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仪系列第三集
闯祸
卫斯理
一、丹顶鹤
自从把红绫自苗疆带回文明世界之后,我和白素,就一直担心她会闯祸,所以对她的“看守”特别小心。
时间过得很快,虽然她认识的一些朋友,如温宝裕、曹金福,都可以归入“闯祸胚”那一类——经常会闯的人,可是并没有什么闯祸行为。
渐渐地,我们也不再那么提防了。
然而,终于闯祸了,非但闯祸,而且,闯了大祸。
闯祸的意思就是:“发生了一些行为,导致了祸事的发生。在可记载或不可记载的传说中,闯了最大祸的是一个蠢女人,这个蠢女人打开了一个她曾被告诫不可打开的盒子。”
还有一个蠢男人,打仗打败了,一头撞向一座山,把山撞塌了,使天上也出现了一个大洞,这个蠢男人闯的祸也不小。
若说以上两例,都是神话中的事,那不妨再说一个现实中的例子:
人在背弃了神之后,却又致力于造神,终于造成了一个人工神来崇拜。
(人的行为多么怪异!)
而这个人工造成的神,忽然发疯了。
(人造成的神,必然会发疯!)
发了疯的人工神,忽发奇想,要把时间加速七千三百零五倍,于是,在这个人工神的策动之下,亿万人跟着一起发疯,结果是几千万人因此死亡。
(“无三不成几”,死亡人数超过三千万,包括被打死和饿死的人。)
(两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不到此数。)
人致力于造神,闯了大祸,造神的行为不终止,这种祸就会一直闯下去。
(或许,那是人背弃了神的惩罚。)
(“要把时间加快七千三百零五倍”,是一个很好的谜语——猜一句口号,上亿人叫喊过的。)
这个不久之前才发生的大祸,尽管有些人脑部有问题:倒退到了奴隶社会,不再记得,但那确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灾祸!
综上述,闯祸者都基于愚蠢或疯狂。是的,绝大多数的灾祸,都源自愚蠢和疯狂,但也有极少数例外的是无心之失。
真正的无心之失,也可以闯大祸的,曾听说过一个故事——百分之百是故事,一个人在英国泰晤士河上划船,看到面上有一个浮标,顺手拉起标来,浮标连着一根绳子,他便随意扯绳子,欲拔起了连在绳另一端的一只塞子。结果,河水全部在被拔起的塞子的孔洞中漏走了,整条泰晤士河也消失了。
闯了这样的祸,当然是无心之失。
好了,闲话少说,红绫究竟闯了什么大祸呢?
她闯了什么祸,要从头细说——说完了,也就是一本书了。不过可以先说明白的是,红绫闯的祸,绝对是属于无心之失的范围,并非由于愚蠢或疯狂。
红绫的遭遇,奇特之极,熟悉我曾叙述过的事件的朋友,自然都知道。所以怕她闯祸,也是在常理之中的事。在最初的几个月,我和白素跟她,几乎不是一起,就是必定是其中一人陪着她。
后来,温宝裕曾自告奋勇,要和红绫做伴。他这个人,无风三尺浪,唯恐天下不乱,是一个典型的闯祸胚,我们自然敬谢不敏,不敢领其盛意。
等到曹金福出现,红绫才算有了伴侣,我们也可以松一口气,因为曹金福的性格——和他的体型一样,厚重可靠之至。他虽然力大无穷,身怀绝技,可是绝不惹是生非,很是憨厚——当年在古酒大会上,我们怀疑他对一只来自阴间的盒子做了手脚,他竟肯脱衣服给我们检查,由此可见他性格一般。
有他和红绫做伴,我们自然放心,至少绝不会有什么人敢欺负他们——也不是没有人想欺负他们。他们两人,身型高大,走在一起,碍眼之极。有一次,在一个流氓横行的区域,一群流氓,依仗人多(普天下流氓的贱性),想看看他们两个是不是“看来行,打起来也行”。曹金福再忍让,红绫只当看一群猴子在跳叫,并不懂得生气。最后,那群流氓竟先动了手,结果如何,虽然可想而知,但也相当夸张——
那地区两家医院的急救室不够多,要紧急送到另一区的医院去。
那一次,曹金福倒机灵,他抱着这宗旨,不和“官府”打交道,只把那群流氓个个折腾得缺胳膊断腿,呼啸一声,溜之大吉,临走还警告各轻重伤者,不得说是谁打的,不然,一定伤得更重。
那帮流氓在魂飞魄散之后,果然个个守口如瓶,所以“官府”一直摸不着头脑。
只是有一次,在一个聚会中,警方的高层人员黄堂,忽然来到我的身边,低声道:“不久这前,有一次殴斗,重伤二十八人,轻伤六十余人,其中透露伤人者中有一个女性大力士,说来有点像令媛。”
那时候我已开始和红绫一起参加一些估计她会有兴趣的场合,那次聚会的目的,便是关于丹顶鹤的研究。
基督教的经典说“万物都有联系”真是真理。各位别看我的叙述,闲闲道来,似乎全是闲话,但实际上,都和整个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那么,丹顶鹤这种稀有禽类,又和我的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呢?
这当然也要慢慢道来。
禽鸟之中,若论雄猛刚健,当然是鹰,若论飘逸优雅,则首选是鹤。而鹤之中,尤以亚洲北部所产的丹顶鹤为最,简直沾着点仙气——古时传说的神仙,多有骑只鹤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所以形容人生快乐至极的诗句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
而鹤之中的丹顶鹤,头上那一点红艳艳的冠状物,据说含有剧毒,是著名的毒药,武侠小说之中的什么毒手药王、毒圣或五毒帮主之类,都会使用它来害人,所以又增加了它的神秘性。
而丹顶鹤之所以值得研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数目正越来越少,濒临绝种。若是世间根本未曾有过那么优雅充满仙气的禽鸟倒也罢了。但若是曾经有过,却绝了种,那是人类的丑行,所以非挽救不可。
(地球人每天都有许多生物绝种,但他们或渺小,或丑陋,或平凡,所以不为人注意——由此可知,不论什么,外表是很重要的。)
所以,有了保护挽救丹顶鹤的组织,每年开会时,出产丹顶鹤的国家,或不出产丹顶鹤的国家,都有代表参加作报告和共同商讨。
就是这样一个聚会,本来和我风马牛不相干,却是红绫要去参加。
红绫要参加的理由,“小孩子”之至,可是我却又无法拒绝——
这就说到故事的主线上来的,可别心急。
红绫自己有了一头通灵无比的鹰。那鹰在他的原主人,天工大王手里的时候,已经非同凡响,再经过红绫“妈妈的妈妈”处理过。和红绫可以作极复杂的沟通,和红绫出入与共,成了她的好朋友。
于是,她忽发奇想,有一天,对我和白素道:“妈妈的妈妈成了仙,也应该有一头仙禽陪伴她。”
我立即有反应:“好啊,弄一头仙鹤给她,让她不高兴驾云时候,就骑鹤在天上飞。”
白素本来不喜欢开玩笑,但是和女儿说笑,自然无妨,她也凑趣道:“一只可不行,鹤很重夫妻感情,雌雄配对是终生的,要养,得养一对!”
红绫本来可能只是随便说说,可是听了我们的话,她却大感兴趣的认真起来了。
她一认真。事情就不平常了。首先,她去吸收有关鹤的知识,当然也包括了鹤和神仙之间,久已存在着的古老关系。
红绫能够把脑部的功能发挥得极好(平常人只能把人脑的功能,发挥到千分之——)。
真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才会造成这样的现象,所以,不出三天,我敢说全世界不会再有人比她从各方面(文学的和科学的),对鹤这种禽鸟了解得更深刻的了!
她无疑成为鹤类专家中的专家,而她在所有的鹤类之中,特别钟情丹顶鹤。
她曾极其感性地道:“妈妈的妈妈极美丽——当然妈妈也美丽,要是她骑在鹤上,衣衫飘动,云团在她身边经过,那么她一定比任何曾进人传说中的神仙更美丽。”
我鼓掌:“好,在你见到她的时候,把你的这份心意说给她听,她一定高兴。”
红绫认真地道:“不,我不单是把心意说给她听,而是真的要送她一只——不,一对丹顶仙鹤。”
我略怔了一怔,丹顶鹤在原产地被列为一级珍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没听说可以买卖。虽然被列一级保护动物如大熊猫,也有人猎杀了剥他的皮来换钱,但也未曾听说有活的大熊猫出售。
当然,如果红绫真的想要一对丹顶鹤,也绝不是做不到的事。
当时,白素可能和我得一样的心思,她道:“你什么时候再去见她,也好从早准备。”
我吐了吐舌头——白素也赞成,少不免会有些风波生出来,好戏还在后头。
而我,当然也知道白素忽然把问题扯到了“你什么时候去见她”,表面上是为了找到了丹顶鹤好送去,但实际上则另有原因。
这原因,也得费一番唇舌来解释才行。
白素的母亲,我们称之为“陈大小姐”,红绫称之为“妈妈的妈妈”,是一个传奇性极高的人物。她和白老大之间的那一段奇缘,我曾很仔细地记述过,那几个和她有关的故事,是我记述的那委多故事之中,最怪异的一部分,其怪异之处是,虽然也和外星人有关,但更主要的,却还是人际关系的纠缠,曲折过人,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找“探险”等一素列的有关苗疆的故事来看,一定不会失望。
红绫和她外婆的关系奇特无比,她们两人之间,肯定有着某种默契或约定,但是内容如何,却不得而知。
并不是红绫有意要隐瞒,而是陈大小姐吩咐红绫不得告诉任何人。
她们的约定之中,也包括了红绫要去参见外婆在内,是在什么时候,如何参见,红绫不说,我们也就不知。
白素对这一点,很是在意,因为她很想去见母亲,可是陈大小姐却宁愿见孙女,也不愿见女儿。
这令得白素很耿耿于怀,她想,若是能知道红绫和她外婆会面的细节,她也就有可能出其不意地参加——那时她母亲,断无把她赶走之理。
所以,一有机会,她就要去“探听”一下。
不过,却一直并无所获。红绫每次不是用笑容,就是用身体语言来表示她不能透露任何消息的歉意,这次也不例外,她突然伸臂,把禾素紧紧好拥抱了一下,立即把话题扯了开去。
因为有了这一层的缘故,所以一知道有一个专门研讨丹顶鹤的议要举行,红绫自然非参加不可,她自己的社会关系简单,不得其门而入,我却五花八门的人都认识,要参加这种研讨会,是最容易的事。
红绫是我带进去的,可是一开始不多久,放了一些有关丹顶鹤的纪录片之后,到了发言的时候,红绫已不讲礼貌,竟抢在一个权威的前面,长篇大论地说了起来。
开始的两分钟,不免全场哗然,但是参会的毕竟全是专家,红绫又一上来就讲到人人饲养的最困难部分,所以立即就吸引了全场注意。
等到她讲完,全场掌声鼓动,她立即成为大会的宠儿,身边总围着一堆人,听她高谈阔论。
在会场里,对丹顶鹤没有兴趣的,除了我之外,大概就是黄堂了。
黄堂这个高级警务人员,又是怎么会在这种场合出现的呢?说起来很好笑,原来丹顶鹤这种珍禽,受法律保护,不准买卖。
但是利之所在,颇有些犯罪分子,偷猎走私,既然牵涉到了犯罪行为,自然和警务人员有关。世界上保护野生动物组织的影响力甚大,各地政府都不得不敷衍一下,所以派个高级警务人员参加,以示支持。
这对黄堂来说,自然是个苦差,所以他一见到我,当真是喜出望外,在我的身边,不离左右没有话找话说,终于说到了曹金福和红绫痛惩流氓的事。
我叫他自己去问红绫,那时,红绫正和好几个人,聚精会神地在研究一团鹤的干粪。黄堂向红绫望了一眼,摇头道。“我可不想断了腿去驳骨!”
我不能完全否认,只好道:“难怪孩子们出手重,那群流氓也太无事生非,太可恶了。”黄堂笑了一下,神情有点异样,我看出他有话没说,就问:“没出人命吧?”
黄堂道:“没有,不过有点麻烦。”
我扬了扬眉——我绝不鼓励曹金福或红绫随便出手打人。但是我也相信他们的判断,既然打了,就一定有非打不可的理由。
如果因为打人而生出了什么麻烦,做长辈的,自然要维护自家孩人权益。我扬眉就是这个意思:“有什么麻烦,冲着我来好了。”
黄堂自然明白我的心意,所以他欲言又止,吞吞吐吐:“本来我早想造访的了,今天见了面,自然再好不过。”
我不耐烦:“有话请说,有屁请放。”
黄堂叹了一声:“其中有一个伤者,右手五根手指,全叫撮碎了——这种功夫,令媛大抵不会吧!”
我听了之后,不禁皱眉,下手如此之重,当然是曹金福的所为了。我虽然护短,但是流氓行为而导致生残废,这也未免太过分了些。
所以,一时之间,我没有说什么,黄堂又叹了声:“这人当然自不争气,他的父亲是杜彰。”
我呆了一呆,杜彰这个名字,是新冒出来的,这个人来到文明社会的时间不太长,但在文明社会,却已形成了一股势力,而且是相当强大的金权势力。
主要的原因是,他来自一个闭塞、独裁的强权社会,那个强权势力,控制着一大片国土,强权势力也就等于拥有人类追求的一切:无可估计的财富,权力地位,跻身于世界各国的顶尖人物之间,暂时掩起血腥统治的面目,用白手套遮蔽屠杀人民的血手,倒也可以平起平坐,参与国际事务。
这样的一种强权势力,在所有人类的教育词典中,都属于应该被鄙视、被反对,属于恶之极的一类。可是在现实生活之中,由于金、权的结合,总有一大堆人,像绿头苍蝇围绕着腐肉一样,围绕着财势,作出各种肉麻之极的奉承。
在文明社会之中,人完全有不做奴隶的自由,但偏有一帮充满了奴性的人,奔走豪门,自愿为奴,强权势力自然也会让他们尝点甜头。
杜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块金权势力来到文明社会,很快便和一些见到权势就脚软想下跪,或是想分流一些人民膏血的商贾,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自大为王的新兴势力。
而且,更多的人在所谓“大势所趋”的情势下,正努力参与其中,使得这种势力迅速膨胀。
像杜彰这样的大人物(他当然可以称为“大人物”了),他的儿子,怎么可能参加流氓行为,而和红绫、曹金福起了冲突呢!
这件事,发生在大约一个月前,红绫和曹金福并没有和我详说经过,只是说和几十个流氓打了一场架,打得对方落花流水而已,轻描淡写得很。
当然,她再也想不到,其中一个受到重惩的人,是一个权势大到可以“上达天门”的大人物的儿子!
事情对我和红绫来说,当然不有什么大麻烦,但是对黄堂来说。极其棘手,因为这样的一件伤人案,警方如是不能破案的话,来自对方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难怪黄堂刚才吞吞吐吐,一脸为难了。
我略想了一想:“我教你一个好方法!”
黄堂大喜,竟自然而然,向我立正,行了一个敬礼。我作戏曰:“附耳过来!”
黄堂侧了侧身子;我道:“这件事。发生在大人物儿子身上,怎么不见有新闻?”
黄堂道:“对方身份特殊,不想在这里出新闻。”
我伸手拍他的肩头:“这就是了;你大可以将计就计,若是他们逼你破案,你就告诉他们,要把这种案子通天,谅他们也就不敢了!”
黄堂拍打自己的头:“真是,那么简单的方法,我怎么想不起来!”
我道:“还有,那个伤者,最好叫他滚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去,叫他在这里住院,浪费纳税人的金钱!”
黄堂点点头:“对,就向他们说,我们这里医疗水平低,不像他们那里,单是怕功大师就有好几千,一个发一个功,别说五根手指,只怕会多长什么几个出来!”
我认识黄堂以来,还是第一次见他有如此的幽默感,不禁哈哈大笑。
在我的大笑声中,忽然又有一下怪声拔地而起,震耳欲聋,惊人之至。
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有几个体重过量的女性,甚至跟着怪叫了起来。但只有我处变不惊,因为这种叫声,我听惯了——是的,除了红绫外,谁会在这种场合,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还在声音之中,听出了她满心欢喜。果然,一阵劲风卷过,她已向我扑来,站在我面面前手舞足蹈,连呼:“太好了!太好了!”
我定了定神,才问:“什么好事?”
红绫伸手一指,指向一个老者和一个中年妇人:“他们在北方,有一个丹项鹤保护区,他们答应送一对刚孵出来的丹顶鹤给我!”
说时,那一男一女两人,也向我走了过来。两人的气质都不坏,那中年妇人尤其高雅,他们自我介绍,老者是什么主任,妇人是副主任,又说了些还算得恭维话。
但我却相当冷谈,握一握手之后,我就对红绫道:“这种珍禽,属于国宝,只怕不能随便送人,你别高兴得太早。而且,就算是,也是‘两只’不肯定是‘一对’,因为才从蛋中孵出来的小鹤,难分雌雄。”
那老者听了我的话,便道:“宝剑赠英雄,国宝也要看送给什么人,连熊猫都可以送人,卫小姐要,在请示上级之后,一定可以成事。”
那妇人道:“本来小鹤难分雌雄,自古已然,但卫小姐居然有办法分得出,真是奇才!”
红绫听了两人的话,更是洋洋得意。我依然泼冷水:“你听听,因为你是‘卫小姐’所以有特权——享受特权,并以此为荣,那是人性卑劣面的表现!”我是板起了脸,很正经地说,红绫吐了吐舌头,不敢出声,老者和妇人先是愕然,但是两人随即互望一眼,又神态自若。
二、负责安全
那妇人笑道:“卫先生真是教女有方!”
我冷然道:“不敢当。”
老者道:“卫小姐对丹顶鹤的认识,丰富无比,我们想聘请她当保护区的特别顾问,以一对小鹤作为顾问的报酬,那就合理之至了!”
妇人接口道:“是啊,只需一个月,卫小姐必然能使我们的工作人员,成为世界上最杰出的丹项鹤守护者。”
我沉住气,看红绫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她入世未深,不知人心险恶,我却立即感到事有跷蹊——他们竟提出要红绫去工作一个月,若说没有别的目的,那确然令人难以相信。
我仍然冷冷地道:“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是凭两位的话,就可以成事的吧。”
老者道:“我们一回去就办,会由国宝保护机构发正式聘书来,如果需要更高级的机构也可以。”
我摊了摊手:“到时再说吧。”
对方也不坚持,又和红绫讨论了不少有关鹤的事,并且把保护区的风光,着实描述一番。
北国风光,自有其深邀迷人之处,我听他们所说的,也不算夸张,红绫更是听得入神之至。
红绫自小在苗疆长大,未领略过冰天雪地的滋味,自然更感兴趣。
我为了红绫不受“引诱”,就道:“那还不算是真正的北国风光,再向北去,情景更迷人!”
可是红绫却像是已经“中毒”,她道:“再向北去,便没有丹顶鹤。”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恰好黄堂又走过来,像是有话要说,我向老者和妇人略一点头,就转开身去。
当我和红绫才一进家门,红绫就把这个“喜讯”大声告诉了白素。白素的反应,竟完全和我相反,她也高兴地叫:“太好了!”
我对白素这种热烈的反应,觉得全然莫名其妙,我提醒她:“孩子如果去当什么顾问,要离开我们一个月!”
白素叹了一声:“本来呢,孩子大了,总要离开的,但是也可以不离开!”
我大吃了一惊:“你要跟了去?”
白素笑得很甜:“你也可以一起去。”
我伸手指着她,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红绫已在鲜蹦活跳,拍手叫好:“好啊,爸妈一起去!”
我叹了一声:“我当然不会去,你也不必去,现成有一个人,可以陪她去。”
白素深吸了一口气,神情满足之至。她自然知道我说的“现成有一个人”是谁,那就是傻大个儿曹金福。
为什么说曹金福是“现成的人”呢?因为这傻大个儿,比红绫还不如,红绫来自苗疆,在大城市中睡绳床,好爬树,也算是习惯的了下来。可是曹金福却一直不习惯,非常之留恋北方山野的生活。
所以他一年至少有一半时间要在北方的山野中过他的所谓无拘无束的生活,并且他也多次“引诱”红绫前去,只是他不善辞令,说的话不够动人,所以红绫才不为所动。
如今,曹金福就在北方,再往北挪一千多里、就是红绫要去的保护区了,岂非现成之至。
红绫也想到了是曹金福,她道:“好得很,金福好几次要我到北方去玩玩。”
我觉得我们虽然疼爱女儿(异乎寻常的疼爱),但有些正经话,还是需要切实的交代。所以我用严肃的口气道:“如果你坚持要去,我和你妈,都不会反对,不过你必须明白你去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我指的不是自然环境,而不是环境。”
红绫摇头:“我不知道,请告诉我!”
我不禁苦笑,那地方的人文环境,岂是“告诉”得清楚的。我吸了一口气:
“你自己去找资料,很容易找,上溯五千年就够了,在那地方发生的种种可怕的、愚蠢的、荒谬的、残酷的、卑鄙的,凡是语言的文字上任何坏方面的形容词都适用。以你脑部对资料的吸收能力来说,不到十天,就可以明白。这些年来发生的事,都有确凿的记载。”
红绫听我说得认真,她也认真起来,而且提出了一个我再也想不到她会提出的问题。她道:“爸,我会去吸收所有的资料,但是应该用什么的形容词,应该由我自己来决定——”
她说到这里,顿了一顿:“你不必在事先给我指引!”
红绫的话,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但我在怔了怔之后,却由衷地感到高兴——
她的思想真正成熟了,要有自己的判断了,不满足于人云亦云了。
一个人,听他人的意见,固然宝贵,但自己的判断,更加重要。
就算判断下来,红绫的意见,和我完全相反,她也完全有权那样做!
我和白素行动一致,都由衷地鼓掌,我且加上喝彩:“好!”
要求下一代听上一代的话,照接收上一代的观点,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也正由于这种传统,才使得这个老大民族,陷于思想的僵化。
红绫能突破这一点,深合吾意,不愧是我的女儿。
当然,在刚才讨论的那个问题上,我不怕她会得出和我观点相反的结论,因为那里的人文环境、思想僵化程度,达到百分之百,一切都要靠“指示”来办事,哪有什么个人思考的传统,以红绫的性格而论,绝对不会认同样的僵化。
这一点,我料中了,约莫八、九天之后,红绫走进我的书房,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浓眉轩动:“爸,太可怕了。”
说了这一句话之后,她又补充;“我完全同意你一开始就作出的结论——这纯粹是我自己的判断。”
我点头:“每一个正常的人,都会作出同样的判断。”
红绫用手轻叩自己的头:“可是,运用了我脑中的一切资料,我都无法明白,这种可怕的情形,竟能维持那样久!”我叹了一声:“孩子,你问了一个大问题,这问题,在人类的历史上一直存在。也就是说,在人类的历史中,这种可怕的情形,不断地在重复出现,只是花样不同,名称有异而已,你说是为了什么了”红绫显得很激动,她来回走了几步,“是由于人性的弱点?”
我沉重地点了点头:“是,由于人性的弱点——对强权势力,有太多的屈服,太少的反抗,在强权势力之前,满地乱爬,摇尾乞怜的,自己不敢反抗,也叫人家同样作奴隶的,千方百计,也想跻身于强权势力的,什么丑态,都有人做!”
红绫疾声道;“当然也有真正反抗的!”
我道:“是,只可惜太少——一旦等到反抗者的数目增加的时候,表面上看来再强的强权势力,也一定倒下来,成为反抗者脚下的粪土。”
红绫对我的话,很能心领神会,她立时道:“是,几年前,地球上发生过这样的事。”
我再强调:“对,只要有反抗,一定会使强权势力灰飞烟灭!”
红绫叹了一声(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真可惜,天生奴性的人太多了,这样的情形,维持了半个世纪,居然还可以维持下去,那些屈服在强权势力前,丑态百出的人,真比蟑螂还叫人恶心!”
我们说到这里,白素走了进来,她神色凝重,伸手在红绫的肩头上拍了两下:
“孩子,我本来不反对你到保护区去当顾问,但是现在,我坚决反对!”
红绫大是愕然,不知道她母亲何以改变了主意,但是我却很了解白素的心意。
白素道:“你爸说的,全是道理,可是我不会鼓励你去做反抗的事!”
红绫低着头:“可是总要有人反抗才是,而且,一定要有人率先而为——许多次历史的政变,强权势力的结束,都是由此开始的!”
白素道:“是,但你没有想到的,你爸没有告诉你的是:只要人类的奴性不灭,一个强权势力消灭了,另一个强权势力就建立,一直再循环,反抗者再努力,历史仍然是如此不变!”红绫神情疑惑,向我望来,像是在质疑白素的说法是不是对。
对于白素的说法,我不能全面反驳,也不能全部同意。我想了一想,才道:
“或者,应该说‘民族奴性’,全人类分成很多民族,有的民族,能够从奴性的任桔之中挣扎出来,这些民族就不再受强权势力控制。有的民族,由于历史上奴性的包袱压得他们的腰都软了,所以敢于反抗的人比较少,甚至很多人认为关在笼子里,吃得饱,就足够了。这种民族,自然还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要受强权势力的控制,或者说,消灭了一个,又冒出一个新的来。民族的命运性来决定,正如人的命运,由个人性格来决定一样!”
红绫不停地来回踱步,足有三分钟之久,我知道她是在消化我的话。
这一大段我和红绫白素之间的对话心述在故事之中,看起来会比较问,有违我一贯记述故事的原则。但一来,事情和故事有局关系,二来,那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是个人立身处命的原则。这个原则,一有歪曲,人格就荡然无存了。
既然红绫是故事之中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她的思想成熟过程之中,所发生的一些大事,似乎也有记述一下的必要。
当然,我不会长篇累续地说下去,不然,变成论文,不是说故事了。
红绫终于站定身子,她很有自信地道:“爸、妈,我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们放心吧。”
白素乎先点头,我张开双臂,我们三个人,一起紧拥了好一会——一家人拥抱在一起的感觉真好。
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讨论这个严肃的问题,因为我相信红绫的判断,她会知道自己的行为,如何才是正确的。
在那次讨论之后的第三天,保护区的主任和副主任——那老者和妇人来访,不但带来了聘书,而且陪他们前来的,竟然就是我所说的“现在的人”大个子曹金福!
曹金福到我家来,这事本不奇怪,因为他早就是我家的常客了。可是他如何会和主任、副主任在一起的呢?莫非为了要红绫到保护区去,他们的调查工作做得如此彻底,竟然把曹金福也请出来了?
这一点,倒是非弄清楚不可,若真是如此,要说他们不是别有用心,那就难以令人相信了。
红绫见了富全相,极之高兴,扑过去就抱,曹金福立刻涨红了脸,可是他也紧抱了红绫一下,红绫大声嚷:“前两天正好说起,要你陪我到保护区去!”
曹金福的脸更红了,但小伙子这时的脸红,不是害羞,而兴奋。
他连声道:“怎么会呢?怎么会呢?”
他的这种反应,令我们大是愕然,莫名其妙,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曹金福看了我们的神情,也知道他自己的话说得不够完全,人家不容易明白,所以他又道:“应该是我来找你到保护区去,怎么会是你找我呢?”
红绫大喜:“金福,你也被聘当顾问了?”
曹金福伸手摸头,显然完全不知道红绫在说什么。
我一看这等情形,就知道其中必有误会,忙道:“先别说什么保护区,金福,你跟他们,是怎么走在一块的?”
曹金福咧着大嘴笑:“在门口碰到的,卫叔,保护区的事也紧要……”我不等他说完,就用力一挥手,打断他的话头。
曹金福进门来的时候,和那老者并肩搭背,神态亲密,可是他却说是在“门口撞上”的。我肯定曹金福不会说谎,然而说他们是才见面,那也难以令人入信!
我疑惑之至的神情,明摆在脸上,那老者很是机灵,立刻省得了,他“呵呵”笑了起来:“卫先生,我和金福,的确是在门口撞上的,只不过我们相识已久,我是看着他长大的!”
我一听,也不禁笑了起来:“真巧,阁下和金福是同乡?”
曹金福的身世我知道,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亲人,那老者笑嘻嘻地:“卫先生只怕早已忘了贱名。”
我有点不好意思,第一次相见时,好像有人介绍过他的姓名,但是我对于陌生人,一向不记姓名——太多了,记忆要用来记些别的资料,不可浪费,所以,这时我确然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支吾了一下:“大名是——”
那老者道:“小姓雷,名日头,乡下人的名宇,卫先生莫见笑。”
我随口道:“怎么会……”
我心中在想,雷日头这具名字虽然特别,可是对我来说,也一点印象也没有。
雷日头又遭:“我有一个远房族叔,是雷九天雷叔。”
我“啊”的一声,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头:“你如早说,不就明白了吗?”
雷日头笑:“哪有一见面就自己背族谱的”!
一句话说得大家都笑,雷日头不失风趣。他又道:“我曾跟雷叔一些日子,那时,恰好是金福姐弟,拜雷叔为师学艺的几年。”
曹金福姐弟,曾从武林大豪,武功造诣极高,和白老大有“北雷南白”之称的雷动九天雷九天学艺,这一点我是早知道的。
(曹金福的姐姐曹银雪,是一个传奇性极高女子,她的一胎三生的儿子的义父是原振侠医生,在原振侠故事之中,她曾出现过,有她和她丈夫的怪遇。)
想不到世界真小,兜兜转转,什么情形之下,都有可能碰到熟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由于九天死得十分壮烈(好像是在原振侠故事中的事,不是我自己的事,我不能十分肯定),我这个动作,是一想起了他,就由衷地对他表示敬意。
雷日头显然明白我的身体语言,他也跟着吸了一口气,神情虔敬——由此可知,这个人不简单,机灵之至。
红绫在一旁,也等得焦急起来,她一拳打在曹金福的肩头上:“到保护区,去不去?”
曹金福皮厚肉粗,那一拳虽然砰然有声,但是他一点也不在乎,连声道:“去!
去,咋不去,我还在怕你不肯去哩!”
白素比我细心,自然也早已看出了其中大有误会在,所以忙道:“金福,你心中的保护区,是什么保护区?”
曹金福立即回答:“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啊!”
我和白素都笑了起来,红绫一怔:“什么神农架,到那里去干什么?”
曹金福楞头脑:“去见我姐,和我三个小外甥!”
红绫一顿足:“我说的是丹顶鹤保护区!”
雷日头也道:“金福,我代表保护区,来聘卫小组做顾问,请她尽早启程!”
曹金福有点哭笑不得:“去养那长脖子鸟啊!”
他倒别出心裁,把仙鹤称鸟“长脖子水鸟”。红绫笑嚷:“听你说的,你是不是?”
曹金福抓着头,一时之间,难以决定,红绫倒也不是不讲理的,她道:“你先陪我去养长脖子水鸟,一个月后,我陪你去见你姐姐。”
曹金福大喜,像是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一样,大叫一声。“好!”
随着那一叫,他也一拳打向红绫的肩头!
我一见大惊——他是敲门可以在门上敲出一个大洞来的人,虽然红绫绝不是什么娇弱女子,若是他出手不知轻重,也就够麻烦的了。
可是待我想出言提醒时,他早已一拳击中了红绫肩头,却是其轻若绵,别看他傻,这分心眼,细得可以。
我舒了一口气,白素却向我扮了一个鬼脸。
这是,雷日头打开公事包,把也书拿了出来,打开一看,红绫和曹金福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他们对官场上的那一套,不甚了解,而我和白素则自然而然的“哦”了一声。
那聘书的正文很短,只有一句:“特聘卫红经小姐为我国丹顶鹤保护区特别顾问”。可是在这句正文之后,署名的人,连着他们的官衔,却有九个人之多,职衔最高的,是一个将军,还有部长省长,雷日头的名字,排在最后,那女副主任,连列名的资格也没有。
这阵仗之大,叫人感到意外之极,而在不到一个月内,雷日头竟能办下这样的一分聘书,也可知他在官场上神通广大至了!
看到我神情有异,雷日头解释:“九天叔和军方的关系极好,连带我也沾些光。”
他又解释,我也想到这一点——铁大将军向我说过,雷九天曾在军中担任高职,自比为“八十万禁军教头”,现在的什么将军司令,多曾在他们下学过拳脚的,雷日头有这份关系,自然通行无阻了。
我点了点头,指着那将军的名字问:“又何劳要由将军出面?”
雷日头道:“保护区范围很大,有和邻国接壤的边界,也有秘密军事基地,有了军区司令的名衔,卫小姐到哪里,就方便多了!”
我正色道:“雷先生,小女在当顾问期间的安全,你可得负责!”
雷日头若是一口就答应,那反倒显得他没有诚意了。听了我的话之后,他面有难色,带着一种恳求的神情,向红绫望去。
他的意思很明白,红绫根本是一个看不住的人,谁都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这“负责安全”,可说是难上加难之事!
这时,曹金福的傻劲来了,一拍胸脯:“有我在,天塌下来,也由我先顶着!”
白素也正色道:“那当然,不过还是要雷主任一句话,在那里,会发生什么事,不能以常理度之——丹项鹤受保护,人却是随时可以关起来的!”
雷日头一叠声道:“两位放心,这方面……不论出了什么事,我都保证卫小姐安全离开,赔了我的老命,也不会叫卫小姐有丝毫委曲。”
他这样说:表示他已完全明白我的意思。虽然我知道红绫真要是做什么事,闯下了大祸,别说他这个小小的保护区主任,就算是在聘书上领了衔的军区司令员,只怕也一样保不住。
所以我又叮嘱了一句:“我信你的保证,不是因为你是什么主任,而因为你是雷动九天的侄子!”
我这是要他以个人身份作保证,他既然是雷九天的侄子,不管他现在的身份是什么,他必然曾经是江湖人物,自然知道承诺的分量。
他又答应了一声,我这才向红绫看去,红绫吐了吐舌头:“真难过关。”
我叹了一声——我实在仍然不甚放心,但也无可奈何了。我只好像普通的父母一样,叮嘱了一句明知说不说都不会起太大作用的话:“小心点,别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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