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追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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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凡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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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追逐记

儒勒·凡尔纳

  第一章

  在这章里,约翰·普罗思法官在回到花园里去之前,履行了他的职务中最令人愉快的责任

  没任何理由向读者隐瞒:这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发生在美利坚合众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座城市里。如果他们不反对的话,我们就把这座城市叫做威斯顿,并把它放在东部地区波托马克河的右岸。但我们觉得没有必要进一步指明这个市镇的坐标,因为即使在合众国最详尽的地图上也找不到这个市镇的。

  那一年的三月十二日的早晨,适值某时刻走过爱克司特路的威斯顿的居民们,可以看见一个风度翩翩的骑士纵马一溜小跑,驰上这条坡度很大的马路,然后又驰下来,最后在靠近市中心的宪法广场勒住了马。

  这个骑士是个典型的美国佬,但也丝毫不减他那独特的气派。他的年龄不会超过三十岁,中等以上身材,体格健壮优美,面容端正,棕色的头发和栗色的胡子,胡子尖延长了他的面庞,嘴唇上面则仔细地刮得干干净净。一件又宽又大的大衣一直遮到腿肚子,把马屁股也包住了,显出圆圆的轮廓。他灵巧而果决地使唤着他那相当活泼的坐骑。他的姿势,处处露出一个勇于行动、果断坚决和做事不假思索的人的样子来。他不会在愿望和害怕之间摇摆不定,只有优柔寡断的人才会那样。观察他的人会发现的最后一点,那就是他那表面的冷漠并没能完全掩盖住他那天生的急躁。

  为什么这个骑士会在一个谁也不认识他、谁也没见到过他的城市里出现?他仅仅是路过,还是打算在此小住?……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他要找旅馆的话,那只会挑花了眼,因为它们实在太多了。在这方面,威斯顿是数一数二的。在美国或别的国家的任何其他城市,都见不到更好的接待,更好的服务,更好的菜肴,以及如此齐全的设备和如此低廉的价格。地图上对一个有这么多好处的城市标得这么粗略,真是令人叹惜。

  不,这个外地人一点也不像要在威斯顿逗留,那些旅馆主人殷勤的笑容无疑使他无动于衷。他带着一副专注的、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的神情,沿着中央有个巨大平台的宪法广场边上的便道走着,连想也没想到他引起了公众的好奇心。

  然而天知道这种好奇心有没有被挑引起来!这位骑士刚一出现,老板和伙计们就都站在门口交谈起来:

  “他打哪儿过来的?”

  “打爱克司特路。”

  “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据说是从威尔科克斯郊镇那面来的。”

  “他绕着广场转了足有半小时了。”

  “因为他在等人。”

  “很可能的。而且甚至有点焦急呢!”

  “他不停地朝爱克司特路那边张望。”

  “那人将从那边过来。”

  “谁是‘那人’?……男的还是女的?”

  “喝!喝!……他可真是气度不凡!”

  “那么是个约会罗?”

  “是啊,一个约会……不过不是你所理解的那约会。”“你知道些什么呢?”

  “这个外地人在约翰·普罗思先生门前已经停过三次了……”“而约翰·普罗思先生既然是威斯顿的法官……”

  “那就说明这个人要打官司。”

  “而且他的对手迟到了。”

  “有道理。”

  “好嘛!约翰法官一转眼就能使他们和好如初的。”

  “他是个能干的人。”

  “而且是个好人。”

  确实,这可能正是那位骑士来威斯顿的真正原因。他的确在约翰·普罗思法官的房子面前停下来几次,但没有下马。他看看房门、窗子,然后一动不动地像是等着什么人出来,直到他的马焦躁地喷着响鼻,迫使他走开为止。

  等他再一次停在那里时,房门大开了,一个男子出现在通往人行道的台阶的平台上。

  那外地人一见此人,便说:

  “我猜您是约翰·普罗思先生吧?……”他说着抬了抬帽子。

  “在下便是。”法官答道。

  “我有个简单的问题,您只须回答是或否便可。”

  “请问吧,先生。”

  “今天早上是否有人来过,向您打听塞思·斯坦福先生呢?”

  “据我所知,没有。”

  “谢谢。”

  讲过这话,他又抬了抬帽子,松开缰绳,纵马一溜小跑地上了爱克司特路。

  现在,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陌生人有事要找约翰·普罗思先生已是毫无疑问了。从他刚才提问题的方式来看,他自己就是塞思·斯坦福,他先于另一个人前来赴约。但是另一个同样激动人心的问题提出来了。这个上述的约会的时间是否已经过去了,那个陌生的骑士是否将离开这个城市一去不返?

  不必费力气就能想到,大家就这个外地人是马上会回来还是一去不返的问题打起赌来了。因为这是在美国,也就是说在尘世间最爱打赌的人们中间。旅馆人员和站在广场上的好事者之间,下了几笔半美元的赌注,甚至也有下五六个仙的,没有更多的了,但总之输者将毫不含糊地付钱,而赢者也将照收不误,因为他们都是些信义君子。

  至于约翰·普罗思法官,他仅仅是目送着上威尔科克斯郊镇去的骑士而已。这位法官约翰·普罗思是个哲学家,一个贤达的司法官员,他已经度过了五十个贤达和哲人的年头,尽管他才活了半个世纪——这就是说,他一出世便是一个贤达之士和哲学家。还应加上一点:他作为一个独身者——这是他贤达的不容置疑的明证——他的一生从未受到任何忧虑的侵扰,因此,大家一定会同意,这是大大有助于他贯彻自己的哲学的。他生于威斯顿,而且即使在他还是毛头小伙子的时候,也不曾离开或极少离开过威斯顿。他的裁判辖区的人们对他又尊敬又爱戴,因为他们知道他没有任何野心。

  他为人正直,对别人的弱点,有时甚至是缺点,总是显得很宽容。当他调解呈交他审理的事情时,他总是设法使出席他那谦卑的法庭的双方言归于好,磨圆棱角,给齿轮上油,缓和那些在任何社会秩序下都是固有的冲突,不管那种秩序完善到何种地步。他便是这样理解自己的使命的。

  约翰·普罗思生活颇为优裕。他履行法官的职责乃是出于爱好。他也无意在司法系统步步高升。他自己爱清静,也让别人清静。他把人们看作生活中的邻居,和睦相处有百利而无一弊。他早起早睡。他爱读他所偏爱的几位旧大陆和新大陆作家的作品,却只看一种本城的、诚实正派的报纸:《威斯顿新闻报》,那里头广告所占的地位比政治还多。每天他要用一两个钟头散步。这期间,人们因脱帽向他致敬而用旧了帽子,这也使他自己每三个月就得换一顶帽子。在这些散步之外,除去用于履行职责的时间,他就呆在自己安静舒适的住处,在花园里种花。这些花朵以鲜艳的色彩使他赏心悦目,报以馥郁的芬芳,以此酬劳他的辛勤照料。用这么几笔勾勒出约翰·普罗思先生的性格,将他的肖像装进恰如其分的镜框后,大家就能理解,何以这位法官没有特别为那外地人提出的问题而分心了。假如不是向房屋的主人,而是向他那年老的女佣人凯特发问的话,那很可能凯特是会想多了解一些情况的,她会坚持弄明白,那个塞思·斯坦福是怎么回事。她会问他如果有人来打听此人时该怎么回答。而且那可敬的凯特大概也不会不乐意知道,那外地人会不会,或在上午或在下午,再回到约翰·普罗思先生家来。

  约翰·普罗思先生是不会容许自己这样的好奇心和没有分寸的。这要在他女佣人身上倒还可以原谅,况且她属于女性。约翰·普罗思先生甚至没有发现,那外地人的到达、在场和离去引起了广场上那些爱闲逛的人的注意。他关上门以后,就回到花园给他那些玫瑰、鸢尾草、天竺葵和木犀草喝水去了。

  好奇的人们却一点也没仿效他的榜样,他们依旧在观看着。这时,骑士已经驰到了爱克司特路的尽头,那里是城西最高的地方。到了由这条路与市中心连接起来的威尔科克斯郊镇后,他勒住了马,没有下鞍,眺望着周围的一切。从这个地点,他的视线可以及于一哩方圆的地方,而顺着蜿蜒曲折的大路一直下降到三哩开外的斯梯尔小镇。这个镇子在波托马克河的彼岸耸立着它那些钟楼的侧影。他目光徒劳地在道路上搜寻着。无疑,他并没找到他想要寻找的东西。因此他做了几个焦躁的、剧烈的动作,这也感染了他的马匹,以致他不得不制止住它的踢蹬。

  十分钟过去了。骑士小步驰回爱克司特广场,第五次奔广场而来。

  “不管怎样,”他看着表对自己一再说,“她并没有迟到……约定的是十点零七分,而现在还不到九点半……从威斯顿到斯梯尔(她应当打那边过来)与从威斯顿到布里尔(我就是从那里来的)的距离是一样的。这段路程用不了二十分钟便可跑完……道路良好,气候干燥,我也没听说过什么时候河流涨水冲走了桥梁……因此,没有什么艰难险阻……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她误了约会,那就是有意如此……另外,精确性在于准时到达,而不是过早露面。……事实上是我不够精确,因为我比她先到的时间大概超过了一个有条理的人所应有的限度……当然啦,即使这里面没有任何其他情感,出于礼貌,我也应该先来赴约的!”

  外地人边顺爱克司特路而下,边这么自问自答着,直到马蹄重又踏上了广场的柏油路面时,才停止了这段独白。

  毫无疑问,打赌外地人会回来的那些人赢了。所以,当他一路经过这些旅馆时,他们都笑脸相迎,而那些输家则只耸耸肩膀作为迎接。

  市政厅的钟终于敲响了十点。外地人停下来数了这十下钟声,并从背心口袋里掏出表来看明白了表和钟的走时确实完全一致。

  只差七分钟,约会的时间就到了,就要过了。

  塞思·斯坦福回到爱克司特路路口。显然,无论是他的坐骑还是他自己都呆不住了。

  这时为数相当多的观众使这条路顿时热闹起来。塞思·斯坦福对那些走上来的人毫不留意,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走下来的人身上,他们刚从坡上露面,他的目光就抓住了他们。爱克司特路相当长,一个步行的人得用十分钟才能走完,可是对于一辆疾驰的车子或一匹飞跑的马来说,只要三四分钟就够了。

  我们的骑士与步行的人毫无关系。他连瞧也不瞧他们一眼。即使他最亲密的友人打身边走过,他也不会发觉。他所等待的人不是坐车就是骑马来的。

  但是她能按时来到吗?……只差三分钟了。这段时间刚够用来走下爱克司特路,然而那上面既没有摩托车,也没有自行车出现,也看不到一辆汽车。如果那汽车时速为八十公里,倒还能赶在约会时间之前来到。

  塞思·斯坦福向爱克司特路投去了最后一瞥。他的眼睛射出闪电似的光芒,同时他以不可动摇的决心低声说道:

  “如果她不是在十点零七分到达这里,我就不娶她了。”

  这时,坡上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马蹄声,仿佛是对他这一决定的回答。那牲口——一匹骏马——的上面坐着一位年轻女子。她娴雅而稳当地驾驭着她的坐骑。过路人纷纷在这匹马面前闪开。毫无疑义,它可以一路不受阻碍地直跑到广场。

  塞思·斯坦福认出了他所等待的女子。他的面容又变得不动声色了。他没说一句话,没做一个手势,兜勒转他的坐骑,从容不迫地回到法官门前。

  这使得那些好争的人再次大感兴趣起来,他们围拢过来,而外地人却对他们丝毫不加注意。

  几秒钟后,那女骑士也进了广场,她的马喷着白沫,停在门前两步远的地方。

  那外地人脱下帽子说:

  “向阿卡狄娅·沃克小姐致敬……”

  “向塞思·斯坦福先生致敬……”阿卡狄娅·沃克优雅地弯了弯身子,答道。

  请相信我们,那些本地人全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对他们素不相识的人。他们相互说:

  “他们要是来打官司的,那最好调停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利。”

  “会调停好的。否则普罗思先生就白白是个能干的人了。”

  “要是他俩谁也没结过婚,那么最好一切就以婚礼告终。”

  这些人就那么交谈着,交换着自己的想法。

  但不管是塞思·斯坦福,还是阿卡狄娅·沃克小姐,看来全都不在乎这种不免令人难堪的好奇心,他们此刻正是这种好奇心的目

  塞思·斯坦福先生正要下马去敲约翰·普罗思法官的房门,那门却自动打开了。

  约翰·普罗思先生出现在门口,而这一回,老女佣人凯特也在他后面露面了。

  他们听到了房前一阵马蹄声,于是前者离开他的花园,后者离开她的厨房,出来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塞思·斯坦福先生就留在鞍上,向法官说道:

  “约翰·普罗思法官先生,我是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的塞思·斯坦福先生。”

  “认识您很荣幸,塞思·斯坦福先生!”

  “这位是新泽西州特伦顿市的阿卡狄娅·沃克小姐。”

  “阿卡狄娅·沃克小姐光临寒舍,真是三生有幸!”

  于是,约翰·普罗思先生打量过那外地人以后,又把注意力移到那女子身上。

  阿卡狄娅·沃克小姐是个迷人的女人,如果我们对她描绘几笔,读者想必是会感激我们的。她二十四岁,浅蓝色的眼睛,深栗色的头发,鲜艳的脸色,旷野的空气几乎没有使她变黑,牙齿异常整齐洁白,中等偏高的身材,风度妩媚,举止罕见地优雅而利索。她穿着一身骑服,优美地随着她的马匹的动作更换着姿势。那马正学着塞思·斯坦福的坐骑的样子又踢又蹬。她的戴着精致的手套的手摆弄着缰绳,内行人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灵巧的骑手。她浑身上下透出一种极其高贵的气派,以及一种合众国上等阶级特有的“说不出来”的劲儿。人们可以称这个阶级为美国的贵族阶级,倘若这个字眼不会和新大陆的居民们的民主本能发生抵触的话。

  新泽西州的阿卡狄娅·沃克小姐只剩下了一些远亲,她行动自由,经济独立,富于美国年轻人的冒险精神,过着适合自己口味的生活。几年来,她一直在作旅行,遍游欧洲的主要地区,熟知巴黎、纽约、柏林、维也纳或罗马的风俗人情。她能和法国人、英国人、德国人、意大利人用他们的本国语言谈她自己在那些永无休止的旅行中的所见所闻。这是个很有教养的女子,她的已经去世的监护人为她安排了十分完备的教育。她甚至连经营业务也不外行,在对自己财产的管理上就显示出了对自己利益的出色的理解。

  我们刚才所说的关于阿卡狄娅·沃克小姐的那些话,可以对称地——这个词非常贴切——用于塞思·斯坦福先生。他同样自由,同样富有,同样爱好旅行,他周游了全世界,难得在他的故乡波士顿住上几天。冬天,他在旧大陆各大都市作客,在那些地方,他时常遇到他这个爱好冒险的女同胞。夏天,他回到祖国,到那些富有的美国佬们合家前往的海滨浴场去,在那里,阿卡狄娅·沃克小姐和他又邂逅相遇了。

  共同的爱好使这两位年轻而勇敢的人逐渐接近起来。广场上那些好奇的男人,特别是女人,都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确实,他们两人都酷爱旅行,都急于赶到某个引起公众注意的政治或军事事件的现场去。这样,他们怎么会不合拍呢?所以,毫不足怪,塞思·斯坦福先生和阿卡狄娅·沃克小姐,渐渐产生了把他们的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念头。这将丝毫不会改变他们的习惯,那时就不再是两艘舰只齐头并进,而是合成一艘了。可以相信,这艘舰艇将造得更好,帆缆索具都更加精良,布置也更加完善,以便航洋过海,环游全球。

  不!塞思·斯坦福先生和阿卡狄娅·沃克小姐来到这座城市的法官面前根本不是要打官司,不是有什么争端,也不是为了解决什么事情。他们在马萨诸塞州和新泽西州有关部门办完了所有法律手续后,约定了在这一天——三月十二日这个时间——十点零七分,到威斯顿来完成一项手续。据爱好者们说,这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了。如上所述,塞思·斯坦福先生和阿卡狄娅·沃克小姐既已介绍给了法官,约翰·普罗思先生便只须问男旅行家和女旅行家,他们为什么缘故到他这里来。

  “塞思·斯坦福想成为阿卡狄娅·沃克小姐的丈夫。”一个答道。“而阿卡狄娅·沃克小姐也想成为塞思·斯坦福先生的妻子。”另一个补充道。

  法官鞠了个躬说:

  “为您效劳,斯坦福先生,也为您效劳,阿卡狄娅·沃克小姐。”两位年轻人也还了一礼。

  “你们想在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呢?”约翰·普罗思先生又说。“马上……如果您有时间的话。”塞思·斯坦福答道。“因为我一旦成为斯坦福太太,我们就将离开威斯顿。”阿卡狄娅·沃克小姐宣布道。

  约翰·普罗思法官以其态度表明,他和全城居民对于不能挽留这对此刻光临他们城市的可爱的伴侣,在威斯顿城多呆些时间,感到多么惋惜。

  然后,他又说:

  “悉听尊意。”说着,他退后几步让他们进屋。

  可是斯坦福先生做了个手势将他止住了。

  “我和阿卡狄娅小姐是否确有必要下马呢?”他问。

  约翰·普罗思先生思索了片刻。

  “完全不必。”他说,“骑马或者站着都一样可以结婚。”即使是在美国这个独特的国度,也很难找到一个更随和的法官了。

  “我只有一个问题,”约翰·普罗思先生又说,“法律所要求的一切手续是否都已办理了?”

  “都办了。”塞思·斯坦福回答说。

  于是他递给法官一式两份完全符合规定的许可证,那是付过手续费后,波士顿和特伦顿的书记官们填写的。

  约翰·普罗思先生接过证明文件,将金丝边眼镜架在鼻梁上,仔细阅读着这些按规定办理并盖有公章的文件。

  毫不足怪,为数越来越多的好奇的人们挤在这对情侣身边,他们就像是这个在任何其它国家都会显得有点异乎寻常的婚礼的证婚人,但这却没使未婚夫妇感到难堪和不快。

  约翰·普罗思先生于是走上几级台阶,用大家都能听到的声音问道:

  “塞思·斯坦福先生,您同意娶阿卡狄娅·沃克小姐为妻吗?”

  “是的。”

  “阿卡狄娅·沃克小姐,您同意做塞思·斯坦福先生的妻子吗?”

  “是的。”

  法官凝神数秒钟,然后,就像在宗教仪式上的摄影师一样严肃(“别动!”),他说道:

  “波士顿的塞思·斯坦福先生和特伦顿的阿卡狄娅·沃克小姐,我以法律的名义宣布,你们已经被婚姻结合在一起了。”

  夫妇两人相互靠拢一下,拉起手来,仿佛在为他们刚才完成的手续签名盖章。

  然后,他们每人递给法官一张五百美元的纸币。

  “这个是手续费。”塞思·斯坦福说。

  “这是给穷人的。”阿卡狄娅·斯坦福说。

  于是两人向法官一躬身,松开缰绳,朝着威尔科克斯郊镇的方向驰去。

  “啊呀!……啊呀!……”凯特嚷着。她惊讶至极,以至于破例地十分钟没有讲话。

  “这是什么意思,凯特?”约翰·普罗思先生说。

  老凯特放下围裙的一角,她刚才一直像个职业的绳匠似的绞着她的围裙。

  “我认为,”她说,“他们是疯子,这两个人,法官先生。”

  “也许如此吧,可尊敬的凯特,也许如此。”约翰·普罗思先生赞同地说,“不过,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那些结婚的人不是都有点疯吗?”

  第二章

  这一章把读者带进迪安·福赛思的家里,并让他结识福赛思的外甥弗郎西斯·戈

  登和女仆米茨

  “米茨!……米茨!……”

  “啥事,好孩子?……”

  “迪安舅舅他怎么啦?”

  “我也莫名其妙。”

  “他病了吗?”

  “才不是呢!不过,要这么下去啊,他准会病的。”

  这一问一答是在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和一个六十五岁的女人之间进行的,地点正是在刚才曾举行最为独特的美国式婚礼的威斯顿这个城市,在伊丽莎白路一座房子的饭厅里面。

  伊丽莎白路的这座房子属于迪安·福赛思先生。迪安·福赛思先生已经四十五岁了,而且看上去只多不少。头发蓬乱的大脑袋,戴着深度眼镜的小眼睛,微驼的脊背,粗壮的脖子上一年四季都系着一条领带,那领带在脖子上绕上两圈,那领结一直顶到下巴上,肥大的揉皱的礼服里面穿着一件背心,那下排的几个扣子从来没有用过,裤子太短,几乎遮不住太大的皮鞋,后脑勺上戴顶带穗的圆帽子,护住那一头灰白的乱糟糟的头发和布满皱纹的脸,下巴上是一部美国北方人爱留的那种山羊胡子,性格暴躁,怒气总是一触即发。这就是在三月十二日上午,他的外甥弗郎西斯·戈登和他的老女佣人米茨所议论的那位迪安·福赛思先生。

  弗郎西斯·戈登自幼父母双亡,由他母亲的兄弟迪安·福赛思先生抚养成人。虽说他舅舅有一部分财产要留给他,他并不因此认为可以不再工作,他舅舅也不这么认为。这位外甥在有名的哈佛大学念完人文科学后,又攻读了法律,他现在是威斯顿的律师,那里的孤儿寡妇,房产地界再也找不到更坚定的捍卫者了。他通晓法律条文和审判案例,讲话热烈、中肯,口若悬河,他的同行们,无论少长,都对他十分敬重,而他也从来没有树过一个敌人。他一表人才,一头漂亮的栗色头发,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举止温文尔雅,机智而不刻薄,殷勤而不好卖弄。他对美国上流社会的人们所着迷的各种运动都不外行。他怎能不被列入本城最为出色的青年的行列之中,又怎能不爱上赫德尔森博士和他妻子弗洛拉·克拉利西的女儿珍妮·赫德尔森呢?……

  但是现在就让读者们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位小姐身上未免为时过早,让她与她全家一起出场更为妥当,而这一时刻还未到来。不过这也不会拖得很晚。然而我们在展开这个故事的时候应当章法严谨,因为这个故事要求我们必须极端精确。

  关于弗郎西斯·戈登,我们要再补充一句:他就在伊丽莎白路的那幢房子里,只有当他和珍妮小姐结婚的那天才会离开那里……但我们还是先把珍妮·赫德尔森放在一边,来谈谈那位好女仆米茨。米茨是她主人的外甥的知心朋友,她把他当做儿子,或不如说当做孙子看待,因为一般说来,祖母们是保持着母爱的最高记录的。

  米茨是个模范女仆,现在是找不到这样的女仆了。她属于一个已经绝灭的种类。这个种类兼有狗和猫的品质,她就像狗那样对主人忠心耿耿,像猫那样依恋这座房子。不难想象,米茨对她主人向来是直言不讳的,当他错了,她就毫不含糊地说出来,虽然她语言有些奇特,法语只能约略地表达出她那饶有风趣的思想,而如果他不愿意听,那只有一个办法,离开那里,回到自己的工作室,把自己紧锁在里面。况且,迪安·福赛思从来不用害怕会独自呆在那里,他肯定会在那里遇到另一个人物,那人也是以同样的方法来躲避米茨的劝戒和申斥的。

  这个人物与奥米克隆①的称呼很是相称。这个古怪的称呼得之于他那矮小的身材。如果他不是太矮的话,大概就会得到奥米茄的诨名了。他十五岁那年身高四尺六寸时,这以后就没长高过。他就在那个岁数,以汤姆·威福的真名来到迪安·福赛思家做小听差。那时的一家之长还是迪安·福赛思的父亲。如今他已经五十挂零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他为弗郎西斯·戈登的舅舅干事,已经三十五个年头了。

  重要的是说明他到底干些什么事。他在迪安·福赛思的工作中当下手,而他对这个工作的爱好至少也不亚于他的主人。

  这就是说:迪安·福赛思先生也有工作?

  是的,这是作为一种爱好,至于有多么冲动、热狂,大家倒可以评评看。

  迪安·福赛思先生干些什么呢?医学?法律?文学?艺术?买卖?就像那么多的自由的美国公民一样?

  完全不是。

  那他究竟干什么呢?你要问了,是科学吗?

  你完全猜不着。不,他干的不是泛泛的科学,而是种专门科学,独一无二的,排斥一切的,称之为“天文学”的高尚的科学。

  他成天梦想着发现一颗行星或是恒星。我们这个星球表面所发生的一切,根本或者几乎根本引不起他的兴趣。他生活在浩瀚无垠的星空里。然而由于他在那里既吃不上午饭,也吃不上晚饭,他不得不每天从天上下来两次,而正是在这天早上,他没有在惯常的钟点下来。让人老等着,所以米茨围着饭桌转来转去,嘴里嘀嘀咕咕地抱怨着。

  “他不想来了吗?”她一再地说。

  “奥米克隆不在那里吗?”弗郎西斯·戈登问。

  “他主人在哪他就在哪。”女佣人说,“我可再也没有这份脚劲(是的,可敬的米茨确实就是这么说的)去爬到他那鸟笼上去。”这个所谓的鸟笼,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圆塔。塔顶的回廊比屋顶高出二十尺,它的正式名称是观象台。回廊下面有个圆形房间,朝着东南西北开着四扇窗。里面有几架各式各样的倍数很大的望远镜在支架上转动着。如果说这些望远镜的镜头一点没旧,那可不是因为使用得太少。应当担心的倒是迪安·福赛思先生和奥米克隆可别因为成天把眼睛凑在这些仪器的目镜上而把眼睛搞坏这两个人白天晚上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的,当然,他们是互相替换着的。他们注视着,观察着,在星际空间里邀游,老是盼着能有个和迪安·福赛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发现,如果天空晴朗,那倒还过得去。但是在北纬三十七度可并非总是晴天。北纬三十七度正是弗吉尼亚州的纬度,阴云、卷云、雨云、积云,应有尽有,而且肯定比主仆两人所希望的要多得多。因而,他们对这个微风吹送着破布似的云朵的天穹发出了多少叹息和威胁啊!

  第① 译注:①——奥米克隆(O)希腊字母第十五个字母。

  恰恰是在三月底的这些日子里,迪安·福赛思先生的耐性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受到了考验。几天来天空顽固地不肯放晴,这使那位天文学家失望至极。

  三月二十一日这天早上,一股强劲的西风继续吹来海潮般的、几乎垂到地面的云层,那云层密不透光,令人懊丧。

  “多遗憾哪!”迪安·福赛思先生在最后一回徒劳无功地企图战胜这厚厚的云层后,第十二次这么喟叹道:“我预感到我们错过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发现。”他们向天穹发出了多少叹息和威胁啊!{ewc MVIMAGE,MVIMAGE, !07200020_0019_1.bmp}“那是很有可能的。”奥米克隆说,“甚至是极其实在的,因为几天前,在一角青天里,我好像瞥见……”

  “而我看到了,奥米克隆。”

  “那么是我们俩,我们同时!”

  “奥米克隆!……”迪安·福赛思抗议了。

  “好吧,您先看见,那是毫无疑义的。”奥米克隆意味深长地点着头说,“不过,当我觉得瞥见那个东西时,我觉得那好像是……那是……”

  “我呢,”迪安·福赛思先生宣布,“我断定那是一颗自北往南运动的流星……”

  “是的,迪安先生,正与太阳的运动方向垂直。”

  “是和太阳的表面运动方向垂直,奥米克隆。”

  “当然是表面的方向。”

  “那天是这个月的十六日。”

  “是十六日。”

  “七点三十七分二十秒。”

  “是二十秒。”奥米克隆重复道,“正如我在我们的钟上所看到的那样。”

  “而它后来再也没出现过。”迪安·福赛思先生叫道,一只手威胁地指向天空。

  “怎么能出现呢?云朵!……云朵!……云朵!……五天来连块手帕大的蓝天都没有!”

  “这完全是故意的。”迪安·福赛思跺着脚喊道,“我真是觉得这些事情只有我才会遇到。”

  “是我们。”奥米克隆纠正道,他自认在他主人的工作中占有一半的位子。

  说真的,如果厚厚的云层继续使天空愁云不展的话,这个地区的所有居民都有同样的权利抱怨的,因为太阳照耀还是不照耀,是 大家都关心的事儿。

  但不管这种权利有多普遍,当城市云遮雾罩,连最强倍数的望远镜,最完善的望远镜也无能为力的时候,谁也不能那么狂妄自大,竟以为自己和迪安·福赛思先生一样心情恶劣。而这种浓雾在威斯顿并不少见,虽说这个城市是在清澈的波托马克河畔,而不是在混浊的泰晤士河之滨。①

  不管怎样,在三月十六日那天,当天空晴朗的时候、主仆两人到底瞥见了,或自以为瞥见了什么……一个球状的火流星,它显而易见地自北往南运动着,速度极快,而且光芒四射,竟使当时朦朦胧胧的太阳相形失色了。然而由于它距离地球大概只有若干公里之遥,因而尽管它运行速度极快,如果没有一团不合时宜的云雾妨碍了观察的话,本来是有可能在相当可观的时间内对它继续观察的。

  ① 伦敦在泰晤士河畔,人称雾都,故云。

  打那以来,这种不走运的事情所起的一连串怨言就不绝于耳了。这个火流星还能回到威斯顿的地平线上来吗?还有可能对它的数据进行计算,确定它的体积、重量、性质吗?另一位比他们走运的天文学家会在天空的另一个角落发现它吗?迪安·福赛思只在望远镜里抓住它那么一会儿,他能有资格以他的名字来命名这一发现吗?总之,全部荣誉会不会归于新大陆或大陆的某个终其一生日夜搜索着太空的学者呢?

  “霸道鬼!天上的海盗!”迪安·福赛思抗议道。

  三月二十一日这天早上,尽管天气恶劣,无论迪安·福赛思还是奥米克隆都不能下决心离开朝北的那扇窗。时间越是流逝,他们的怒气就越大。现在他们连话也不说了。迪安·福赛思的目光扫视着广阔的地平线。在这个方向上,塞勃山那千姿百态的侧影限制住了视野,而在山峦的上空,一股相当有力的和风驱赶着灰色的云朵。奥米克隆踮起了脚尖,以便扩大受到自己短小身材限制的视野。一个是交叉起双臂,紧握的拳头贴在胸前。另一个则用痉挛的手指敲打着窗台。几只鸟掠过头顶,尖声地叫着,似乎在嘲笑这主仆两人,因为他们作为两足动物只能留在地球的表面!……啊!如果他们能随着这些鸟儿展翅高飞,几下就跃上云端,那他们也许就能看到那颗小星在炫目的阳光下继续运行。

  这时,有人敲门了。

  迪安·福赛思和奥米克隆专心致志,没听到敲门的声音。

  门开了,弗郎西斯·戈登出现在门口。

  迪安·福赛思和奥米克隆连头也不回。

  外甥向舅舅走去,轻轻触了下他的肩膀。

  迪安·福赛思先生以那样遥远的目光看着他外甥,仿佛这目光是从天狼星来的一样,用下里巴人的话来讲,就是从月亮上来的。①

  “干吗?”他问。

  “舅舅,等着您吃饭呢。”

  “哦!不错!”迪安·福赛思道,“等着我吃饭!我们也等着呢。”

  “你们等……什么?”

  “太阳。”奥米克隆宣布说。他的主人点头对这个回答表示赞许。

  “可是,我的舅舅,我想你们并没有邀请太阳来吃午饭,大家可以不等它而就席吧?”

  怎么反驳得了这句话呢?如果那颗灿烂的星球一整天不露面,迪安·福赛思先生难道就坚持饿肚子到晚上不成?

  不管怎样,这位天文学家不像是愿意接受外甥的邀请的样子。

  “舅舅!”外甥又说:“米茨等急了,我有言在先。”

  这下子,迪安·福赛思先生回到了现实中。好在米茨的急脾气他是很了解的。既然她派来了一个特使,那就说明形势严重,应当毫不迟延地前往了。

  “几点了?”他问道。

  “十一点四十六分!”弗郎西斯·戈登说。

  的确,挂钟上指的正是这个钟点,而平时舅甥两人十一点就面对面地坐下了。

  ① 法语成语,在月亮上,意即心不在焉。

  “十一点四十六!”迪安·福赛思先生叫道,装出很不高兴的样子来掩饰自己的不安。“我不明白米茨为什么这样不守时间!”

  “可是,舅舅。”弗郎西斯反驳道,“我们敲过三次门,却总是没人应。”

  迪安·福赛思先生没答腔便走下楼梯,而奥米克隆平时是伺候上菜的,这次却留下来观察,等候太阳重新出现。

  舅甥两人进了饭厅。

  米茨正在那里。她面对面地瞅着主人,后者却垂下了脑袋。

  “克隆老弟呢?……”她问道,她就是这样并无恶意地称呼希腊字母表上的第五个元音的。

  “他在上面有事。”弗郎西斯·戈登答道:“今天中午我们不用他来伺候了。”

  “好极了!”米茨用愤怒的语调说,“好家伙!他可以在他的仙文台(天文台)上爱呆多久就呆多久。这里少了他这个第一流的笨东西,一切只会办得更好。”

  午饭开始了,大家现在张开嘴巴只是为了吃东西了。米茨惯常上菜和撤下盘碟时很爱说话,这次却一声不吭。这种沉默使人感到沉重,这种拘束使人感到难堪。弗郎西斯·戈登想改变一下这种气氛,为了找几句话来讲,他问道:

  “你对今天早上的成绩满意吗,舅舅?”

  “不。天气情况很不利,今天,这种坏天气特别使我烦恼。”

  “您大概将有什么天文学上的发现了吧?”

  “我想是的,弗郎西斯,但我还不能肯定。在一个新的观察“原来这就是一个礼拜以来使您心神不定的东西,先生。”米茨用生硬的口吻说,“弄得您在塔上生了根,半夜里还爬起来……是的,前天晚上就起来三回,我都听见了。因为,谢天谢地,我大概还没有眼花呢!”她添上这句话作为对她主人的一个手势的回答,也许也是为了使他更好地明白,她还没有耳聋。

  “确实是这样,我的好米茨。”迪安·福赛思先生用和解的口吻承认道。

  这种和气是多余的。

  “天文笑(学)的发现!”可尊敬的女仆愤愤地说,“等你们心血耗尽,等你们由于成天在你们那些管子里看啊看的,而腰酸腿疼或者在肺部长个粽(肿)块。这能使你们得到别的好处吗?你们那些星星会来照看你们吗?医生会把它们做成药丸子叫你们吞下去吗?”

  由于谈话一开始就采取了这种方式,迪安·福赛思明白了最好还是不要答话。他又默不作声地吃起来,然而他是那么惶惑不安,竟几次把酒杯当作菜碟,菜碟当成了酒杯。

  弗郎西斯竭力把谈话维持下去,但他像是在沙漠里演讲。他的舅舅阴沉着脸,跟没听见似地。于是他只好谈起天气来了,当人们不知该谈什么的时候,就总是谈论天气,今天如何,明天又将如何。这是个取之不尽的话题,少长贤愚全都能加以利用。况且气象问题是迪安·福赛思先生很感兴趣的,因此,当有一阵云层变厚,使饭厅变得昏暗时,他抬头望着窗子,他的手沮丧地让叉子掉了下去,叫道:

  “这些该死的乌云难道就不能退出天空了吗?即使下一场倾盆大雨作为代价也好!”

  “好家伙!”米茨宣布道,“这在旱过三星期之后,为了土地的好处,那是谁也不会拒绝的。”

  “土地!……土地!……”迪安·福赛思先生那样完全蔑视地说道,以致他招来了女佣人的如下答话:

  “是的,土地,先生。我想它一点也不比天空逊色,虽说您总是不肯从天上下来,连吃午饭也不下来。”

  “好啦,我的好米茨……”弗郎西斯·戈登婉转地说。

  白费唇舌,好米茨可不愿意受人软化。

  “这儿没有我的好米茨。”她继续以同样的语气说,“您真不值得为了看月亮而损伤元气,弄得连春天是雨季都不知道。要是三月里不下雨,什么时候下?我倒要问问您。”

  “我的舅舅,这倒是真的,现在是三月初春,只好听天由命……不过夏天马上就到了,天空会变得晴朗起来。那时您就能在更好的条件下工作了。耐心点吧,舅舅!”

  “耐心点吗?弗郎西斯!”迪安·福赛思先生反驳道,他的面容和天气一样愁云难开。“耐心一点!……要是它跑得老远,再也见不到了呢?……要是它再也不在地平线上出现了呢?”

  “它?……”米茨插了进来,“它是谁?”

  这时传来了奥米克隆的声音。

  “先生!……先生!”

  “有情况了!”迪安·福赛思先生叫道,他急忙推开椅子,向门口走去。

  他还没走到门口,一道强烈的阳光就从窗口射进来,使得桌子上摆着的酒杯和酒瓶熠熠生光。

  “太阳!……太阳!……”迪安·福赛思先生一迭声叫道,慌忙爬上楼梯。

  “真是天意如此!”米茨坐到一张椅子上说,“他这一走,和他那克隆老弟关在‘仙人台’里面,你叫他,全都成了耳边风!至于午饭,他会自己吃自己,三(圣)灵会帮他忙……而这一切全都是为了那些星星!……”

  出色的米茨便以这种形象的语言发表见解,尽管她的主人已经听不见了。即使他能听见,这种口才也同样起不了作用。迪安·福赛思先生由于爬楼而弄得气喘吁吁的,刚刚跨进了天文台。西南风越刮越大,把云朵赶到了东方,露出一大块青天,直到天顶。曾观察到那颗流星的那块天空整个都露了出来。阳光照亮了这个房间。

  “怎么样?……”迪安·福赛思先生问,“有什么事?”

  “太阳出来了。”奥米克隆答道,“但不会很久,因为西方又出现了云朵。”

  “一分钟也不能浪费!”迪安·福赛思叫道,转动着他的望远镜,他的仆人则同样地转动着一个天文望远镜。

  在大约四十分钟的时间里,他们是多么狂热地摆弄着他们的仪器啊!他们是多么耐心地转着螺丝,使望远镜保持在最好的角度啊!他们又是多么仔细、专注地搜索天空这一部分的每一个角落啊!……那天火流星第一次出现时正是上升这么高,然后又下降这么多,后来又恰恰经过威斯顿的天顶的,这些他们极有把握。

  没有!在这位置上什么东西也没有!这一大块青天留给流星们可散步的绝妙场所,上面竟然空无一物。在这个方向上连一个看得见的小点也没有。那颗小星毫无踪影。

  “什么也没有!”迪安·福赛思先生揉着被涌上限皮的血弄红的眼睛说。

  “什么也没有!”奥米克隆像个哀怨的回声似地说。

  再进行其它累人的努力已经嫌晚,云朵又过来了,天空重新昏暗起来。晴天又完了,这次是一整天也不会晴了。云朵不一会就成了一整块肮脏的、灰色的东西,下起毛毛细雨来。一切观测都得放弃了,主仆两人大失所望。

  “可是我们确确实实看到过它。”奥米克隆说。

  “那还用说!……”迪安·福赛思先生说着,向天空伸出双臂。

  然后他又以交织着不安和嫉妒的口吻说:

  “只是有点太确实了,因为别人也可能像我们一样见到过它的……但愿我们是唯一见到它的人……怕只怕他也看到了……他……西德尼·赫德尔森!”

  第三章

  这一章谈的是西德尼·赫德尔森博士、他的妻子弗洛拉·赫德尔森太太以及他

  的两个女儿:珍妮小姐和露露小姐

  “但愿福赛思这个阴谋家还没看到它!”

  三月二十一日这天早上,西德尼·赫德尔森博士独自呆在工作室里,正在这样自言自语。

  他是医生,却不在威斯顿行医,因为他宁愿将时间和智慧用于更广阔、更高尚的精神活动。他既是迪安·福赛思的契友,又是他的敌手。他被同样的爱好所皈引,也跟他朋友一样,眼睛只盯着辽阔的天宇;跟他朋友一样,他只致力于探索宇宙里的天文学的奥秘。

  赫德尔森博士拥有一笔可观的家产:他自己的,以及未嫁前名叫弗洛拉·克拉利西的赫德尔森太太的。这笔家产得到妥善的管理,保障了他和他两个女儿的前途。他的两个女儿,珍妮和露意莎·赫德尔森,分别为十八岁和十四岁。至于医生本人,如果说第四十七个冬天使他头发如雪,来说明他的年纪,也许挺有文采。不幸的是这个优美的比喻却会文不对题,因为赫德尔森博士的头秃得连最灵巧的费加罗②的剃刀也无用武之地。

  西德尼·赫德尔森和迪安·福赛思之间潜在的天文学方面的竞争,虽然两家来往非常密切,但对两家的关系并不是毫无影响的。当然,他们不会去争夺某颗行星或某颗恒星。天上的群星,它们的发现者往往不知名姓,它们属于所有的人。不过,他们俩的气象或天文方面的观察却时常成为争论的题目,有时争论又相当快地变成了吵嘴。

  如果有位福赛思太太在那儿的话,或许会使吵嘴变得更加激烈,甚至在某种情况下会演成令人遗憾的大吵大闹。幸而并没有这么个太太,因为有可能娶她的那个人仍然是单身汉,而且从来没想到过,即使在梦里也没想到过要结婚。因此就没有那么个迪安·福赛思的妻子在那里以调解为名来火上加油,因此两位天文爱好者之间的不和都能很快平息下来。

  当然,总还有个弗洛拉·赫德尔森太太。但她是个贤妻良母,善于操持家务,性格娴静,对任何人也不会出言不逊,也不像新老大陆各种社会中那些最受尊敬的太太们一样,专以飞短流长,造谣诽谤为能事。

  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现象:这个模范妻子在她丈夫和他的亲密朋友福赛思争论一场,肝火大旺地回到家里时,她竟竭力使她丈夫平心静气。另一件事也很奇特:赫德尔森太太觉得赫德尔森先生搞天文学,在天穹深处度日,乃是极其自然的事,只要他在她要求他从天上下来的时候下来就行了。她一点儿也不学米茨的样,不像后者扰乱主人那样扰乱丈夫。她对他在吃饭的时候让人久等也很宽容。当他晚来时,她毫无怨言,还想方设法使菜肴保持恰当的火候。当他心事重重的时候,她尊重他的心事。她甚至也为他的事业操心,当她的天文学家看来迷失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找不到出路的时候,她的好心肠很自然地使她对他说上一些鼓励的话。

  这才是我们希望所有的丈夫,特别是当天文学家的丈夫们所能有的妻

  ① 露露是露意莎(Lovisa)的爱称。

  ② 费加罗,法国戏剧家博马舍的喜剧《塞维勒的理发师》中的主角。子。不幸这种妻子除了在小说中是很难找到的。

  她的大女儿珍妮看来也将步她的后尘,在生活的道路上迈着同样的步子。很明显,弗郎西斯·戈登——珍妮·赫德尔森未来的丈夫——注定会成为最幸福的男人了。我不是想贬低美国的小姐们,委实可以说,在整个美洲很难找到一个更可爱、更媚人、有更完美的人品的姑娘了。珍妮·赫德尔森是个可爱的金发女郎,蓝眼睛,脸色娇艳,手、脚、身段无不娇美。她既妩媚又谦和,既善良又聪明。因此弗郎西斯·戈登和她互敬互爱。迪安·福赛思先生的外甥也得到赫德尔森一家的敬重,这种相互的好感不久便以求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个求婚也得到了很好的对待。这两个青年人是那样相配!珍妮带给未来家庭的将是幸福和高贵的门第;而弗郎西斯·戈登则将得到他舅舅的资助,他舅舅的家产也总有一天会归他的。不过,我们还是把这些关于遗产的展望放在一边吧。重要的不是将来,而是现在,这个现在便已经是十全十美的了。

  弗郎西斯·戈登是珍妮·赫德尔森的未婚夫,而珍妮·赫德尔森则是弗郎西斯·戈登的未婚妻,婚期也快决定了,而婚礼则将由可敬的奥加思主教主持,地点在圣·安德鲁教堂,那是幸福的威斯顿城的最大的教堂。

  可以确信,这个婚礼将有许多人参加,因为这两家人德高望重;同样可以确信,到那一天,最高兴、最活跃、最热情洋溢的将是小露露,她将给她亲爱的姐姐当傧相。这个小露露还不到十五岁,她完全有权以小卖小。我向你们保证,她是会充分利用这个权利的。她非常好动,脑子也同样动个不停。这个小调皮竟敢拿“爸爸的行星”开玩笑!但是大家对她什么都很原谅,什么都依着她。赫德尔森博士自己就头一个笑起来,并在她的小女孩的鲜艳的脸蛋上吻一下作为唯一的责罚。

  赫德尔森博士实际上是个好人,但他很固执,很容易冲动。除了露露,他能允许开些天真无邪的玩笑而外,别人都得尊重他的癖好和习惯。他热中于天文学、气象学的研究,在论证上极为固执己见,对自己的发现或自以为是自己的发现视之如命,所以尽管他实际上对迪安·福赛思抱有友情,却跟这个可怕的对手差点没维持得了友谊。两个猎手在同一个狩猎地打猎,争夺着同一个稀有的动物。由此而产生过多次关系冷淡的后果,如果不是善良的赫德尔森太太息事宁人的干预,加上她的两个女儿和弗郎西斯·戈登对她的和睦事业的大力协助,这种冷淡有可能酿成吵架。这个和平的四重奏小乐队,对拟议中的联姻寄予极大的希望,希望这能减少两人的磨擦。当弗郎西斯和珍妮把两家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后,这些雷阵雨会变得不那么频繁,不那么可怕。谁知道呢,这两个天文爱好者或许甚至会衷心携手,协同一致地搞天文研究吧?那样他们就能公平地分享在宇宙空间发现的(如果不是打下来的)猎物了。

  想在威斯顿找一座安排得更好的房子是不可能的。赫德尔森博士的房子是最舒适的。这座房子有院子、有花园,还有美丽的树木和绿意盎然的草坪,座落在莫里斯路中段。一楼一底,正面有七扇窗子。屋顶左侧耸立着一个方形的城堡主塔之类的建筑,高达三十米,上面有个带栏杆的平台。平台的一角竖着一根旗杆,每逢星期天和节日,那上面就升起五十一颗星的美利坚合众国国旗。

  方塔上的房间是按主人的特殊工作需要布局的。博士的仪器、望远镜和天文望远镜就在那里。除非在晴朗的夜晚,他才把它们搬上平台,因为在那上面他的目光可以在天穹里自由驰骋。在那上面,尽管有赫德尔森太太再三叮嘱,他还是得了最厉害的鼻炎和最有传染性的流行性感冒。

  “简直弄得爸爸都要把感冒传染给他的星星们了。”露露小姐老爱这么说道。

  博士什么也不听。他有时在冰封雪冻的冬天,冒着摄氏零下七八度的严寒呆在上面,因为这时天宇净无纤尘。

  从莫里斯路的天文台可以毫不费劲地辨认出伊丽莎白路的圆塔来。它们相距至多半哩,中间没有一座高建筑物,没有一棵树木挡住视线。

  甚至用不着高倍数的望远镜,只要一副小望远镜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呆在圆塔或者方塔上的人来。当然啦,迪安·福赛思有别的事要干,顾不上去看西德尼·赫德尔森,而西德尼·赫德尔森也不会愿意浪费时间去看迪安·福赛思。他们的观察目标要高得多。但弗郎西斯·戈登自然想看看珍妮·赫德尔森是否在平台上,他们的眼睛经常通过望远镜互相交谈,我想这倒没什么害处。

  如果想在两座房子之间建立起电报或电话联系,这是很容易的。在方塔和圆塔之间拉根电线,就能将一些十分令人愉快的话语从弗郎西斯·戈登那里传到珍妮·赫德尔森那里,或从珍妮·赫德尔森那里传到弗郎西斯·戈登那里。可是迪安·福赛思和西德尼·赫德尔森博士既然没有这样温情脉脉的言语要交换,所以也就从来没有打算安上这么一根电线。也许等两位未婚夫妻成了夫妇的时候,这个缺陷将会得到弥补吧。在婚姻的纽带之上再添一根电气的纽带,将会使两家人的关系更加密切。

  在出色的然而脾气很大的米茨,在读者面前略显她那令人赞叹的口才的那天下午,弗郎西斯·戈登像往常一样来拜访赫德尔森太太和她的女儿们(“和她的女儿。”露露装出受到冒犯的神气纠正道)。人们简直把他当作保护神一样迎接。就算他还不是珍妮的丈夫吧,可是露露已经要他做自己的兄长了,而在这个小女孩头脑里生根的东西总是很牢的。

  至于赫德尔森博士,他从清晨四点就把自己关在方塔上了。他跟迪安·福赛思一模一样,午饭时迟到了。然后,又跟他一模一样,在太阳从乌云里露头的时候急忙回到平台上去。他和他的对手一样为什么事操心着,看来也不准备下来了。可是没有他是无法决定全体会议将要讨论的重大问题的。

  “瞧!”那年轻人一出现在门口,露露就叫起来。“弗郎西斯先生来了,永远是弗郎西斯!……说实话,这里成天就只看到他!”

  弗郎西斯只是用指头威胁了一下小姑娘,而等大家坐定之后,就简单而自然地亲切交谈起来,仿佛他们昨天并没有分手。实际上这对未婚夫妻至少在精神上从未分离过。露露小姐甚至硬说,“无时不在的弗郎西斯”一直是在她家,他假装从临街的前门出去,又从花园的后门回来了。

  那天,大家谈着每天都谈的话题。珍妮听着弗郎西斯讲话,她那严肃认真的神情丝毫也没减少她的魅力。他们互相注视着,谈着未来的计划,而那是不久便将实现的。真的,干吗要预想到事情将会有延搁呢?弗郎西斯·戈登已经在兰贝思路找到一座漂亮的房子,正适合这个小家庭居住。那房子在西区,面临波托马克河,离莫里斯路也不远。赫德尔森太太答应去看看这座房子。只要这座房的未来的女房客欢喜,一个礼拜之内就可将房子租下。露露当然也陪她母亲和姐姐同去。如果不征求她的意见她可不答应。

  “对了!福赛思先生?……”她突然叫道,“他今天不是也该来吗?”

  “我舅舅下午四点来。”弗郎西斯·戈登答道。

  “决定这问题他不能不来。”赫德尔森太太指出。

  “他知道,不会失约的。”

  “要是他失约的话,”露露伸出小手威胁地宣布,“我要找他算帐,我不会那么便宜地放过他。”

  “赫德尔森先生呢?……”弗郎西斯问,“他和我舅舅一样,都是不可缺少的啊。”

  “爸爸在方塔上,”珍妮说,“一叫他就下来。”

  “我来叫。”露露说,“我一口气就能爬上那七层去。”

  的确,福赛思先生和赫德尔森先生的到场是很重要的。不是要确定婚期吗?原则上,婚礼要尽快举行,不过得让女傧相有时间做她的漂亮的连衣裙——一条长长的、少女的连衣裙,她想在那有意义的日子里初次穿上它。

  弗郎西斯于是便开玩笑地提出来:

  “如果这条出色的裙子没做好呢?”

  “那就推迟婚礼!”这个独断独行的人儿说。

  这个回答引起一阵大笑,连赫德尔森在他的高高的方塔里也一定能听得到。

  然而挂钟的指针渐渐走完了钟面上的所有分秒,迪安·福赛思先生还没出现。露露徒劳地将身子探出窗外,她从那里可以望到门口,福赛思先生毫无踪影!……应当用耐心武装自己,露露却从不太会使用这个武器。

  “我舅舅明明答应了我的……”弗郎西斯一再说,“但这几天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

  “我想福赛思先生没有生病吧?”珍妮问。

  “没有,但他心事重重……忧心如焚……套不出他十句话来。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着什么事。”

  “大概是星星射出的某一种光芒。”小姑娘叫道。

  “我丈夫也是这样。”赫德尔森太太说,“这星期,他显得比往常更专注。没办法把他从天文台拉下来。一定是天上出现了什么不寻常的东西了。”

  “我的天!”弗郎西斯答道,“看到我舅舅那神气,我也禁不住这么想,他也不出门,变得废寝忘食。……”

  “米茨该有多高兴啊!”露露嚷道。

  “她气坏了。”弗郎西斯宣布,“但这毫无用处。我舅舅本来一直都很怕他那老佣人的责难,现在却一点也不在乎了。”

  “跟这儿情形一模一样,”珍妮微笑着说,“我妹妹看来也失去了对爸爸的影响……要知道,本来她的影响有多大!”

  “这可能吗,露露小姐?”弗郎西斯以同样的口吻问道。

  “千真万确!不过,耐心点吧……要耐心!最终还是应当由我和米茨战胜爸爸和舅舅。”

  “他俩究竟遇到什么事了?”

  “他们一定是丢失了什么宝贝星星。”露露嚷道,“上帝啊,但愿他们在婚礼之前把它找回来吧。”

  “我们是说着玩的。”赫德尔森太太打断了话头说,“不过福赛思先生还是没来。”

  “马上就要四点半了!”珍妮补充道。

  “如果我舅舅五分钟内还没来到这里,”弗郎西斯决定道,“我就跑去找他。”

  这时,门口的门铃响起来了。

  “这是福赛思先生,”露露说道,“嗬!……他还在拉门铃!……真够闹的……我打赌他是连彗星飞行,连自己在拉门铃都没发现。”

  果真是迪安·福赛思先生。他几乎马上就进了客厅。露露以激烈的责难来迎接他。

  “迟到了!……迟到了!……您要让人骂您吗?”

  “您好,赫德尔森太太!您好,亲爱的珍妮!”福赛思先生拥抱着姑娘说。“您好!”他又轻轻拍着小姑娘的脸蛋说。

  这些客套话全是心不在焉地说的。像露露所断言的那样,迪安·福赛思先生的“脑子在别的地方。”

  “舅舅,”弗郎西斯·戈登说,“见您没在约定的时间来到,我还以为您把我们的约会忘了呢。”

  “有点忘了,我承认。我向您道歉,赫德尔森太太。幸好米茨用了个好办法使我记了起来。”

  “她做得对。”露露宣布说。

  “别攻击我了,小姑娘!……我心里有件要紧事,也许我正处在一个极为有趣的发现的前夜呢。”

  “跟爸爸一样……”露露又开始说起来。

  “什么!”迪安·福赛思先生猛地跳起来,简直使人以为他椅子的坐垫里有一根弹簧弹了开来。“您说他……”

  “我们什么也没说,我的好福赛思先生。”赫德尔森太太赶忙说道。她老是担心在她丈夫和弗郎西斯·戈登的舅舅之间又冒出一个新的竞争的缘由来,这种担心确实不无道理。

  为了打断这件事,她又说:

  “露露,找你爸爸去。”

  小姑娘像小鸟一样轻捷地向方塔上扑去。毋庸置疑,如果她没有打窗口飞出去而是从楼梯上去,那只是因为她不愿意用自己的翅膀罢了。

  一分钟后,西德尼·赫德尔森先生进了客厅。他面容庄重,眼神疲倦,脑袋充血,使人担心他会中风。

  迪安·福赛思先生和他没有把握地握了握手,斜着眼睛互相探究着。他们偷偷地互相打量,像是互相怀有戒心。

  但是,不管怎样,两家人总算聚集在一起来商量婚期了——或者,用露露的话来说,就是把弗郎西斯和珍妮的星宿结合在一起。——反正只要定个日子就行了。大家都认为,婚礼当尽早举行。这次谈话的时间并不长。

  迪安·福赛思先生和赫德尔森先生是否重视这个喜事呢?倒不如认为,他们已去追踪某个迷失在太空中的小行星了,并且,心里还在琢磨,是否对方马上就要找到它了。

  不管怎么样,他们丝毫不反对婚期定在几个星期之后。这一天是三月二十一日,婚期是五月十五日。

  这样,稍微赶紧一点,就会来得及布置新房。

  “也来得及做完我的连衣裙。”露露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神态,补充说。

  第四章

  一封寄给匹兹堡天文台和另一封寄给辛辛那提天文台的信是怎么存入关于火流

  星的档案的

  “致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天文台台长

  台长先生:

  我荣幸地通知您以下事实,这个事实势将引起天文科学界的兴趣。今年三月十六日早晨,我发现了一颗以极高速度穿越北部天空的火流星,其轨道为明显的南北方向。经我精确测量,与子午线成 3°31'夹角。它在我的望远镜的镜头里出现的时刻为七点三十七分二十秒,消失的时刻为七点三十七分二十九秒。这以后我虽然进行了仔细的搜索,却未能再见到它。因此我请您费神将这个观察结果备案,并给我一张收到此信的字据。当上述流星再度出现时,这封信可以证明是我第一个作出了这个宝贵的发现。

  顺致崇高敬意

  您的忠顺仆人迪安·福赛思

  3 月 24 日于威斯顿伊丽莎白路”

  “致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天文台台长先生

  台长先生:

  三月十六日早上七时三十七分二十秒至七时三十七分二十九秒,我有幸在北部天空发现了一颗由北向南运动的新的火流星。它的表面方向与子午线只成 3°31'夹角。那以后我未能再度抓住这颗流星的轨道。但假使他重新出现的话(我对此毫不怀疑),我认为我的姓名有权作为这一流星的发现者而载入当代天文学年鉴之中。为此我冒昧地给您写这封信,并请您见信后复信告知。

  谨致敬礼

  西德尼·赫德尔森博士

  3 月 24 日于 威斯顿莫里斯路 17 号”

  第五章

  在这一章里,迪安·福赛思先生和赫德尔森博士虽然全力以赴,却只能在报纸

  上得知有关他们的流星的消息

  那两封盖上三处火漆印挂号邮出的、致匹兹堡和辛辛那提天文台台长们的信,所得到的答复只是来信已收以及已将上述信件存档的通知书。那两位当事人也只要求如此。两人都打算尽快重新找到那颗火流星。他们不愿相信,那颗小星会消失在天穹深处,远远摆脱了地球的引力,因而再也不能出现在月亮与地球轨道之间的区域里。不,它们在确定的规律支配下,会回到威斯顿的天空的。他们可以在它经过时捕捉住它,再次报告它的出现,确定它的坐标,并冠以它的发现者的大名而使它标入在星象图上。

  但谁是发现者呢?这一点极其微妙,连所罗门①也不免感到难以明断。当火流星再次出现时,他们两人都将提出对这项成果的要求。要是弗郎西斯·戈登和珍妮·赫德尔森知道这种危险的局势,他们肯定会祈求老天让这颗倒霉的流星等他们成婚之后出现。而同样肯定的是,赫德尔森太太、露露、米茨和这两家的所有朋友也会衷心和他们一起这样祈祷的。

  但是谁也不知道一点这种情况,虽说两位对手越来越忧心忡忡,大家也发现他们这种心情,却无法解释这一点。莫里斯路的那座房子的居民们中间除了赫德尔森博士,谁也不为九霄云上发生的事去忧愁。事情倒是有,而且不少:作客和接客,互相寒暄恭维,发通知下请帖,为婚礼进行准备和选择结婚礼品,这一切,按照小露露的说法,是可与赫尔克里士①的十二个奇迹相比,而且紧张得连一个小时都不能浪费。

  “嫁第一个女儿是一件大事,”她说,“大家感到不习惯。嫁第二个女儿就简单了:大家习惯了,不怕会有什么纰漏。所以,到我出嫁的时候,一切自然而然就办成了。”

  “什么?”弗郎西斯·戈登说,“露露小姐已经想到结婚的事了?能否让大家知道是哪位有福之人……”

  “您管娶我姐姐的事就行了。”小姑娘反唇相讥,“这可是一件需要占据您所有时间的事。别来管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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