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故事
卫斯理
自序
常被人问及:那么多卫斯理故事中,你自己最喜欢哪一个?喜欢,是每一个都喜欢的,但是问那人非有一个答案不可,就会回答:电王。再要追问下去,会补充:黄金故事,一样喜欢,再问,再补充。
黄金故事在写作上很有些游戏笔法——例如在根本没有需要的情形之下,加进了大量实用科学的名词,读者诸君一定可以注意到这一点。有一些人,认为科幻小说所有大量的科学事实不少,这就故意开开这种意见的玩笑。
黄金故事也写了人性的残酷和不良,但是更写出的,是在漆黑的环境中那一段凄艳的爱情,美丽得使人心酸。
极喜欢“黄金故事”这个故事。
卫斯理
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
一、大厮杀(上)
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特别小心。
尤其是第一部分,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这是其特殊之处。还有一些则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接触这个故事时,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那是我的联想,那些才是真正发生着的事。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对不对了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色黑布包头,黑羊皮密扣紧身袄,结着绑腿,穿着快鞋,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金沙江全长超过两千公里,是长江的上游,整条江,江水汹涌澎湃,在崇山峻岭之间奔驰,像这样,满是卵石的江摊,随处可见。尽管有着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在黑暗中,翻腾的江水,喷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正在舔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着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着的窝棚。
窝棚是用木板、草、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的穷人。他们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
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原因是为了黄金。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缠,几乎把人性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属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叁二,熔点是摄氏一零六四点四叁度,有着许多其他物质所没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性,是在所有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了现,其他金属,皆和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金属才能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和其他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发现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有着湍急水流的河滩。峡谷,北美洲西部地区,是著名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塞,而且由种种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和西藏省交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婉蜒一百五十公里,到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鹅卵石。早年,据说,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缝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部分之一,存在于地球。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时候,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已经不可考据,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得多,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时,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猎物增加,食物不缺,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高无上的价植。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烙化金以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够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它的价值,自然又进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边民,偶然拿着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像之外时,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土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
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余。随手可拾啊。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干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一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入涌到汀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谁肯向江水更汹捅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地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的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刺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瞒跚地沿着江潍,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他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
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已有人占领了的地区。
一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自然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象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应该这样。
于是,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人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
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禀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
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的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在同一时间涌出来,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
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赧红色,和干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
到了大约距今不足一百年之前,在金沙江那一百五十公里的江岸,大约有了叁座“金字塔”——叁股庞大的势力,控制着一切发现金块行动的运作进行。
势力最庞大的一股,来自四川西部的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
另一股,是康藏边境的土著,成分十分复杂,包括有当地土司的势力。宗教的势力,和彝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头领所组成的一股联合势力,自称“西鹰真煞”,那是彝族人之中,最凶狠的一支,黑彝人的语言,意思是“江的主人”,表示整个金沙江,原来就是他们的,别人全是入侵者。这一股势力之中,也不乏有精通文墨汉语的人物,就为之定下了一个相当有气派的名称:“鹰煞帮”。
另一股势力,组成分子更是复杂,几乎全是来自各地的亡命之徒,听说有一条金沙江,遍河滩全是黄金,把他们吸引了来的,也有作奸犯科,身上背着血债的,也有的是逃兵,也有的是穷得走投无路的,形形色色的亡命之徒,涌向金沙江,发现自己不属于任何势力,于是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帮,其中,甚至有印度的和西方的亡命之徒在内。这一帮,被称为“外帮”,人数虽然较少,但其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懂得如何争权夺利,所以可以和哥老会、鹰煞帮鼎足而立。
至于地方官府,不是震慑于这叁股势力的庞大,就是干脆结伙,坐地分脏,那里还顾得什么秩序法律,那一带江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得上是世界上所有罪恶的大集中,在诡异、神秘、罪恶的气氛之中存在,与原始森林无异。
在那疾走向前的二十个人身后,是密密层层的窝棚。本来,就算是夜深了,总还有点点灯火在黑暗之中闪烁的——那里聚居了将近叁万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候,都进入睡乡的。
从各地来的娼妓要迎客送客,赌馆更是通宵挤满了人,没有筹码,来来去去的全是金块,掌骰的人已练成了本领,用手一掂,就知道手上的金块有多重,比用秤来称还准。有酒馆子,红着眼的汉子一面撕着野兔腿,一面喝着酒,话题不离哪里来了个婊子,功夫好得叫人吃不消,或是什么什么人,找到了一块比搏浪鼓还大的金块。
可是,今天晚上,自从那二十条汉子一离开这一区,四方八面,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铜锣声之后,一切全都黑下来,静了来下。就算这时,有人在窝棚和窝棚之间,慢慢地走着,也会有一种这里根本没有人的感觉,虽然明知有叁万多人正在黑暗之中。
哥老会的一队“金子来”出动了。
“金子来”一出动,关系着整帮人的命运,在行动还没有结果之前,整帮人,或是聚在这一区的所有人,不论是身怀绝技的赌场郎中,还是颠倒众生的标致娼妓,或是才带了一大箱烟土前来换取金块的商人,全得在黑暗之中静下来,用自己所信仰的各种神佛之名,为“金子来”祈求胜利。
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大人小孩,没有人会轻易出声,婴儿除非是熟睡了,不然,做母亲的,都会把乳头塞进婴儿的口中,阻止他们啼哭。
二十条剽悍绝伦的汉子,在默默向前疾步赶路,江水奔流的哗哗声,伴随着他们有节奏的脚步声,他们的脸上,刻板而没有表情,看起来,个个都如同是一尊塑像,甚至他们走路的姿势地一样,右手放在腰后,手中执着一个长条形的、用黑市套着的东西,左手随着步伐,急速地摆动。
而他们二十个人,心中所想的,也一样:今夜出动,最好的情形是,二十个人之中,有一个人还能活着。
这种最好的情形,其实和最坏的情形,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因为最坏的情形,也只不过是连那一个也不能活着而已。
他们甚至根本不必问:为什么要出动。他们只知道自己活过今夜的可能,只是六十分之一。
是的,是六十分之一,不是二十分之一。
因为另外还有两队“金子来”,每队二十人,这时也正从他们所属的区域出发,叁队“金子来”,各自代表自己的势力,会在一处地方会合。
那处地方在江边,是一个大自然创造的奇迹,一块方方整整的大石台,一半伸进了江心之中,令得江水更是湍急,撞击在约有一人来高的看台上,溅起老高的水花,再洒落下来,所以石台有一大半面积,是终年湿滑积水的,遇上寒冬腊月,石台上会积起一层厚厚的冰,由于冰是薄薄的一层一层凝结起来的,所以看起来绝不晶莹透明,而是一种异样的惨白色。
这个石台,叫做“神牙台”,据说,不知在多少年前,有一个天神,掉了一颗牙齿,落向凡间,就化成了这个石台。
(大凡传说,都是不可深究的,例如天神,怎么会忽然掉了颗牙齿呢?)
而石台的整个形状,看来也的确有点像是硕大无朋的一颗臼齿——在它的中间部分,微微凹陷下去,那一部分,也就终年积聚着溅起来的江水。
这时,在神牙台上,有十一个人,叁个人一组,分叁个方位站立,另外两个人,分别站在石台的两个角落上。
站在角落上的两个人,年纪都相当大,胡子头发,全都白了,一个较胖,面色红润,把双手拢在长袍的衣袖之内,气定神闲,一个较瘦削,虽然年老,可仍然是一脸的剽悍之色。
另外叁人一组的九个人,各种外形都有,都神色凝重。紧张,像是焦急地在等待着什么。
石台相当大,看起来,不会比一个网球场更小,呈长方形,像是上天所赐的一个大舞台,好供人类作演出残杀同类的精采戏剧之用。
除了江水撞向石台的水声和江流声之外,没有别的声响,然后,有急骤的脚步声自不同的方向传来,开始,还很有节奏,但随着脚步声渐渐接近,相互之间,便扰乱了节奏,单是在脚步声中,已经使人感到了杀戳之意,一下子一个方向的脚步声,盖过了另一个方向的,再盖过了这个方向的。
很快地,在星月微光之下,自叁个不同的方向,都出现了人。
除了最早的那一队,自另一个不同方向疾走过来的那一队,全是一色暗红色的衣,那种暗红,在黑暗之中看来,和黑色的也就没有什么分别。
另外一队,自中间打横赶来,身上是灰色的衣栲,像是所有的人,都是从和他们的衣栲同色的灰檬檬黑暗之中,突然冒出来的幽灵。
叁队人一到了石台边,就停了下来,挺立着,一动也不动,只有他们的眼珠子,在闪闪生光,闪耀着的,是一种死亡之光,他们分列在石台的叁边。
站在石台角口的那个胖老头在这时开口,声音并不宏亮,但是足可以听得清楚,他说的话,内容十分奇特:“也不知道上流是不是真有那么只有金块没有石块的一段,就算原来有,我看也早叫人捡拾得差不多了,依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再添冤魂,大家各站前一步,就算听我的劝了。”
他的话讲完之后,有大约十秒钟的沉默,然后,又是他发出了两下嘿嘿的干笑声:“照例要说,也照例没有用。”
在那十秒钟之内,分叁组站立着的人,一动也没有动过,别说踏前一步了。
紧接着,在另一角的那个瘦老者,缓缓扬起手来,在他的手中,拿着一件十分奇特的东西,实在是无以名之,那东西像是一柄相当大的梳子,可是每一根“齿”,却有尺许长。
他才一扬起那东西来,台上的所有人,除了那两个老者之外.就一起跃下石台,各自奔开了几步站走。然后,瘦老者陡然伸左手,手指在那一列竹齿上挥过,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了一下奇特之极,但是却又极其响亮的声音,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随着这一下声响,列队在石台叁边的那叁列人,右臂齐齐一伸。
本来,在他们的手中,各有长条形,套着布套的东西执着的,在他们的手臂一挥一震之下,布套飞开,刹那之间,寒光夺目,原来布套之内,是一式的利刃,叁尺长,叁寸宽,厚背,薄刃,方头,没有护手刀柄,刃口闪耀着寒芒。
利刃的形状说明了这种利刃,是何等锋利,也说明了它是最直接的,使人的身体裂成片片的利器,它碰手断手,碰腿断腿,横扫过来,绝不令人怀疑可以把人一下子断为两截,直劈下去,也一定可以把头颅剖成两半。
那瘦老者发出的第一次划空巨响的余音,悠悠不绝,在夜空中荡漾了许久,才算是静了下来,但是才一静下,他再度浑手,那怪异的声响,又一次响起。
这一次,随着那声响,石台叁边列队的六十个人,动作矫捷用看起来全然不像人,而像是在黑暗之中,忽然的闪电,也似移动的怪物,他们身子向上一拔,六十个人,几乎在同一个十分之一秒内,就已经上了有一人高的石台。
上了石台,紧贴着石台的边缘站着,站得极其整齐,每一个人的脚后跟,都恰好是在石台的边上。然后,在余音袅袅之中,他们的姿态有了改变,双脚仍然钉在原来的位置不动,可是身子都倾向前,而且,手中的利刃,扬了起来。
石台面积相当大,可是他们身子向前略倾,陡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或者说,利刃与利刃之间的距离,陡然拉近许多,更可以说,死亡与生命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
石台上的每一个人,脸上仍然一无表情,但可以看得出他们,人人都屏住了气息。
第二下声响的余音,嗡嗡不绝,直到细微到不能再听到,那老者第叁次浑动他的手,手指在竹齿上划过,发出了第叁下如同干匹布帛一起被撕裂似的声音。
那一下声响才起,大厮杀这就开始了。
在石台上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前,长刃挥动,迸射出夺目的凶光,每一次利刃的光芒一闪,都有血珠喷洒,而随着血珠四溅,在空中飞舞着,又跌向石台,或是甚至于飞出石台之外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人的肢体。
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本来是全都联结在一起的,可是这时,却无情地分离了,由于人制造出来的利刃,由于另一个人挥动着利刃而分离了。
断手、残足,带着血花,四下飞溅,甚至听不到利刃相碰的铿锵声,带着死亡的光芒的利刃,在划破人的身体,剖开人的皮肉,切断人的骨骼之际,所发出的是诡异绝伦,暧昧得几乎和耳语相类似的刷刷声。石台的中间微凹部分,本来积着一片江水,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中,江水就被染红,至多不过半分钟,积聚着的已全是血,全是浓稠之极的血,在星月微光之下,鲜血泛着一种异样的红色。
一条断臂,跌进了积血之中,断臂的五只手指,还紧握着刀,像是单凭一条手臂,也要再挥动利刀。
另一条齐膝断下的小褪,立时压了下来,溅起几股血柱。所有的人,全都在疯狂的砍杀,真难明白在这样的大残杀之中,他们如何还分得清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
或许,他们根本不在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如果在这样的厮杀之中,他们还能思想的话,他们所想的,一定是如何多砍死一个人——多砍死一个人,就是减少了一柄砍向自己的利刃,自己就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所以他们疯狂地挥着手中的刀,虽然他们挥出手后,连手带刀断下来的机会是如此之高。
在石台上的人迅速减少——或者应该说,还在活动的人迅速减少,而已经不能再动的,似乎也不能再算是人,只是一块一块的肢体,残缺不全的程度,超乎人的想像能力之外,人类在肢解其他动物的身体作为食物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一旦人的肢体被分割开来,也就和其他的动物,没有什么分别。
有两个人在各自砍倒了一个人之后,飞快地接近,脚踏在积血上,发出“拍拍”的声响,积血早已溅得他们一身满脸,当他们接近到了挥出利刃可以接触到对方身体的时候,一个由下而上,一个由上而下,挥出了他们手中的利刃。
于是,一个手中的利刃,自另一个的胯下直插进去,在腹际停下,而另一个手中的利刃,自一个的头部直劈而下,停在胸际。
另一个的脸上,现出极其怪异的笑容,血像是倒翻的一桶水;自他的胯下喷出,而头被劈开的那个,两粒滚圆的眼珠,自他的眼眶之中,跌了出来!
二、第一次“暂停”
我陡然大叫起来:“停止!停止!”
白素一伸手,按了“停止”的掣钮,画面停止,恰好停在那人在头被劈开两半,眼球掉出来的那一刹间。真难以相信,人的整个眼球,体积竟然如此之大,在平时可见的部分之外,还有一大团血肉模糊的球状体,而已然跌出了眼眶的眼珠,似乎还闪着光,还想在最后一刹间,再看看这个世界。
我忙叫道:“我的意思是,关掉!关掉!”
白素再按下一个掣,眼前可怕的情景,瞬间消失,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
我在“第一部分”开始的时候,已经说过,“第一部分”有点乱,其中包括了我所看到的,想到的,以及事后得到的资料等等。其实,说得明白一点,事情其实也很简单,只不过是:我和白素在观看一盒录影带。
“观看录影带”这种行为,在如今而言,真是普通之极,所需要的,只是一架录影机,一架电视机就可以了。有的电视机将之合而为一,那就更加方便。
我这时所使用的,是一架投影式电视机,把画面形象投射在银幕上,可以有看电影一样的效果,虽然是新科技产品,可是也十分普遍了。
对了,那一队黑衣人,在江滩疾走,层层密密的窝棚,奔腾的江水,跳跃的浪花,那个石台,胖老者的话和瘦老者手中那怪东西发出的声响,以及接下来的那场如此可怕,看得我在停了机械运转,视像消失之后,身子仍禁不住有点发抖的厮杀,全是出现在银幕之上的形象。
银幕上只剩下了灰白色的一片,我转头向白素看去,看到在投射灯银白色的光芒照映之下,她的面色,也十分苍白。显然,她也因为刚才看到的景象,而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震捍。
我吸了一口气,用力一拍椅子的扶手:“太过分了,什么人,拍出了这样的东西来?”
白素过了半晌,才道:“拍得真好,是不是?”
我闷哼了一声,拍得自然再好也没有,那场大厮杀,想起来都令人心悸,我还没有看完,而且,也不能确定我是不想再看下去,还是不敢再看下去。
现在,我闭上眼睛,眼前晃动着的,还是那些断肢残体。天!有一只手,落在血泊之中,五只手指甚至还在扭动着,想再去抓住在离它不远处的一柄利刃,还有被斜斜砍成了两截,自身体中喷出一大堆内脏来的景象,还有那两粒跌出眼眶来的眼球。
我再度道:“太过分了,不论这是电影还是电视节目,世界上绝不会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它公开放映。”
白素缓缓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们静了一会,我才道:“拍,是拍得真好,有这样功力的人,应该是一级电影大师了。”
白素又缓缓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用力一挥手:“不知是哪一个电影鬼才的杰作?就算不能公开放映,也可以作不公开的试映,何必鬼头鬼脑,把录影带送到我这里来?”
白素破着眉,没有说什么,过了片刻,她才道:“那是什么江?那些人,是什么人?”
(那时,只是我和白素两人在看,而我们看到的画面,只是在江边,而且,看到眼球跌出来为止,也只有胖老者的几句对白,所以当时,我们只知道那是发生在江边的一次大拼杀,来龙去脉,全然不知。)
(而在第一部分的叙述之中,却把来龙去脉说得相当清楚,那是后来请了白老大来看,白老大曾经身兼江湖上七帮八会的大龙头,自然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事。)
(白老大一面看,一面向我们解释,我们才得以明所以,所以在第一部分的叙述之中,就加了进去。)
(现在,对第一部分的情形,是不是明白多了。当下,我想了一想:“那条江的江水那样湍急,那老者的口音,又是一口川西土音,又提到了金块,会不会是金沙江?”
白素“咽”地一声:“大有可能,这是叁帮人,在争夺一段有大量黄金的地段。”
我再拍了一下扶手:“对,如果这是一部武侠片,那单是这场大厮杀,已经可以说是电影史上从来也未曾出现过的逼真场面了。”
白素道:“导演的意图,如果是想表现人与人之间互相残杀的可怕,那么他百分之一百达到了目的。”
那时,我和白素都没有想到要请白老大一起来看,白老大在法国南部享清福,请他也未必会来,我们同时想到的是:这位导演,倒是可以认识一下的人物。虽然他的行事方式,有点鬼头鬼脑。
我一再用了“鬼头鬼脑”这个形容词,是因为这盒录影带到我手中的方式,实在不能算是正大光明。
我在那鲁岛见了陈长青回来,陈长青跟着天池老他们,不知到什么“云深不知处”的崇山峻岭,去参透生死之迷。我回来之后,连日来,倒也清闲无事,于是和白素、温宝裕叁人,以猜测陈长青的前生,究竟是什么人为乐。
我把陈长青在提及他前生之际的扭呢神态,和他所说的话,全都详详细细,向白素和温宝裕描述了一遍。
(当时的情形,记述在“生死锁”这个故事的结尾部分。)
温宝裕一听,就“哈哈”大笑了起来:“不消说,他的前生,一定是女人”。
白素微笑着:“是女人又怎么样?也没有什么关系。”
我笑着:“这一世是男人,忽然上一世是女人的记忆,全部回来了,这也真够尴尬的了。”
白素瞪了我一眼,我分辩了一句:“本来就是这样嘛。”
白素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肯定了是女人,而且,十分出名,想想看,有什么名女人,是在叁十年前逝世的?”
温宝裕叫了起来:“这范围太广了,灵魂不受时空的限制,也就是说,上下五干年,纵横十万里,那一个名女人都有可能。”
我道:“他说,说了我也不会相信,那一定是有名之极了。”
温宝裕吐了吐舌头:“克利奥帕屈拉?海伦?玛丽皇后?希特勒的情妇伊娃?”
白素笑道:“你怎么尽往外国人处去想?”
温宝裕道:“再说下去,就轮到中国人了:妲己?吕后?梁红玉?李清照?慈禧太后?鉴湖女侠秋谨?”
我忍不住又道:“什么啊,乱七八糟的!”
温宝裕突然拍手,笑起来:“他如今上山学道去了,说不定前生就有慧根,会不会是那个女道士鱼玄机?也有可能的。”
我连忙阻止他:“别乱猜了,陈长青要是在,听你这样乱猜。保证气得口吐白沫!”
白素却护着小宝:“每一个都有可能,也不是说乱猜的,他今生一直独身,只怕在潜意识中也受了前生的影响,这倒是一条线索……”
温宝裕有人仗腰,更加大大发挥了他的想像力:“晤,对了。有可能是那个留下了‘人言可畏’自杀的那个……女明星!阮玲玉。”
我双手掩住了耳朵,表示不愿意再听下去,温宝裕自己想着,也觉得太滑稽了,便笑作了一团。
一连叁天,在无所事事中打发过去,那是难得的清闲,温宝裕一有空就来,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找了那么多女人的名字来,一来就报了一大堆,若非玛莉莲梦露自杀身亡时陈长青已出世,温宝裕会一口咬定就是她。
一直到我忍无可忍,下了逐客令:“去!去!回你的乐园去。”
陈长青的住所十分大,他自己一无牵挂,上山修道去,托我把他的住所交给温宝裕,由得温宝裕如何处理。试想,陈长青一生之中,古灵精怪的嗜好何等之多,他那幢房子之中,真是要什么有什么。有一次温宝裕气咄呵地奔来对我说,他打开了一间大房间的门,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昆虫标本,为数超过一万只。对温宝裕这样的少年来说,陈长青的屋子,实在是一个蕴藏着无限乐趣的乐园,他也这样称呼着陈长青的屋子。
当赶走了温宝裕之后,我想到图书馆去找一下资料,离开住所之后,就在我车子的档风玻璃上,发现了这盒录影带。
录影带的外形,是十分容易辩认的,我一看就知道那是一盒录影带。可是记录在磁带上的,却可以是任何的画面和声音。
我小心地先用一根细铁枝,拨动了一下,然后再取在手中。
只有一盒没有外封的录影带,没有任何字条说明录影带是由谁放在车上的,放置录影带的人,显然对我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不但知道我的住址,而且知道我的车子停在什么地方。
我闷哼了一声,对于这样子的行径,我一向不是十分喜欢,我几乎顺手就要把录影带抛掉,但我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曾是苏联黑海舰队的将军,巴曼少将,会不会在他那个海底岩洞之中,又有了什么新发现,记录了下来交给我看的呢?
如果是,那我极有兴趣。
所以我就回到屋子中,告诉白素这盒录影带的来历,一起观看。
却不料看到的,竟然是这样血肉横飞,惊心动魄的厮杀场面。
当我叫了“暂停”之后,我们讨论了一会,白素道:“怎么样?看来片子相当长,我们要不要再看下去?”
我皱了皱眉:“如果全是这样的血腥场面,我没有什么兴趣。”
白素道:“血腥场面若是太过分,可以快速前卷过去,跳过去不看。”
我苦笑了一下:“只怕它拍得太好,又不舍得不看。”
白素笑了起来:“那看看又何妨,照你看,片子的时代背景是什么时候?”
我“嗯”了一声:“很难讲,多半是民初装。”
白素想了一想,她的态度十分认真,我全然不知道她的态度为什么那样认真:“当然不会是古装,金沙江淘金的事,爸爸倒是很熟悉的。”
白素口中的“爸爸”,自然就是白老大,这是我们在讨论之中第一次提到白老大。我道:“看来,片子的编剧和导演,更加熟悉。刚才那瘦老头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发出那么骇人的声音来?”
白素道:“是啊,那是下杀号令用的,这种声音,就像是地裂了开来之后,万千恶鬼从地狱中冒出来一样。”
我伸了伸双臂:“好吧,看下去吧,如果片子的长度正常,我想我们刚才看了,还不到一出戏。”
是的,刚才我们看的,只怕还不到一出戏。在第一部分之中,叙述很长,那是加上了我和白素的感想,和后来白老大提供的资料,以及后来又通过许多途径,得到了许多资料之故。
下面,第叁部分的叙述,仍然将照这个方式进行,因为若单是叙述看到的画面,弄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有七八十年,而且,绝不是我们现代人所能了解的一个时空背景,更重要的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方所发生的一切,都被重重神秘原始野蛮的黑幕笼罩着,不作说明,难以明白。
三、大厮杀(下)
眼球跌出了眼眶的那个人,身子陡然挣了一挣,扑向前,和另一个几乎被利刃自胯下从中剖开的那个人,身子相碰,两个人一起倒下去,可是身子又各自被他们手中的刀所阻,未能完全倾跌,于是,以一种怪异之极的姿态斜倾着。
鲜血已完全离开了它应该循环的轨迹,向外急不及待地喷冒。看来有一股挣脱了轨迹的疯狂。
石台上还在活动的人已不多了,这时,已根本分不清叁方面各剩下多少人。
大约还有八九个人,正在飞快地闪动,脚踏在残断的肢体上,手中的利刃,霍霍地挥动着,杀伤他人,也保护自己。
天上本来有团团云块,这时都已散开,冷冷的下弦月,和着闪耀的星光,使得石台上的杀,看起来更是露骨,利刃和利刃相碰的机会多了起来——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人少了,碰到人体的机会自然也少了。
他们绝无法分辨自己人和敌人,就算平时再熟悉的熟人,这时一定也无法认得出对方是什么人。谁能认得出从额到颊,有一道裂口,正在冒血的一个人是谁?谁又能认出一个头皮被削去了一大半,血珠子在他头脸上不断洒落的人是谁?谁又能认出一个肌肉全都变成扭曲的人是谁?
而事实上,他们也根本不需要认谁是谁来,参加这场大杀的六十个人,心中都知道:杀的结果,活下来的只能是一个人。
谁叫他们是“金子来“?
“金子来”参加一场有六十分之一生存机会的厮杀,已经算是极好的情形了,还能期望什么?
被削去头皮的那个,一定是刀术虽精,但是疏于防范头部,或是太急于进攻他人,陡然之间,电击也似的光芒一闪,他的头颅的整个上半部不见了,在那时候,他张大了口,居然还有一下惨叫声发出来。
是的,人体的发声器是口部和喉部,他又不是整个头颅被刀削去,也不是被割破了喉管,当他的生命还有那么十分之一秒的存在时,他自然可以发出叫声来。
那是什么样的一下叫声?听了之后,叫人全身的血液,都会凝结,叫声真的不到十分之一秒,他整个人冲向前,冲出了石台,扑跌下来,跌在叁个正在石台边观看着大厮杀的人的面前。
在石台旁观看着杀的,一共是十一个人,除了叁个一组的叁组之外,便是那一胖一瘦的两个老者。十一个人盯着台上,神情反映,甚至及不上在观看一场演出,全是一副漠然。
那头被削去了一半的人,倒在叁个人面前,叁个人甚至不低头看一看,那人居然还撑起了一下身子,自他半边头上,冒出一大团又红又白的东西来,然后,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来,就再倒了下去。
直到这时,那叁个人中的一个,才陡然一抬腿,踢向那人的身子,这一脚的力气好大,把那人的尸体,踢得直飞了起来,跌进了江中,湍急的江水,立时将尸体卷走,翻翻滚滚,不知卷向何处去了。只有江滩上的不少鹅卵石,染着他的血迹。
(那些石头,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变成赭红色?)
而到了这时候,石台上还站立着的人,只有叁个了。
这叁个人一面挥动着手中的长刃,一面在石台上游走着,行动快得根本叫人看不清,只看到他们手上的刀,发出闪耀的光芒。
他们不约而同,把石台上的残碎的肢体,在迅疾的奔走间,踢下台去。由于他们的动作快,一时之间,残肢乱飞,有的腿是整条的,有的还带着肚子的一部分,有的比较大块,是一半的上半身,或一半的下半身,有的十分小件,只是一只脚,或是半只手掌,全都在黑暗之中飞舞着,而且,全向着石台的一个方向飞落下去。
那是石台临江的一个方向。
断肢残体跌进了湍急奔流的江水之中,溅起一阵又一阵的水花,然后,水花消失,作为生命存在的最后象征,也随之消失。
这叁个人清理石台,只花了极短的时间,就将石台清理干净。只有积聚在石台中间凹进去部分的鲜血,无法清理。
这时,积血已呈现一种半凝结状态——人的鲜血是一种十分奇特的东西,在离开了人体之后,会变成了胶冻状的血块。
血液在离开了人体之后,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活的,如果采用适当的方法来保存,例如加进微量的腺膘吟,可以活到六十天,那时其中的一种成分,叫作血小板的,就开始发生作用,那是极复杂的生物化学变化过程,使血液从流动的状态变为凝胶,血浆中的溶解性纤维蛋白转变为不溶解的纤维蛋白,呈细丝状交织成网,将血液细胞网在里面,于是液体的血,在脱离了之后,成了另一种形态的独立生命。
人类一直在追寻生命的意义和目的,可有想到过,单独活下来的鲜血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那么多人的血混在一起,聚在石台的凹痕之中,生命是不是还成了胶冻状,所以,当那叁人,在石台上的断肢残体,一起飞落进江中之后,再迅速地向石台的中间部分聚拢之际,他们的脚步,重重地踏在积血之上,再没有血花溅起,而是在凝胶状的积血上,出现了一个又一个深浅不同的脚印。
那些脚印看起来像是活的,一个脚印形成了,就开始蠕动变形,由大变小,终于又消失,而另一个脚印,又迅速地印了上来。
杂沓而迅速出现的脚印,表示了这叁个最后生存的人,正在进行激烈无比的争杀。
这叁个人,能在大厮杀的第一节过程中存活下来,自然各有其精湛的刀法技艺和矫健绝伦的身手,这从他们在一秒钟之内至少可以在凝胶状态的积血之上,留下超过叁十对脚印这一点上,得到证明。
每一次添上一对脚印,就代表了一次闪避,一次腾挪,一次进攻,一次跳跃,一次接近死亡,或是一次令他人接近死亡。
叁双脚,踏在凝胶状的积血上,发出一种奇异的,虽然不是很响亮,但是却震人心弦的“拍拍”声;大堆的凝血在颤动,没有机会停止,因为践踏是来得如此之快速。
在下弦月清冷的光芒下,凝血已不再红色,而是一种令人恶心的暗红色,这种颜色和形状,使人联想起血腥味,那是一种以由鼻端迅速传遍身体每一个细胞,使人体每一个细胞都发出颤怵的气味。
也正由于凝血的颜色和鲜血不同,所以,当又有大量的鲜血洒下来,加入了凝血的行列,很容易分辨得出来:是的,两股血流洒下,很快就注满了几个正在逐渐变小的脚印。在脚印变小的时候,注进去的鲜血被挤出来,冒着血沫,向下流散。
然后,是“拍”地一响,一条齐肩被削断的手臂,落在积血之上,手指还在迅速地伸张,像是想抓到一点什么,自然,手指抓到的,只是凝胶状的血。
在台上的叁个人,其中一个,同时遭到了两个人的进攻,一个一刀斜砍进了他的腰际,刀刃直剖进了他的身体,从腰到小腹,还留在他的身体之中,而另一个,则一刀削下了他的左臂。削下了别人左臂的那人,长刃向下一沉,在断臂落下,才一落到积血的同时,已飞快地一翻手腕,长刃再度扬起,反削向那个手中的刀还留在别人身上的那个人。
那人陡然后退,长刃自人体中,带起一股血泉,抽了出来。“铮”地一声响,及时挡开了攻来的一刀。
而那同时遭到了两个人攻击的一个,右手仍然紧握着刀,月色映在他的脸上,他脸上竟然一点也没有痛苦的神情,只是有着几分凄然,他仍然挥起手中的刀来。
而当他冲向前的时候,他再度受到另外两个人的同时攻击,
两柄利刃,分别自他身子的两边砍到,砍进了他的身体。
两柄砍进他身体的利刃,在他的体内相交,甚至还发出了一下闷哑的金属相碰撞的声音。
那人向前冲的势子被止住,攻击他的两个人,并不立时抽刀后退,显然是在等待他的死亡。
那人的双眼睁得极大,他自然必死无疑,可是这时,他显然还没有死。
血像是喷泉,自他身上的伤口处喷出来。血液在人体内循环不息,主要的功能之一,是把氧气输送到脑部去,维持脑部的存活,而人的脑部,如果叁分钟之内,得不到新鲜氧气的供应,就会停止活动。
人的脑部停止活动,就代表了这个人的死亡。
这个壮健的汉子,在他左臂还在身上的时候,至少有一百六十斤重,根据血液和人的体重的比例是十叁比一来计算,这人体内的血,约有十二斤,这时,涌出体外的,至少超过了十公斤,再也无法供应他脑部以新鲜的氧气了。
但是,他的脑部活动,还可以维持一两分钟。
这时,他甚至还是清醒的。
他在想什么呢?脑部活动的最大功能是思想,这时,他双眼瞪得如此之大,他在想什么呢?
他看来绝不会超过叁十岁,他是不是正在想自己这短暂的一生?据说,人在临死之际,一生中的一切经历,或者是一生中最重要的经历,快乐的和痛苦的,欢愉的和忧伤的,深爱的和痛恨的,光明的和黑暗的,都会飞快地一幕一幕地清楚地出现在际,重新再经历一遍。
自然,这是谁也无法证实的说法,因为就算真有其事,曾经其事的人都已经死了,而死人是无法告诉别人任何事的。
那人瞪大了的眼睛,突然之间,开始迅速转动,转动得如此快速,是不是他一生经历都出现了?眼珠的一次转动,就代表了他生命中的一个片段?或许,他曾深爱过一个俏媚动人的姑娘而她却不爱他,或许,一个俏媚动人的姑娘曾深爱过他而他却不爱她。又或许,两人互相深爱过?又或者,他积聚了不少金块,已准备离开这满是金块的金沙江,回到他来的地方,用他的性命博取来的金块,过安静的日子?
(不,不,这个可能不大,没有人肯离开这里的,这里有拾不完的金块,谁会离开一个有拾不完的金块的地方?金块更不会嫌多的,绝不会嫌多,最好多得在眼前堆成一座金山,不,一座不够,最好是十座,百座,干座,万座……为了能拥有越来越多的黄金,做什么都是值得的,离开!笑话)
真是笑话,看,那人的口角,届然牵起了一个笑容。
他在笑什么呢?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还有什么可笑的呢?他的笑容之中,甚至还带有嘲弄的神色,他在嘲弄什么人?是他自己?金块再多,也用不上了,是为了这个在嘲弄自己?
他最后的思想,很可惜,并没有能维持那么久,那两个人陡然抽刀后退,同时起脚,踢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身子踢得直飞了起来,仆跌进了江水之中。神明共鉴,他的情形算是不坏了,他的身体算是完整的了,在他的身子跌进江水之前,他的断臂,也飞了起来,在他的身体上碰撞了一下,像是再想长回他的身上,然后才一起堕进了江中。
虽然他是最后生存的叁个人之一,可是奔腾的江水,并没有继他什么特别的优待,一样在一瞬之间,就把他卷得消失不见了。
在这最后的一刹那,如果他还在思想的话,他在想些什么,自然也是永恒的秘密。
石台上,只剩下了两个人,两个人各自退到了石台的一角。大厮杀已经接近尾声,或者说,大杀已经结束了,因为再接下来,必然是单对单的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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