反社会行为的正常人来说,避免由不可控的私人获取隐私权,才是问题的关键。国家需要对泄露生物识别结果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视频、大数据和生物识别,这三类技术对行为研究各有贡献,需要彼此补充。视频能记录行为细节,甚至从各种角度记录同一个行为,比现场任何目击者都全面。但是,监控没有计算功能,无法对行为进行统计,而这需要大数据技术。反过来,大数据技术只能记录行为的性质,如购买行为、网页关注次数等等,不能记录行为细节。
生物识别主要用于确认身份,建立信任。在司法环节,它能大大提高破案率,堆高犯罪行为的门坎,让犯罪难度高到没人想去实施的程度。
三类技术综合起来,不光给我们建筑了安全环境,更让道德科学化成为可能。在客观计量人类行为之前,这种可能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