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鸠
墨熊
那一天,你离开了家乡,我像往常一样,挥挥手说再见……大路边,小树旁,种下的约定,伴着枫叶飘零,带着淡淡桂香。
一、未来
那里不是我想要的未来。
坐在吧台前的那个小丑,又在表演他已经耍到烂的拙劣小把戏:抛一枚硬币,赌十五块现金。
他从没有输过—偶尔有也只是装出来,糊弄一下新手,以吸引更多的傻瓜给他送钱。
至于我们这些常在这条路上跑货的老司机,绝对不会和他赌—因为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从理论和实际上,你最终赢钱的概率都恒等于零。
作弊?不不,他用不着那种东西。
在硬币抛出去的刹那,他就已经知道落下去的是正是反—只要他愿意,或者说,只要他的注意力足够集中。
他是一个眼睛比你我敏锐六倍的超人,一个由卡奥斯城“生产”出来的怪胎,一个为了追求某种“超越”而不惜把自己弄成残废的狂徒。
他是一个代偿者,一个以牺牲第十三根脊椎以下所有知觉为代价,获得“六点二三倍动体视觉”能力的代偿者。
你得承认,这并不是一个公平的交易。试想一下,从此无法走路,无法踢球,无法做爱,连上厕所都要使用“特殊器材”,换来的只是在一个又旧又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满是男人汗臭味的所谓的“酒吧”里,取悦一下顾客,玩玩抛硬币的小把戏,赚点糊口费。
那就是你想要的未来?那就是卡奥斯城所宣称的“精英”的未来?
这里没有我想要的未来。
看看这些锈迹斑斑的桌椅和天花板,听听角落里那台跑调唱片机发出的噪音,尝尝混着汽油味儿的掺水啤酒,墙上的那本二月份有三十一天的山寨日历告诉我,现在可能是二○四○年六月的某一天,那么,离开故乡整整五年,二十岁的我又得到了什么?
从悲观的角度说,我什么也没得到。没钱,没女人,没地位,既没有可以称之为“奋斗”的心路历程,也没有值得吹嘘的传奇故事。如果说“自古英雄出少年”,那么我的英雄岁月就仅仅是得到了在这里不受打扰,一个人喝点闷酒的权利。
从乐观的角度说,我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活着—在这个时代,它可比字面上的含义要艰难得多。尤其对我这个与战争同一天降生的可怜人来说,苟且偷生便是最重要的本能。欺骗、背叛、伤害、掠夺,我犯下了很多罪,也被很多的罪所侵犯,和坐在这里的大部分人—也许是所有人一样,我们的灵魂已经被生存的欲望所污染,在我们浑浊的眸子里,缺少某种支撑“善”的东西。
他们看不到未来,很不幸,我也看不到。
“那边的中国佬,过来一下。”
左边圆桌前的光头大汉朝这边吼了一声,我知道他在喊谁,今天我是这个屋子里唯一黄皮肤黑头发的顾客,但是你看,我并不认识他,也不喜欢他的语气。
“我叫你过来一下!听见了没有?”
他的嗓门很大,伴着酒嗝和七分醉意。我的规矩很简单,不惹麻烦,对于这号喝多了酒撒野的家伙,我根本就不想去理睬,避之不及。
但今天似乎想避是避不掉了。
“我说中国佬!”他摇摇晃晃地朝我走了过来,“你到底听见了没有?吭个声!快点!”
近距离徒手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勾拳砸脸,动作小,难招架,一旦命中,下巴的剧烈位移会扯动脊椎,继而引发轻微的脑震荡,人立即就会有眼前发黑的感觉,即使不昏迷也会本能地想要倒下。
一切只需要一瞬间,从决定发动突袭到尘埃落定,在最短时间内创造出最大伤害的那一方,总是赢家,有时候根本就不会遇到所谓的反抗。这和什么“中国功夫”完全没有关系,只是一种生存技巧而已,也是无数次“推倒”与“被推到”之后总结出来的小小经验。
光头汉子像头垂死的母猪般躺在地上哼哼,他可能只是想借个钱,或者打个招呼,但这并不妨碍我把他一拳撂倒,更重要的是,谁在乎?看看周围麻木的表情,就算我一拳将他轰上了火星,也没有人会有哪怕一丁点儿的在乎。
“我的名字不叫‘中国佬’。”
我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但如果它和现在一模一样,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没有未来比较好。
“我叫白叶,很高兴认识你……肥仔。”
二、誓约
夜枭的鸣叫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并不是什么好梦,所以反而有些庆幸,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搓搓手,启动方向盘旁的车载电脑,屏幕上跳出了“第十五年六月五日星期一凌晨四点四十五分”的字样—还不到重新上路的时间。自从熟悉了到卡奥斯城的走私路线之后,我已经习惯在白天睡觉,晚上开车。但这次情况有些不同,文森特督察—我的“指路人”,告诉我在六月六日晚上会有圣骑士团的突击路查,若不想被抓个正着,只有在白天过卡,而他也已经和站岗的人打过招呼,到时我只要稍微“打点”一下就应该能轻松过关。
白天进城,这可坏了规矩,各种想得到想不到的麻烦肯定会接踵而至,要按我本来的性格,就老老实实等一天算了。但我说过,这次的情况有些不同。在我的储物箱里,装着一件约好必须在六月六日午夜十二点之前送到卡奥斯城比特区的小盒子—每个人都有他的底线,我的底线就是许下的诺言,决不反悔。更何况有人愿意为这个小盒子付三万五的运费—如果准时运到的话,这笔钱可够我喝上好几个月了。
至于你问那盒子里装了什么?抱歉,自从去年我无意间打开了一个送到林荫区的手提箱之后,就发誓绝对不再好奇那些密封得很好的容器里究竟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刚才我说什么来着,发过的誓,决不反悔,对吧?
睡意消散之后,四下突然就静得让人发寒。没有人可以交谈,也没有东西可以消遣,虽然早已习惯了这种带着几分苍凉的寂寞,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打开了厚实的车窗,想要透口新鲜空气。
我曾经有个搭档,一个俄罗斯女孩,这辆六轮军用卡车本来就是她的—鬼知道她是从哪儿搞来的。跑长途时我们轮流休息,无聊时还可以谈谈天。后来她嫁了人,嫁了个有钱有势的阔佬,你瞧,不管世道多么凶险,漂亮的脸蛋总会有用。而对她来说,能混到张长期饭票,从此不愁衣装,也不啻是个完满的结局了。
树林深处浮起星星点点的绿色光斑,那可能是萤火虫的舞蹈,也可能是土狼的贪婪,在盛夏的六月,这里总有数不清的生灵,将弱肉强食的故事一再复演—俄罗斯人管这里叫“轮回森林”,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沿着卡车右边窄窄的土路,再往东北走差不多三百公里,就是世界经济、工业、文化与科技的交会点,一个杂糅了美与丑,善与恶,黑与白,以及各式各样信仰的混沌之城—卡奥斯。
卡奥斯城也是现在这条运输路线的最后终点,但在六月六日之前,我还有一大批货要送到阿克西斯镇,那是一个肮脏拥挤但热闹非凡的小地方,如果一路顺风,今天傍晚我就能到那儿,吃顿正经点的晚饭,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再到软床上睡上一觉。哦,也许还要找人打一架—好好的打上一架。
一想到这里,我不知怎么竟亢奋了起来—“阿克西斯”,对,我喜欢它。那里曾有一个很著名的地下拳堂,现在则是“血狱”的周赛场之一。在状态好,或者说有“肉鸡”在擂台上倒观众胃口的时候,我很乐意上场去赚些外快。当然这种“娱乐”总是有风险的,有时看上去不堪一击的对手,刹那间就能将我打趴下,而我也毕竟不是专业拳师,略有小伤便会立即退赛,所以在那里的口碑并不算好。最近两年,我还学会了一个诀窍,那就是只在星期一的晚上去打拳—那时候高手都在观望,而“肉鸡”看到与自己实力相当的人在场上招摇,难免会蠢蠢欲动。
伴随着清凉的晚风,一声绵长的狼嚎飘过车窗—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这辆军用货车虽然有些年岁,但它和大部分俄罗斯人设计的装备一样,异常结实耐用,别说狼群,就算是一打卫兵级红脸那样的怪物也奈何不了我。在这条路上最危险的,说到底还是人,他们扛着火箭筒,带着重机枪,为了哪怕一块钱的“利润”也会痛下杀手。看到副驾驶座底下的那个家伙了吗?Q9M突击步枪,世界上最好用的翻译器,很多时候,它响起的声音就能解决一个谈到口干舌燥都解决不了的问题。
收音机里播放着《离远的约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中文歌,静静的哀怨,淡淡的忧伤,就像我指间的这根细烟,缭绕着不平凡但却也不足称道的余韵,缓缓盘旋而上,慢慢消散在夜色之中。
就在我掐灭烟头,关上车窗,准备重新入睡的时候,一辆关着前灯的轻型越野车出现在道路尽头,以大概每小时九十公里左右的速度向我这边驶来—天空已经隐隐有些发亮,但绝还没有亮到能让它这么胡来的地步,我急忙打开远光灯照亮前方,希望他至少能沿着道路走直线,别撞到停在边上的我。
测速计上的数值从九十骤然跌到了零,越野车在土路上拖出一道深深的刹车印后,在我的灯光里停稳。
我听许多司机吹嘘过类似的场面,他们的故事大多以一场混战收场,我没有野外遭遇战的经验—无论对手是强盗还是野兽,在紧张地把步枪上好膛,关掉收音机之后,我硬压着忐忑的心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越野车的车门被轻轻推开,一个穿着棕黄色短风衣的瘦弱老人从里面探出身子,他慌张地朝身后盯了几秒钟,又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空,然后快步走到我的驾驶座旁—途中还打了个趔趄。
老人看起来很着急,也没带什么武器,稍许犹豫之后,我摇下了防弹车窗。
“你好,有什么事吗?”
“好、好……”他的俄语很生硬,显然不是本地人,“你你……”
“你可以说英语。”实际上我更期待他会说中文。
“啊,嗯,”他张大嘴巴,支吾了两声,微微点了点头,“你是……你是跑货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跑货”虽然是个不错的糊口活儿,但毕竟不合法,被卡奥斯城的路检抓住,车丢了不说,还免不了几个月的牢狱之灾。
“以前是,现在我……”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实在看不出什么来头,“请问你到底有什么事吗?”
“你,你能,你能帮我个忙吗?”
我无法理解他那种期盼的眼神,仿佛我就是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说吧,”我不太情愿地皱了皱眉头,“如果我能帮上的话。”
“一件货,只是顺带,帮我运一件货。”
他的要求并不过分,毕竟我就是做这个的。
“顺路的话可以,”我点点头,“你货的重量?体积?抵达的时间和地点?”
老人踮起脚,朝我的驾驶座瞄了一眼,我这时才发现他虽然骨瘦嶙峋,但个子很高,有一米九以上。
“大概三十九公斤,”他用手在胸口比画了一下,“这么大。至于地点……”老人突然把手伸进衣领—这动作着实让我冒了冷汗,掏出一支黑色的翻盖手机—还是新款,递到车窗边:
“随便去哪里就好,过段时间我会打这个电话,告诉你把货丢在什么地方。”
我正了正身子,倦意全无,记得有个算卦先生说我这辈子会有一次奇遇,不晓得会不会是今天。“货可以带,”我冷冷地道,“但后面的条件恐怕不能接受,我……”
他掏出的蓝色钞票让我暂时闭上了嘴,那是印着防伪反光层的卡奥斯币,百元一张,摞得整整齐齐,用纸带捆好,足有两寸厚。
“你带着货随便做什么都行,一个星期两万,两个星期四万,以此类推,”老人想了想,又掏出一摞钞票,掂在手里,“……两个星期的费用,算作定金,等你接到电话,把货送到我指定的地点,费用我们一并结算。”
不知是不是注意到我盯着钞票发呆的目光,他的嗓音开始清晰起来,神情也更加自信:“如何?天底下可没多少这种好生意,你最好快些决定,我赶时间……”他的语气越发强硬起来,“非常赶。”
确实,天底下实在找不到这种好生意了,这个老头很容易便抓到我的命脉—没错,就是钱,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像我这种无依无靠的江湖人士,更是明白这个道理。但同时我也非常清楚,这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不花钱就能中奖的彩票。
“我……”将视线从钞票上挪开,我盯着老人绷紧的脸孔,“我必须先看一下货。”
老人似乎很能理解我的疑虑,点点头:“把车灯先关上。”我照做后,他转身走回越野车,探进半个身子,摸索了一阵,再走出来时,身后好像牵着个人。
那是一个女孩的身影,在天边微微亮的晨曦映衬下,显得格外娇小纤细。她头戴阔檐草帽,身穿露肩的浅绿色连衣裙,虽然看不清面容,但从身型来判断,年纪应当还小得很。
“三十九公斤。”我轻轻嘀咕了一声,终于明白那老头子刚才为什么要窥视我的驾驶座。
两人来到车窗边,女孩一直低着头,将脸埋在草帽之下,那姿势就好像在盯着自己的脚趾走路。
“这可坏了规矩……”我皱起了眉头,“我不跑‘皮肉生意’。”
不和人口贩子打交道—这也是我的底线之一……至少目前是。
“不不不,”老人手和脑袋一起摇起来,“你搞错了先生,这是……”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女孩,“是我的女儿。”
女孩的黑色长发一直拖到胸口,牵着老人的手背上,细微的区别将两种肤色悄然隔开。
“你妻子是中国人?”我斜了他一眼,“还是日本人?”
“这不重要。”老人显然是有些着急了,“我的时间很紧,你如果答应我的条件,就赶快让她上车,如果不,就请说得干脆些。”
“只是带货没有问题,可她是个活人啊,”我顿了顿,“而且我没带过孩子,也不想做谁的保姆,我……”
“一天喂三顿,”老人打断了我的话,“你吃什么她吃什么,每隔三天换一套衣服,原来的扔掉,最好烧掉。所有的费用先全部算在定金里,等事情了结后,我一起付给你。”他这次一下摸出三摞钞票,扣在自己的右手里,“六万。定金我给你加到六万!怎么样?做,还是不做?”
收益和风险成正比—我明白这个道理,但在货真价实、沉甸甸的现金面前,那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又能算得了什么?老实说,为了六万元,就是原子弹我也敢给他驮。
“上车吧。”我敲敲车窗,把驾驶室另一侧的门推开。
老人蹲下身,和女孩耳语了两句,然后站起来拍了拍她的背,女孩依旧是低着头,绕到右侧的门边,卡车的底盘很高,她定住脚犹豫了一下,似乎爬不上来。我探过身体,朝女孩伸出手,她没有抬头,却准确地抓过了我的手,艰难地攀爬到座位上。
那是一只多么细腻纤弱的小手啊,带着淡淡暖暖的体温,忽然间竟让我有些恍然失神。
“你的女儿……”我连忙把头扭向老人那里,“叫什么名字?”
老人根本就没有要回答的意思,他把三叠钞票递到车窗口:“在接到我的电话前,小伙子,无论发生任何事,你都不能离开她,也不能把她交给其他人,明白吗?”
“这你放心。”我点点头,伸手取钱,“我送的货,从没出过问题。”
“别让她受到伤害,”他突然把钱抓得很死,“这我需要得到你的保证。”
“我尽力而为。”
“不,我要你发誓。”
我愣了一下,老人严肃而略显痛苦的表情里,藏着难以回绝的期待。
“好的,”我点点头,加重语气,“我发誓。”
老人这才松开手,让我取回钱。他深深叹了口气,大步走回越野车里,发动引擎,依旧灭着车灯,匆匆上路。我小心翼翼地把钱塞进座位底下的暗囊—这可真是一大笔钱,多到足够让我晚上做梦都笑出声。
天还没亮,看了看时间,也才刚好五点整,我挪了下身子,准备再睡一会儿。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细腻纤弱的女声在耳畔响起,“好心的先生?”
她的声音柔和而平静,就好像身边发生的一切和自己了无关系。
“我?”第一次同“货物”说话,总归会有些不自在,“我叫白叶,如果觉得拗口,你可以叫我怀特。”
“白叶……”我得承认,她的中文比我说得悦耳,“很好听的名字呢。”
女孩摘下草帽,放在膝头,轻抚着脸颊旁的黑色直发,露出淡淡的、纯纯的微笑。她看上去十四五岁,眉宇五官里带着东方女子特有的精致娟秀,举手投足间都掺着一抹不加修饰的典雅庄重,眼神中……
她没有任何眼神,黑色的瞳孔就像是雕刻在眼眶里的装饰品,只是呆呆地对着前方,茫然无光。
“你是个盲人?”失礼至此的语句,我刚问出口就有些后悔了。
她侧过脸,像是在看着我,又像是在望着车窗外的某处,然后眨了眨眼:“虽然我看不见,但也可以知道先生您的位置,也可以听见您的话语,也可以理解你的心境,这难道还不足够吗?”
我一时无言以对,这个女孩似乎比表面上要成熟得多,她那对眸子明明毫无光彩,却有一股看穿人心似的力量。
偶然间,我注意到在她脖根,接近锁骨的皮肤上,印着一行像是文身的黑色字母—“Turtur”。
“图图?那是你的名字?”
“那是斑鸠的拉丁字母,有很多大人这样称呼我,”她微笑着摇摇头,“但我的朋友都叫我‘百灵’,你也可以。”
“喂喂,事先说明,”我连忙摆摆手—虽然明知道她看不见,“我可不是你的什么朋友啊。”
她露出有些惊讶的神色:“你不是刚刚才发誓,不让我受到伤害吗?”
“对,但那只是生意,明白吗?我必须明确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你是我的货物,我是运送你的司机,我们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只是一种……”我一下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一种人和东西间的关系,我发誓不让你受到伤害,只是职业道德,明白了吗?”
“那就足够了,”她咯咯地笑出声,稚嫩的脸上溢出一湾浅浅的酒窝,“白叶先生,那就足够了。”
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童话故事,但心跳的感觉又怎会说谎?
“‘百灵’是吧?”我也笑着,点点头,模仿着她的语气,“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呢。”
三、旅歌
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半了。我并不赶时间,只要在明天之前到达阿克西斯镇卸货就可以拿到运费—就算是开着手扶拖拉机,这时间也绰绰有余了。所以我检查了一下车子,吃过干粮,直到中午才动身。百灵比我更能睡,她一直半依半躺在座位上,十二点过后才睁开眼—不过从睁眼开始,她就没再歇过了—她和着收音机里的旋律,在车里已经断断续续唱了三个小时,我觉得似乎就没有百灵不会唱的曲子。她的歌声谈不上天籁—至少没有原唱好,但也总算是能给单调的旅程增添一点点情趣。
一位牧民牵着牛经过岔道,我停车让路,顺便瞅了一眼路牌:“阿克西斯,向东八十五公里。”如果一直向前,很快就会驶上通往卡奥斯的主干路—当然,那不是为走私客准备的。我轻轻拨弄方向盘,让车转向通往阿克西斯的那条路。
拿出水壶,我拧开盖子刚要喝,久违的绅士风度突然提醒我,最好先问一下身边的女士。
“渴吗?”
“嗯,”百灵点点头,“有点。”
当然会渴,她从开口唱歌到现在,三个小时滴水未进—简直不可思议。
女孩很自然地接过水壶,全然没有看,手上的动作却恰到好处,连我的指头都没有碰到。以我现在的阅历,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就只有一个。
“你是代偿者对吧?”
“嗯,”她答得很爽快,没有丝毫要掩饰的意思,“我可以听见这个世界。”
这真是个优雅到造作的修辞—粗俗点说,不就是代偿手术强化了她的听神经嘛?这和世界又有什么关系?
“听见世界?”我努力让自己不至于笑出声,“能告诉我世界在说什么吗?”
“听到呼吸的节奏,我便可知道你刚才在笑。”我吃了一惊,她的话突然让气氛变得严肃起来,“听到关节的活动,我便可知道你现在的姿态,”她顿了顿,“听到心跳的速度,我就知道你很紧张。”
她张圆了嘴,发出“啊”的一声响,然后甜甜地笑着:“听到回声,我就可以判断你的位置,还有,你的模样。”
捏着方向盘的手里不禁渗出了点点冷汗,我听说过许多关于代偿者的故事,它们中有的仿若超人,有的堪比仙子,但都不过是些居住在卡奥斯城深处的怪胎,对我来说就和天边的浮云一般,丝毫扯不上关系。但是今天,一个货真价实的代偿者,一个既是超人又是仙子的代偿者,就坐在我的身边副驾驶的位置上,她如此接近—但又是如此遥远,仿佛来自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不可思议的能力啊。”赞叹的同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悲伤的问题,“那么你的视力也是……”
“嗯,”她依旧心平气和,“代偿手术夺走了全部的视觉,据说整个视神经都被瓦解了,即使装上电子眼,我也没法看见东西。”
就是为了听到常人听不到的东西,竟然就可以放弃自己“看”的权利,谁能理解这些代偿者的想法呢?
“那你可还算幸运,”我想起一个可以用来“安慰”女孩的例子,“知道吗?我也认识一个代偿者。他视力比普通人好,但却把自己搞成了半身不遂,连上厕所都得靠人帮忙。”
“不不,白叶先生,”女孩有些着急似的插话道,“代偿手术会夺去什么东西,并不是由本人决定的啊。”
“是吗?”这我真是第一次听说,“那么是医生了?”
“也不是。”她摇摇头,“外人只能决定获得什么,至于失去什么是由代偿手术中使用的纳米机械细胞自行判断的。”
“纳米机械细胞?”我当然听过这个单词,只是不算很熟,因为它还有个更通俗的名字,“微调剂?”
“对,微调剂。”女孩略作停顿,“……但是具体的原理我也不清楚,我只是明白一个原则,那就是‘想得到的越多,付出的代价越大’。听过‘没有不后悔的代偿者’这句话吗?用来形容目光短浅之辈。”她轻轻叹了口气,“所以,百叶先生,以后请不要拿代偿者开玩笑了,他们大多挺可怜。”
“好的,我会注意的。那么你是为什么要做代偿的呢?”
“我?”百灵沉默了好几秒钟,看样子我提了个不那么好回答的问题,刚准备道歉,她突然指着驾驶台中间的扬声器,“这首歌!你听过吗?”
巧得很,是《离远的约定》,一首不可能再熟悉的曲子。
“嗯,听过,丽雅的成名曲,很多年前的老歌了。”
“你喜欢吗?”
此刻货车终于摆脱了崎岖的烂泥巴道,从树丛中隐藏的入口探出身来,越过一段五十米长的护堤后,驶上了一条双车道的柏油马路。我放松肩膀,将背轻轻靠在后座上,这才继续起刚才的对话:
“不,”我颇认真地摇了摇头,“这首歌太悲了,不适合我。”
“但我喜欢。”她好像对我的回答并不是很满意,“而且最喜欢。”
说完,百灵便随着曲子的旋律轻声哼唱起来。她唱得很投入,比之前所有的歌都来得投入,甚至连表情都变得凝重,就仿佛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在神灵前礼拜。
“那一天,你离开了家乡,我像往常一样,挥挥手说‘再见’……”
空灵的声线、精巧的吐字、温润的韵律,无一不完美到极致,我怀疑即使是丽雅本人再世,也不能将这首歌演绎得如此美妙,感人肺腑。
“大路边,小树旁,种下的约定,伴着枫叶飘零,带着淡淡桂香……”
仿佛是着了魔,我受到歌声的感染,竟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哼出声:
“十年一晃,可曾记得乡间路上,属于儿时的过往……”
一些埋藏在心底深处,不愿被想起、不愿被提及的东西,随着旋律慢慢上浮,贯穿了脊柱,直抵咽喉,连声音也随之微微颤动。
“大道茫茫,枯藤枝头的鸟儿啊,将谁的故事传唱……”
压抑在心口很久的痛苦和悲怨,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我很自觉地松了松油门,让货车减速—隐隐约约的湿润,将视线轻轻模糊,即便努力调整着呼吸,也很难阻止某样咸涩的东西从眼眶滑下。
百灵停下了歌唱,只有我还在追随着旋律,她沉默了一小会儿,突然似是自语地道:“白叶先生,你很喜欢这首歌呢。”
我没有理她,因为曲子已经接近尾声:“那早已素不相识的你我,是否还能找回麦田里那一秋的金黄。”
有人曾对我说过,用心唱出的歌,能分辨出好人与坏人,我那时觉得他是个搞哲学把自己搞傻了的白痴。
现在终于明白,我错了,而他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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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鸠
- 分类 : 中文原著
- 作者 : 墨熊
- 翻译 :
- 出处 : 《赶在陷落之前》(《星云志》1)
- 发表时间:
- 发布人 : S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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